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宁静。祥和。
往河南开封朱仙镇的官道上,飞奔着几百来匹马,马上的汉子全都是身手矫健利索,背插柄结红缨的大刀。红缨迎风飘,在明亮的月光下,象一股股从刀口飞溅出来的鲜血。得得的马蹄声,在宁静的夜空里传出很远很远,路旁的虫儿,在马儿还没到之前,早早地屏息住,于是,整个天地间,除了紧急的马蹄声外,就是吹过耳际嗖嗖作响的冷风。
朝廷连夜出动如此众多的宫廷侍卫,一定是发生了什么重大事。
朱仙镇,云集着全国各地的商贾,街上大小生意热闹非凡,一派繁荣盛世,哪里有半点战乱的迹象?镇上,豪宅一院连着一院,一个比一个富丽堂皇,不过,私人的宅子再怎样的好,也比不上官家的衙门。朱四才府邸在镇最北处,依山而建,远远看去,有如一只欲振翅而飞的鹰。朱四才从小就跟父亲征战南北,很少在家,即使,在他的夫人张可慧为他生下一儿一女之时,他也没能回家。朱四才跟他父亲一样,能够在朝中站得住脚,除了忠心为主之外,还得赖于他过人的胆识和超群的武功,在江湖上,朱家刀法鬼三刀是小有名气的。刀扬起,天地为之黯淡,晴天里寒风阵阵。鬼三刀就是因此而得名的。当然,朱四才的忠心在朝野上下也是公认的。
自古忠臣无好下场,朱四才当然也不例外。因为他极力主张抗金,还多次上书皇上,遭到主和派的排斥诬陷,最终被以乘机谋反的罪名将其斩首。铲草要除根,这不是中国几千年文化中哪一派的思想,总之是无论是哪一个时代,都无不将此奉为玉律。朱四才被斩首的当天,为了不留有后患,朝廷秘密派出侍卫赶往朱仙镇,以便在消息走漏之前,将朱四才家灭九族。
农历五月初三,这天是一年365天中平常的一天,然对朱四才一家来说,却是那么的刻苦铭心,这一天,灾祸从天而降,朱俯上下总共四百三十六人口成了朝廷的钦犯,不管老小,全都被戴上沉重的枷锁,跪在镇西北处的刑台上,台下,聚集着全镇的人。大家都替朱家报不平,但没人敢站出来。这阵势,谁敢站出来呢,一不小心,自己的小命搭上不算啥,把自己的家人也扯进去,可就成家族的千古罪人了。
镇北部,朱俯以南200米处的刑场上,朱俯上下四百三十六人口黑压压地,整齐地下跪着,他们的头顶上,烈日炎炎,汗水顺着他们的脸颊往下流,分不清是泪水还是汗水。哭声,裂人心扉的哭声,在那整齐下跪的人群中,无所顾忌的传来,刑场外的人们听之也纷纷落泪。
“一切都准备好,范大人,只等时辰一到,就可以行刑。”
“好。你退下。”
帐下主刑席上,范大人懒散的坐着,手里拿着茶杯,时不时端起来押上一口。午辰时刻到了,范大人将令牌丢出,每丢出一张令牌,就有一个朱家的人被斩,鲜血染满了一地。围观的百姓大多早就泣不成声,受过朱家恩惠的人更甚,有一妇人哭晕了去。台上的侩子手依旧有条不紊地按着小太监所念到的名字进行斩首,并不因为围观的百姓的哭声而中止。
“朱福安。”在小太监那不男不女的声音中,一个年纪不到八岁的小孩被两个士兵夹着提上刑台,望刀手去。侩子手的手上,那明晃晃的大刀,那时已经沾满了朱家人的鲜血。侩子手站着,小男孩已经被此场面吓傻,在两士兵的手里,如同一只小羔羊。
所有的哭声都停住,目光聚到朱福安身上,离侩子手越来越近,百姓的心越是提上胸口,手不自觉地放在胸口上。就在大家为即将走向死亡的朱福安闹心慌时,身后传来急速的马蹄声。那马,快若闪电,众人才听到马声,想转头看时,那马却已经闪电般越过人群,若铁搭般的立在侩子手面前,一道寒光于闷热天空划过,转瞬即逝,但周围的人,还是感觉到一股寒意袭来,身不由地颤抖。
夹朱福安的两个士兵还站着,但朱福安已经被马上的人拉去,待到众人反应过来,有人喊,有人劫法场了。众人方醒过来,而那原先依旧站着的侍卫,在众人的叫声中倒下,横在地上,一动不动。一番骚动之后,训练有素的士兵很快把骚动镇压下来,范大人从失魂中回过神来,用手摸摸脖子,硬硬地还在。小太监走到横躺在地上的侍卫走过去,把食指往他们鼻子上探,没有一丝气息。小太监双腿哆嗦。
“死了。”小太监回报范大人。
“怎么?死了?”范大人颓然落在靠椅上,回想刚才,若是来人想要自己项上人头,那如今地上躺着的人是自己而不是别人了。
“张侍卫呢?”范大人问道。
“追劫法场罪犯去了。”小太监回答,“他总是这样,凭借自己武功好,全不把大人放在眼里,难道大人您的性命比不上将那些逃跑的罪犯缉拿归案。”
范大人沉思了一会没有说什么。小太监见讨不到范大人的欢欣,只好尴尬地站到一旁。
“看看丢了多少人?”
