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湘西南箫剑先生的文章,忍不住也来说两句。我来烟雨不久,对烟雨的感觉也有像南箫先生所说的那样!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他所说的那么激烈!也能够正确对待“网络文学”和所谓的“原创”!作为网络文学,特别是原创文学网站,我想,南箫先生是不是有点太“完美主义”了!事实上,想象与现实是两回事,而原创,自然免不了有容纳百川的大度,不然,任何一个原创网都会被读者和作者所抛弃!而作为网站的管理者以及默默在后工作的编辑们,他们也的确是太辛苦了!既要选出优秀的文章,又要接受那些普通的写手。试想想,这种事也只有在网络上才会出现!但是你不得不承受,网络文学是大家休闲的一个平台,而不是教科书!如果所有的编辑都像南箫先生所说的那样去做:盲文不要,病文不要,陋文不要,那么,原创的真正意义何在?又如何去兴旺?何况,评价一篇文章的好与坏,又岂是一个编辑就能决定的?这里面就没有牵连到个人因素?其他不说,我就光说南箫先生的第四点:色文!《红牡丹》是林语堂最好的小说,但二十多年以前大家只能偷偷摸摸的读它,因为都说它里面有不健康的东西。二十多年后的现在,《花花公子》早就有了大陆中文版,而以前大家对它的称呼是:“色情杂志”。时代的飞速发展使文化这种东西的内涵更加丰富,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新的概念:“情色”。
“色情”与“情色”虽然只是颠倒了一下顺序,但意义却有了天壤之别,感情色彩由贬义变成了“中性”。在国外,“情色”电影甚至成了爱情影片的替代名词,很多的奥斯卡爱情影片都被称为“情色”经典。实际上,同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的“色情”文化相比,“情色”在国外早已成为一种文化,并且更容易被大众接受。但在我们中国,我们引进了“情色”文化,却又不能真正的接受它,甚至把它与“色情”相混淆,使它变了味道。很多人将色情的东西改改包装冒充“情色”,更多的人则把“情色”误解成为色情。
虽然我们还远未“落后”到反对刊物出版的地步,但我们认识的迷离,却不亚于此。试想,如果《花花公子》在农村进行销售的话,那它的热销程度足以压倒一切,还有可能被以违禁读物的身份被派出所没收,甚至成为导致当地社会风气变坏的导火索。究其原因,文化土壤的贫瘠,不正确的引导方式,让我们对新鲜事物无所适从。
不知南箫剑先生有何感想?说到这里,顺便来说一说我的两本小说,一本是〈偷情少妇〉,一本是〈少女的诱惑〉。无可否认,这两本书的书名都含有色情的味道,但我通篇文章从始至终都是徘徊在情色之间。只要读者读下去就会明白。我认为,网站在打击色情的基础上,是应该从一个“高度”出发,而不能落后到禁止“情色”小说刊载的地步!
由此可见,文学原创网站既要做到好好管理,又要做到接受新鲜事物,了解网络现象,同时不能以一个范例来要求它的模样!这的确是有一定的难度!在目前,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我们不能要求太多,迫切需要一套适合网络的管理方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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