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天,中山二院事件在广州沸反盈天,媒体的大肆披露,吸引了无数人的眼球。让人们记住了广州市医保中心,让人们看到了法理治世的曙光。中山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因骗取社会医疗保险金,被广州市医保中心课以停止医保定点三个月的处罚,稍后,中山大学责令中山二院院长及该院分管医保的副院长停职检查。
中山二院创建于1835年,伟大的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以“逸仙”之名在此学医和从事革命活动,遂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策源地之一。是近代中国成立最早、延续时间最长的西医院。如此蜚声中外的老牌三甲医院被地方行政部门处以重罚,在我的印象中是绝无仅有的,我为广州市医保中心敢动真格的叫好!制度面前,普同一等,有错必纠,违法必惩,这是维护社会公平,倡导社会公义最起码的原则。
然而,几千年延续至今的封建等级、特权观念的遗毒远未廓清,加之处于社会经济重大转型和变革时期,由于体制、机制的不规范不合理而造成的社会不公平现象俯拾皆是。比如少数高收入者和低收入群体、贫困群体之间的利益差距在不断加剧,而我们的税收征管非但没有加以适当调节,反而对那些富人阔老似乎特别地网开一面,以致富者更富,贫者更贫;比如一些演艺界体育界等社会名流可以置计划生育国策于不顾,堂而皇之地多生超生;比如招收择校生的体制,交得起赞助费、择校费的学生能够进入重点学校,而交不起这些费用的学生则被排斥在外;比如垄断行业所获得的高额利润,一部分转化为职工的高工资和高福利,使这些行业职工的收入高出其他行业的职工许多。不说别的,单单就道路交通违章来说吧,冲红灯,闯单行线,车子在马路边上乱停乱放,有多少是平头百姓?!不是特种车谁敢如此张狂?这些法外公民理所当然要遭到老百姓的唾弃!但是我们的有关衙门、有关公务员作为了吗?
对于社会运行体系来说,不是缺少监督机制和监管部门,不是缺少规章制度,不是缺少人力资源,而是缺少了公平公正的秉公之心和不畏强权、秉公执法的治理力度。“欺软怕硬”、“只打苍蝇不打老虎”的现象数不胜数,焉能达到激浊扬清、惩恶扬善的目的。
言归正传,医疗机构违规操作等同于公开的秘密,之所以那么做,很大程度是我国的医疗卫生体制造成的,但被诟病、抹黑的往往是医院,这很不公平。公立医疗机构的属性首先是公益福利性质的,应该由政府全额补贴,发达国家无不如是,试想一下,由于政府财政支持不足,医务人员需要靠诊疗创收来维持生计时,那什么事情不可能发生呢?扯远了,打住。同样的违规,大医院的待遇比小医院直有天壤之别,查处大医院往往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打个马虎眼搪塞过去,多恶劣的问题都可以不了了之,小医院就没有那么幸运啦,常常是被查处打压的对象,诸如通报批评、停业整顿、巨额罚金等等不一而足,被罚得倾家荡产、关门倒闭的也不是没见过。纠其实,无论是违规性质还是导致的后果,大医院显然要严重得多,何故它可以“逍遥法外”?听说过吃柿子检软的捏吗?呵呵~~~~明白这个道理就行啦。从这个意义上说,惩处中山二院,广州医保中心开了个好头,勇气可嘉,为她叫好!同时希望她的上级主管部门顶住压力,给予充分的支持,使广州医保中心能更好地参保人服务,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
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实现社会公平,否则道德诚信无从谈起,公序良俗无从谈起。许多社会问题都发轫于社会公平的缺失。包拯、海瑞在前,闪烁着刚正不阿,铁面无私,以法度为圭臬的熠熠光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封建官吏尚且推崇的法理公义,难道今天我们不应该做得更好一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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