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得农村老家来人说,如今那边已经不种大白菜了。我问,咱们祖祖辈辈都是种大白菜、吃大白菜的,如今大白菜价格很贵,怎么不种了?回答说,种大白菜下力太大,都懒得去种,一个不种,就都不种了,随大流呗。要是有一户孤凋凋的种上几亩,就得白天黑夜的看着,否则,不等大白菜长起来,就会被人偷光。如今,不光不种白菜了,就连大豆也不种了。有一户人家,冒然种上了二亩大豆,大豆苗破土出来了,叶子嫩嫩绿绿的,很快引来大批的野兔,不屑几天工夫,野兔就把大豆幼苗全部啃光了。于是,这些原本普通的农作物,在这里成了稀罕的美味,种上也长不起来,谁还去种?我问,如今都是种什么?回答说,只有随大流种植,千篇一律的种玉米和小麦。
光农村随大流么?不!城里人也是要随大流的。你看,一大群人摩肩擦踵的挤在岔路口上等候绿灯,大有“万众一心”伺机闯红灯,提前通过路口的气势,只是碍于交警站在那里,暂不敢闯。此时此刻,一旦有一个人敢于带头往前一闯,后面必是“万马奔腾”。一旦这样,那交警纵有天大的本事,也制止不住。而这样集体闯红灯的事,在上海曾经成为一大“公害”,所以,上海市交警,就曾经捉住一名带头闯红灯的妇女,拘留起来,据说,曾经起到过“杀一儆百”的警示作用。
一个单位选举先进人物,领导一提名,并带头举起手来表决,说一声,“同意的请举手”,全体人员都会齐刷刷的举起手来通过。即使是领导的小蜜、姘头,大家明明知道里面藏着黑幕,背后里也曾议论纷纷,但是在此场合,也得随大流举起手来。谁要不举手,只恐怕会威胁到饭碗的安全,至少是得穿一双玻璃小鞋。为求自保,还得屈从随大流。
据说,有许多被掐监入狱的贪污犯,便是当初被随大流的人们举胳膊或投票,当选过“廉政模范”的人。许多选举没有反对票,全票通过,不能说没有随大流的成分。如今,大学生随大流的就更多了。他们管随大流叫做“人从众”。据说,学习课程、考试作弊、吃穿消费、打牌赌博、追求异性,都是要人从众、随大流的。
一大群人都在蠢蠢欲动的时候,自然会涌现出带头人来。带头的人虽然有危险,但总是会前仆后继、层出不穷的,后面随大流的人也一定是风起云涌的。中国数千年封建社会的朝代更迭,大都是有人带头往前冲,千千万万人随大流的结果。
老百姓随大流不仅成全了许多封建帝王,也成全了当代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事业。毛主[xi]之所以能够发动十年“文革”,也是得益于中国人的随大流,所以,随大流也曾经成全过错误的十年“文革”。假若中国人都不随大流,就不会有十年“文革”,毛主[xi]也犯不成这样的大错误。
按说,现在我们正处在一个张扬个性、提倡个性化、反对随大流的时代。最典型的个性化例子莫过于男性改为女性的变性手术。令人瞠目结舌的变性手术,也许会有一种冲破随大流世俗观念的“反潮流”精神,而受到新闻部门的重视和报道,但却是令多数国人感到恶心的洋相,它对于纠正随大流的倾向没有补益。现在,真正代表这个时代的随大流精神,是把个人和社会分裂开来进行的。也就是,“吃穿住用个性化,为人处事随大流”。
随大流是一把双刃斧,左右都能砍,向左可以砍掉正义与美好,向右可以砍掉邪恶和丑陋。
随大流是一种观念形态,而观念形态和利益关系是紧密联系的,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种种利益,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切身利益、重大利益,得与失,是随大流的社会动力。
随大流是一种文化。庄子曰:“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山木自盗,甘井先竭”。他说,你要是不随大流,专门出尖,出类拔萃,高出别人一头,天地人都是不会容忍的。民间也有格言道:“羊随大流不挨打,人随大流不受罚。”还有格言说:“枪打出头鸟”。农民种庄稼的格言则是:“庄稼活,不用学,人家种(干)么咱种(干)么。”抛开社会和别人,就个体的人来说,随大流还真是一种可靠的处事策略,你只要随大流,就是抓住了主流。随大流即使随错了,因为“法不责众”,也不会有大的伤害。特别一提的是,选举时全票通过的人物,一旦出了问题,只须惩处他本人,那些投他票的人们,是不负任何责任的。于是,随大流作为一种文化,有着深刻的思想根源。
随大流是一种潜意识。有人做过试验,把三根一样长的筷子等距离放好,示意说有一根短出2毫米,让5个人找出其中最短的一根,让前4个人作“内奸”,都猜说第二根筷子最短,轮到最后那个真正猜筷子的人,他必然同前四个人一样的猜“第二根最短”。何以如此?随大流。由此可知,随大流有时也是人的一种潜在意识。
中国人随大流的潜意识中,是暗藏着玄机的。玄机之一,“明君主义”。既然随大流是利益的驱使,文化的需要,那么随大流的人总希望自己所追随的人是个英雄,希望在这个英雄的带领下最大限度的实现自己的期望利益。当他所追随的英雄掌握了大权之后,追随者的利益得到一些满足后,那英雄就成为了君主的模样。于是,随大流的人们,就希望英雄是一个明君而不是昏君。当他们的利益受到损害,忽然发现自己追随的,原来是个昏君的时候,就会发生新的倒戈。随大流的人们,便再去追随另外的明君;
玄机之二,“法小权大”。由于随大流是人们最常用、也最容易做到的处事方略,当许许多多的人因随大流而冲破法律限制的时候,“法不责众”、“违法不等于犯罪”的道理,便成为法之上法,律之上律,在“法不责众”、“违法不等于犯罪”面前,法律显得是那样苍白无力、软弱可欺。
新中国建立之初,虽然只有半部《共同纲领》抵作宪法,正式法律只有一部《婚姻法》,其余的就是政策了,但社会秩序却是很好的。后来,法律越来越多,秩序却没有越来越好。由此来看,中国的法律远远没有政策有效。单纯的“依法治国”,事实上是不足以治国的。这一种政策大于法律的现象,说明权比法大,因为权力之中出政策,权力操在人的手里。于是,法制不如人治;
玄机之三,“道德滑坡”。现代化的随大流与古老的随大流,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聪明的现代人,深刻地认识到“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懂得了生物界“弱肉强食”的生存规律,就在随大流的同时,突出了一个“适”字,有了这个“适”字作先导,所随的大流,就包括了不考虑他人利益,不考虑公共利益,不讲究道德良心的成分。也就是把随大流和“弱肉强食”紧密结合起来,把道德良心抛之脑后。于是,大面积的道德滑坡,演绎着生动气人的,不忠不孝不仁不义的离奇故事。
“明君主义”,“法小权大”,“道德滑坡”这三条,就是随大流暗藏着的玄机,这玄机只要得到解决,我们中国就大有希望。
鲁迅先生曾经说:中国人就像一大群羊,在头羊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地向前走,相互之间攀比着谁走得好,谁走得齐,谁走得快。但我忍不住想问他们这样一句话:你们要去哪里?我个人猜想着,有人会回答说:“不要问‘我们’,我只管我自己,不管别人,我要自己去享福。”鲁迅先生的在天之灵会叹口气说,唉!怎么还是一盘散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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