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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向富人宣战”苏晨

发表于-2007年09月28日 清晨6:33评论-6条

有一则报道说,2003年“非典”期间,中华慈善总会总共才收到770万元捐款,其中只有一个富人以个人名义捐了200万人民币。一个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百万美元以上的富人超过了23万名,在亚洲仅次于日本。当国家面临那么严峻的灾难时,收到的捐款只不过700多万元人民币,而且23万多名百万美元以上的富翁中仅一人捐了款,只有23万分之一。不是早有经济学家说“富人有功”吗,为什么到该立功的时候,把头缩进了乌龟壳里去了呢? 

卡耐基说过这样的话:“富人在道义上有义务把他们的一部分财产分给穷人。”据说有位中国富人却说,“自己创造的财富是自己的”,“没有义务送还社会”。比尔盖次是卡耐基这话的忠诚实践者,他在4年里给慈善事业的捐赠达235亿美元,相当于他现有净资产的60%。他怎么也想不通啊,竟然有人也敢说“没有义务把它返还社会”。在美国,也经常有人批评比尔盖茨,说他捐款1亿美元给印度人做抗艾滋病研究,是为了获得免税权;他给学校捐献电脑和电话,说他是做广告,反正他自己也觉得是不该赚这么多钱了

有那么些人总说国人有“仇富心理”,我不知道这“仇富心理”具体指的是什么。按道理说,大家都喜欢富裕,没人不喜欢富裕的,不然为什么一提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有那么多人拥护。看来“仇富心理”不是指的这个富。如果“为富有仁”,是大家都欢迎,自然不会对“为富有仁”者产生仇恨心理。那么“仇富心理”是指什么呢?

不知道你看过下面这个事有何感想:长沙街头明星们烤一个肉串,有人花一万元抢着买;50克不起眼的茶叶有人花2万元买下。然而那些躺在医院无钱治病的老人,那些无钱上学的准大学生,他们也许只要几千元就足够挽回一条生命,或者能够凑足上大学的费用,可是没有谁来“买”他们的账。相比之下,富人们的“斗富”,比起他们的“怜贫”要重要得多了。

某女明星在这里做秀卖烤肉串,结果她烤出来的还带着焦糊味的五串烤肉串被一个老板以17888元的天价买走,而这位老板买下肉串后,随手就递给了旁边的一个小孩。

钱是富人们自己的,他们想怎么花掉就怎么花掉,谁也不会去干涉他们的。他们愿意给谁就给谁,谁也不会强迫他们。但想想今天,800多万元一辆的宾利豪华轿车在中国市面上竟然供不应求,这就有些叫人怀疑了。比起美国、日本这些发达国家要穷得多的中国,竟然成了豪华轿车最大的销售市场,连美国、日本人都觉得自愧不如。人们不得不产生疑问,中国的富豪是否富得太容易了?太快了?

富人的钱是怎么赚来的,这是人家的商业秘密,我们无须去打听。但马克思说的剩余价值是劳动创造的,资本是只能转移价值而不能创造剩余价值的,不知道老祖宗的这些话现在还管用么?没有大多数人的辛勤劳动,少数人是富不起来的。多数人也希望少数人富裕起来能够带动更多的人富裕。中国不是富起来的人多了,而是太少了。但是富起来了的人就该纵欲?就该挥霍?就该置国人利益于不顾?

对于富人的奢侈的议论,似乎也因为人微言轻而不足道。但我们这个社会还是应该有一个尺度的。墨子曰:“富贵者奢侈,孤寡者冻馁,虽欲无乱,不可得也。”所以一议再议“向富人宣战”并非多余的。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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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千山我独行点评:

有理有据,这样的文字有一定的建设意义。

文章评论共[6]个
千山我独行-评论

眼力不错~~at:2007年09月28日 上午10:11

宇之宸-评论

富人混迹官商两界,深知内幕,他们的钱帮不了穷人,只能资助腐败分子。关键是建立民间的,透明的捐助渠道。at:2007年09月28日 中午12:47

上天苔-评论

看了你写下这么多篇,有感。
的确是现实。取之以民用之以民这句话有许多人还不懂啊!无怪qq消息曾报导说有一个富人被狙杀于光天化日之下。
穷人愈穷,富人愈富日益严重对社会和谐不利啊。“陶尽门前土,屋上无瓦片。十指不沾泥,临临居大厦。”
     
       私。
朋友,你好。at:2007年09月28日 晚上8:16

*拂晓*-评论

浩然正气、嫉恶如仇,佩服!支持!at:2007年09月29日 清晨7:37

斑毛-评论

言之凿凿,富人们矮化的兽格在你的笔下无处遁形。好文at:2007年10月08日 晚上10:34

古刹昏鸦-评论

为富不仁做就了世人的仇富心理。at:2007年10月28日 中午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