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求学,为了生计,为了体验人生,为了探索自然的奥秘……人总是在有限的生命里不停奔波,然后又不停地寻求归来。乡愁就是这寻归的源头。
离别故乡出外打工的日子,到外地学习的日子,人在他乡,心系故里,久远的乡愁,一次次徜徉在我苦涩的青春岁月里。常年累月在外,身在遥远的地方思念家乡、思念亲人,梦中渴饮故乡水,巧逢故乡人,倾听甜甜的乡音,那乡愁就象雏菊一样美丽而惆怅地绽开,如月光一般洒在我的身心内外。
那一年,我十七岁,由于父亲病重,高中还未毕业的我,不得不走上出外打工谋生的路。八十年代,那时刚刚改革开放,山区许多地方缺少教师。我在一个小山村找到了代课的职业,月薪几十元。具体的教学工作是担任四、五年级两个班语文、数学课程以及班主任。因为乡村里上学的孩子不是太多,又缺教师,乡村教学常常是“复式”班教学。所谓“复式班”教学,就是在一个教室里给两个或三个年级上课。通常是先安排一、二个年级写字或者预习课文,另一个年级就讲课,讲完课布置作业后,再给先写字或预习的年级讲课。两、三个班轮流讲课和作业。白天上课,晚上备课,改作业,紧张有序的一学期,就在每天早晨迎接学生到来、每天傍晚送走学生的日子里悄悄结束了。寒暑假,想家,路途遥远,来回的车费又很贵。为了节省钱,只好把对父母对亲人对家乡的思念积攒起来,储存起来。为了多争钱,寒暑假也去找事做。到餐馆洗碗,当家教,带孩子等。无端遭受过白眼,受过歧视,但无论多累多苦,受多大的委屈,想到家乡、想到亲人,想到自己的人生理想,遇到再大的困难也迎忍而解了。在教学工作中,我把满腔的热情寄托在对孩子的教育上,自学心理学、教育学、教材教法等课程,把思乡化做动力,热心为孩子补课、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成长。代课三年,我付出的心血终于得到了好的回报,学生成绩年年都不错,特别在写作方面,我精心探索了新的教学方法,我辅导的学生参加全区作文竞赛,获得了一等奖,我也因此受到了地区教育部门的好评。课后,孩子们有事无事总聚集在我的宿舍里,提问,谈心,看着我写字……学生已经把我当作最好的朋友,我已名副其实地成为了孩子王。
搞好教学工作之余,我也在不断地自学高中未学完的课程。第三年的秋天,我报名参加了高考。填志愿时,我选择了一所师范学校,后来收到了录起通知书,最终实现了我的理想。因为三年的代课生涯,使我爱上了孩子——祖国的花朵,爱上教师这个塑造灵魂的职业。因为孩子的心灵是世界上最纯真的东西,也是最好塑造的雕像,我要用一生的心血来塑造出一个个最美丽的雕像,把自己的青春热血献给最缺乏教育的乡村。三年来,我的奋斗、我的追求终于有了希望,我觉得我的前途一片光辉灿烂。在八十年代,考上师范学校是多么令人骄傲的、自豪的!当我背着重重的行囊,捧着“录起通知书”奔回家乡,扑进母亲怀里的一刹那,已在我的心中堆积成一座美丽雪山的乡愁,终于在母亲柔柔的呼唤中融化了,化作行行热泪顺着我的脸颊流下来,流进母亲久久等待的胸膛。
三年啊!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淡淡的乡愁总在我的心头,把思乡的魂灵抛在秋天里游荡,它把夕阳与昏鸦、枯藤与老树,小桥流水、人家巧妙地牵挂在一起,还有一群活泼可爱的孩子。黄昏里,那风瘦成了一叶扁舟,载着空旷的愁泊向远方。那小雨会淅淅沥沥一生,浸润着在外漂泊的心灵。这幅思乡的秋景图,有一种清丽的淡然和寂寞的美丽,充塞了我那颗半明半暗的心,在每一个黄昏时分更加明晰。
三年的在外生活,使我体验了什么是离别愁绪,什么是冷暖相知,什么是纯真可爱,什么是奸诈欺骗,也亲自感受了什么是认真负责,什么是自强自立……在繁忙中,在拼搏中,有个声音在急切呼唤,“归来吧,归来约,别在异乡漂泊……”思乡的愁绪在五脏六腑里回肠荡气,顺着血脉流向指尖,顺着发丝飘遥在无尽的空中……从中秋到重阳,从除夕到元宵,从元宵又到中秋,乡愁渐渐递增,一年更胜一年,浓郁成红红的枫叶,融在他乡的泥土里,然后化作缕缕炊烟照着故居,凝聚成高飞的雁行,南来北往中追寻着故乡的山山水水……