“大人,只有朱四才的公子朱福安。”
“听说,朱四才不是还有个女儿吗?”
“是有个女儿,不过在两年前的一个晚上失踪了。听说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人贩子?后来呢,找到了没有?”
“朱家是花了许多银子,但没找着。”
“喔。你对朱家倒是蛮了解的哟。不过,那好象不是你该管的事”
“谢谢大人夸奖。小人在小镇做事,没有大人那么忙,所以,对这些小事也就放在心上。”
“呵呵,你口才倒是蛮伶俐的吗。”
“谢谢大人看得起,还望大人今后能够提携提携在下,以便能够为朝廷多出力,更好地报效朝廷。”
“时候也不早了,为防还出现劫法场之事,你让那些拿大刀的,不用一个个来了,一块动手了吧,以免节外生枝。”
“还是大人想得周到,小人这就去传。”
朱家上到朱母,下到奶娘,还没被正法的,全都被就地喀嚓掉了。地上到处是苍蝇。天在那时,突然暗起来,阴风阵阵,官兵们刚撤完,就下起了雨,没有雷声,也没有闪电,只有倾盆的雨。那雨,将地上的是血迹冲洗掉,不留一丝痕迹。看着这突来的雨,看着那被雨水冲洗掉的血迹,想想这天,这天的好处,或许就只是如此了——冲洗掉一切血腥的,展现给人们美丽家园,让人们忘掉屠杀,让人们相信,生活总是美好的。
“我要去救我妈妈,我要去救我妈妈。”
“不许喊,再喊我就扔你去喂老虎。”
“我要去救我妈妈,你是坏人。你干吗不救我妈妈?”掖下的孩子哪里管大人的话,就只知道任性地哭喊。
见恐吓不了,那人只好点住了孩子的哑穴。
“你再不住口,就会被那帮狗贼追上来了,到时候,我和你可就全都跑不了了。”那人虽然说着话,但脚步却没有丝毫的减弱下来,在这片郊外的山腰竹林里。看看地形,离镇上也有七八里了,想来,也应该没有人能够追上来的,那人才松了口气,放慢了速度,寻了块大石头,将孩子躺在上面,自己坐在一旁歇息。这么狠着跑了一会儿,还带着个孩子,确实有些累了。只可惜,屁股还没坐定,就跳了起来,好象那石头长着刺似的。
在他身后不十丈远处,站着一个人。不用看,那人就是刑场上站在范大人身边的侍卫。
“呵呵,朋友。来了也我不吭一声,也太不客气了吧。”
“你胆子真不小呀,竟然敢劫法场。”
“谢谢夸奖。不是我胆子大,而是我不想忠良之后就这么被你等这帮狗奴才杀害而已。”
“呵呵,临死之前,最还蛮嘴硬的吗。”
“呵呵!倒底是谁先到阎王那报道还不知道呢,你就那么自信,你能够赢过我?”
“就你那几招华山剑也想在江湖上混,你可真还嫩了些。”
“果然厉害,还没交手,就知道我是华山派的。”
“华山剑法最高境界是见血封喉,剑过无痕,不过,你还差许多火候。你是乌老头的第几个弟子?”
“阁下见识果然非凡,我还以为只会做奴才呢。”
“不跟你浪费口舌了,快把孩子交出来,可让你全尸。”
“阁下的口气也太大了吧。孩子我既然救了,就不可能交给你。除非你先过我这一关。”
“你知道天下最可怜的人是谁吗?”
“当然是你这种只会做奴才的奴才。”
“不自量力的人。”
“拔剑吧。”
“对付你这样的无知小辈,我根本不用亮剑。”
坐在石头上的李文钊站了起来,跃下石头,小心地朝那人走去,在那人面前站住,然后缓缓地拔出剑,他知道,对方是个棘手之人,是他下山所遇到的最棘手的人。他不敢拔剑太快。剑终于出鞘之后,他一改原先之慢,以最快的速度刺向对方,这一刺,用了他全部的力气,剑如同长虹惯日;这一剑,他志在必得。对方没有还手,只是将身体往左挪了半步,而就只这半步,就使得他全力刺出的剑落空了。他不服,再刺,落空,再刺,再落空。他恼怒了。这就犯武学之大忌,全然没了招式。人一旦失去了冷静,为情绪左右,不管是在比武上,还是在其他事上,那么这个人便注定要失败。
张侍卫没有拔剑,也见他做何动作,只是略将拿剑的手上扬,只听哎呀声之后,李文钊的剑脱手向飞出。在因为惊呆而稍微停一下之后,李文钊完全失去了理性,随手抓起地上的枯枝就朝张侍卫身上打。这一次,张侍卫没有躲开,而是迎了上去,拿剑的手再次扬起,剑柄朝李文钊因扬起树枝而露出的空门撞去。这一撞,虽然只是剑柄,但却注入了张的几十年力道,何况那是李的死穴,即使,李不一命呜呼,也从此武功全费。眼看着张侍卫的剑柄就要撞上李文钊死穴,一只枯若树皮的手抓住了李文钊的后背往后扔,不差不离刚好落在朱福安躺的石块上。
“老朋友,好久不见了,你的武功没多少进步,但心毒手辣却进步许多呀。”
“哈哈,原来是老臭虫呀,你不也是一样,嘴巴还是那么臭。真是屁眼蹦不出好货。”
“呵呵,彼此彼此了。我虽然臭了些,但总比你心狠手辣的强。至少我不会去害人,而你就不同了,一心就想着如何害人,你不怕遭报应呀?”
