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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门当户对”天要下雨

发表于-2007年09月30日 清晨7:29评论-0条

一提起门当户对,就让人不由想起旧时的婚姻,想起那头上插着花手里摇着蒲扇走东窜西的媒婆子。如今,讲起门当户对,又有一种新的说法,是夫妻在精神上要共同进步,否则很可能一方就要“下岗”。也就是说,要讲究精神上的门当户对。

最近网上对这个话题讨论得很热烈,大多呈赞成意见,但与此同时这居然还成了许多有“婚外恋”、包二奶之举的人摇旗呐喊的理由:我总觉得和外面的人的共同语言更多一些,外面的他(她)更能够在精神上鼓励我,在工作上帮助支持我、在情感上抚慰我;再说现在都什么年代了,在外面玩玩、晃一下算什么,有个情人小蜜什么的,那是我的本事,好多人想找还找不下呢---等等。就连前段时间在央视一套热播的电视剧《家事如天》里,也有这样的剧情。好在剧中的人物在爱人的宽容和家人的努力下最终醒悟,回归了家庭,可现实生活中呢?!

我也赞成夫妻双方要共同进步,工作、学习、精神乃至各个层面。但因此就有什么“已经不再爱了”、“彼此之间有距离了”之类的说法,是否有些-----?!夫妻在牵手走上婚姻殿堂的那一刻,就意味着把一颗心交给了对方,意味着此生要用一颗包容、接纳、欣赏的心,与许诺要相爱一生的人惺惺相惜,白头到老。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彼此的地位、收入、所处的环境、身体的状况等等都会发生变化,每个人认识社会的水平、与人交往的能力也会有所不同。如果任何一点相异或是差距,都会成为因此感情出轨的“理由”和“借口”,那么这是否只能说明是感情过于脆弱呢?!

事实证明,一味地要求对方和自己在精神上同步,其实是给自己对感情不负责任寻找摆得上桌面的理由。生活中我们需要不断地追求上进,无论是在物质还是精神上。我们可以也有责任和义务帮助自己的伴侣学习成长,同时应该尽可能为对方创造相应的条件和氛围。但无论如何,我们都不应该有因此在感情上抛弃他(她)的理由,更不能有因此在感情上不负责任、无所顾及的放纵,因为这无疑是对感情最大的亵渎。

如果通过各种方式的努力和沟通,还是实在觉得彼此差距太大,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我们还可以寻求正当的法律途径用离婚来解决问题;但如果因此在外面搞婚外恋、包养情人等,就是大错特错了。试想想,一个背叛、伤害自己爱人感情的人,又何谈和外面的什么人有着高尚的精神生活?!

爱永远都不需要理由,不爱了才始终都找得出这样那样的理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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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藤蔓居
☆ 编辑点评 ☆
藤蔓居点评:

爱是双方的,所以不需要理由,不爱是单方的,所以需要一个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