磨难、逆境对于人生来说,是一笔用金钱都难以买到的财富。经历过谋生的艰辛,走过远离故土的乡愁,我更加热爱生活,热爱亲人,热爱生我养我的这块热土。以至在后来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我更加懂得珍惜生活中最美好的东西,热爱乡亲,孝敬父母长辈,善待生活,善待人生。从出纳、资料管理、图书档案到教师、教研工作,我都始终保持谦虚诚实的工作作风,做好了自己的本职工作。以一份自信去面对一切打击和压力,在逆境中始终保持宁静的心态,坚持学习,从不放弃追求。正因为我怀着一片赤诚和恒心,现已研究生毕业。每一次外出归来,走在洒满乡情的路上,天空很蓝,很纯粹。老黄牛那摇晃的脊背上的柳笛,悠扬山歌把青翠的大山一圈又一圈地紧紧缠绕,怀抱山村的哗啦哗啦的小河,岁岁年年流出了千古翠绿的思念。从水库里拽出的水淋淋的鱼网,一网网打捞起家乡人多少个欢蹦乱跳的日子,家家户户烟囱里升起的袅袅炊烟,把稻花的芬芳印满记忆,使离家游子的思绪常常藕断丝连。
乡愁的一端是儿女在奔走,另一端是母亲揪心的思念。母亲思念的泪水凝聚成露珠,晶莹地闪量着故乡的一切。田野、村庄和童谣里,白发的老母亲站在飘逸着柴米与牛粪气息的茅草屋外,灶堂的炊烟熏老她的一生。这炊烟袅娜了她一生的坚韧和挺拔,也图腾了村庄一个个沉甸甸的希望和写不完的沧桑。荞麦、包谷、稻米,在与母亲一样的农人心中的地位,常常高于流汗的额头。因为它是居于家庭之上的光芒的灯盏,照彻着农人的喜怒哀乐、风俗人情,甚至泥土般香甜的梦幻。因为它是生命的焦点,惠施广泛,是健康、美丽、力量的象征,赋予了人类永久的进取和智慧,在和谐的旋律里感动着生命甚至时间。
当母亲去世,乡愁的一端是儿女无尽的哀伤与思念,另一端已载着母亲深深埋进泥土,成了一只装满浓浓乡情的隐形口袋。母亲的笑容、飘香的稻花、相思的红豆、欢畅的小溪、山崖与小路,还有牛哞、蛙鸣,以及朗润村庄的农谚和神祗……全都装进了口袋里。只要轻轻触动它,敏感的神经就会牵起丝丝缕缕的往事。那些混合着青草味儿的日子,是竹蓝编织出的耐唱的老歌,在洞穿中返回一种古老的永恒。感受月光在脸庞摩挲,乡情从唇间滑落,岁月春秋漂泊流浪。于是,乡村在这样的日子里年轻,客居的城市却渐渐衰老。
如今儿子长大了,到外地去读书。送别儿子的日子里,我心中充满了牵挂和祝福。感念母亲对我的养育之恩,感念母亲那无私的爱恋,叹息自己对母亲无以回报的内疚,叹息母亲年老时不能守侯身旁的遗憾。思念儿子时的揪心,担心儿子冷暖温饱的牵挂,我的乡愁又有了特别的意义。我怀念母亲,思念养育我长大的小山村,是因为我的血液里流淌着母亲的血,因为我呼吸着乡村甜甜的空气长大。我思念儿子,是因为儿子延续着我的血脉,因为儿子是我生命的影子,当有一天我倒下去了,我不在遗憾,因为儿子在延续着我的生命,还因为我是一个好母亲,还因为我对社会对亲人尽到了我应尽的责任。这时,我的乡愁就是一壶溢满故乡温情的荞麦酒。而梦,常常跌倒在故乡的酒壶里,把脸醉得通红。这样的乡愁就是荞麦酒做成的散文诗,清新秀丽,有音乐,有画面。贴耳细听,里面蕴藏着故乡亲切的呼唤,异常热烈的爱意。那柔柔的微风和小雨是淡雅婉约的音乐,那肆无忌惮的狂风暴雨,也是野性狂躁的生命乐章,激荡地演奏出生命里的高[chao]。
浅浅深深的乡愁啊!在夕阳下沉如黄昏的车辇,高高低低谱写了人生的旅途。独在异乡为异客,挥一挥衣袖开始远行,却挥不去对故乡的思念和依恋。故乡是一首歌谣,一幅画,一把伞,一双温暖的大手……希望离别故乡的儿子懂得,自己只是行走在城市里的一棵树,而故乡才是他最坚实的大地,无论走到哪里,脚踏实地,心境明亮,把乡愁化作抚慰,化作鞭策,化作激励,在故土殷勤的祝福中,走向远方,朝着太阳升起的地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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