“哈哈哈,报应?要报也是先报象你这种人。”
“想来你我跟朱四才也并不只是一天的交情,为什么就是对他的儿子不能网开一面呢?”
“就是我杀他,也会有人杀。既然我有机会领功授奖,又何必让他人呢。”
“无耻,亏得你还说出这样的话来。”
“哈哈。我是无耻,其实,如果你站在我的位置上,你甚至比我更无耻。但这是无耻吗,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若不是这样,才是无耻的呢。”
“看来,我们这一战是不可避免的?”
“你说呢,从我们所投的主人不同开始?”
双方拔出了剑,同样的起式,不同的是那光亮的剑身,在耀眼阳光下,发射着不同的光线,张侍卫的剑反射着让人晕眩充满着血腥味的红光,而救李文钊的陌生老头的剑,则是一片纯净的白色,在阳光下,如同一泉清水,柔弱而又给人以一种顽强地震撼人心窝的力量。
陌生老头胡子蓬乱,头发象鸡窝,一张长年不洗的脸亮着太阳的颜色,鼻子长而直,两只眼睛黑白分明,若白纸上一枚黑棋子,那黑,透着精光,能穿透人心。此老头衣着破烂,走在大街上,没有人不把他当作乞丐,有谁会知道,他是江湖上数一的使剑高手闪老三,闪老三原名不姓闪,而是姓赵,至于真名,也只有他知道,大家只知道他排行老三,而因为其所使的剑快若闪电,所以就给了他个外号闪老三。闪老三跟张侍卫小时候投同一师傅学剑,同年出师,之后由于志向不同而由手足兄弟成陌路人。张侍卫投身于朝廷,立志于乱世中凭借自己的一身武功辅佐皇上安定天下,而闪老三,则无大志,只专心浸淫于剑法,以追求剑法的最高境界。
张侍卫和闪老三这一战惊魂心魄,各自使出全力,双方谁稍微分神就可能招来致命之伤,同时,这一战也是最为没有激情之战,因为双方都熟悉对方的招式,所以虽招式层叠不穷,但都是使到一半就被迫换成另一式。这一战极为艰难,谁胜谁负没人能够肯定。天渐渐地暗下来,两人身上都挂了同样的彩,最后,两人抱在了一起,在地上若血球般滚起来。
“前辈。前辈。”李文钊和朱福安在悬崖边对着深谷叫喊,深谷深深,连回音也没有。
“他们应该全都没命了。”
“叔叔,你认识那个救你的前辈吗?”
“不认识。”
“那他干吗救你呢?”
“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那我不是救了你吗。”
朱福安突然转身,往山下跑。
“你要干吗?”
“我要去救我妈妈。”
“你这时候去已经——”
李文钊停住了口,因为,他不知道该如何对一个五六岁的孩子说他母亲已经死了。
还是那个家,还是那个院子,可如今,亲人在哪呢,院子里,连蝈蝈的声音也没有了,如同坟墓一般的阴沉。街道依旧,刑场还是那么的干净,没有一丝血迹,好象,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一样,只是一场噩梦,是朱福安自己的一场噩梦而已。可是,既然是噩梦,醒来之后,什么都没了呢?一只狗从郊外咬着件带有血的衣服经过,那衣服什么就那么地眼熟。
郊外,乱坟岗,几十具尸体如同堆断砖头般堆积着,尸堆的上空挂着一轮明月,月光依旧那样的温和那样的纯净那样的让人遐想让人充满着希望,即便是落在尸堆上。站在尸首各异的亲人们面前,一个五六岁的孩子,他的心情会是怎样的呢。李文钊走过去,替孩子擦脸上的泪水,然后把他搂在怀里,孩子的哭声,这时候如决堤的河水,搅动这宁静的夜空。
走了,虽然,对故乡有太多的眷恋,但那已经不是意义上的故乡,一个失去所有亲人的故乡,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痛苦的煎熬。走出熟悉的院子,走上熟悉的街道,离开熟悉的城镇,一步一滴泪,泪滴落在街道上,穿进砖缝里,成为无人知的历史,多年以后,有谁会记起,曾经的故事,曾经的鲜血,曾经的绝望?
山道曲曲,影子长长。新堆的坟墓,在淡淡的月光下,无声无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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