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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来谈谈网络文学的“**”和“情色”断翅冰火

发表于-2007年09月27日 凌晨2:37评论-4条

看了湘西南箫剑先生的文章,忍不住也来说两句。我来烟雨不久,对烟雨的感觉也有像南箫先生所说的那样!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他所说的那么激烈!也能够正确对待“网络文学”和所谓的“原创”!作为网络文学,特别是原创文学网站,我想,南箫先生是不是有点太“完美主义”了!事实上,想象与现实是两回事,而原创,自然免不了有容纳百川的大度,不然,任何一个原创网都会被读者和作者所抛弃!而作为网站的管理者以及默默在后工作的编辑们,他们也的确是太辛苦了!既要选出优秀的文章,又要接受那些普通的写手。试想想,这种事也只有在网络上才会出现!但是你不得不承受,网络文学是大家休闲的一个平台,而不是教科书!如果所有的编辑都像南箫先生所说的那样去做:盲文不要,病文不要,陋文不要,那么,原创的真正意义何在?又如何去兴旺?何况,评价一篇文章的好与坏,又岂是一个编辑就能决定的?这里面就没有牵连到个人因素?其他不说,我就光说南箫先生的第四点:色文!《红牡丹》是林语堂最好的小说,但二十多年以前大家只能偷偷摸摸的读它,因为都说它里面有不健康的东西。二十多年后的现在,《花花公子》早就有了大陆中文版,而以前大家对它的称呼是:“色情杂志”。时代的飞速发展使文化这种东西的内涵更加丰富,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新的概念:“情色”。

“色情”与“情色”虽然只是颠倒了一下顺序,但意义却有了天壤之别,感情色彩由贬义变成了“中性”。在国外,“情色”电影甚至成了爱情影片的替代名词,很多的奥斯卡爱情影片都被称为“情色”经典。实际上,同事实上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的“色情”文化相比,“情色”在国外早已成为一种文化,并且更容易被大众接受。但在我们中国,我们引进了“情色”文化,却又不能真正的接受它,甚至把它与“色情”相混淆,使它变了味道。很多人将色情的东西改改包装冒充“情色”,更多的人则把“情色”误解成为色情。

虽然我们还远未“落后”到反对刊物出版的地步,但我们认识的迷离,却不亚于此。试想,如果《花花公子》在农村进行销售的话,那它的热销程度足以压倒一切,还有可能被以违禁读物的身份被派出所没收,甚至成为导致当地社会风气变坏的导火索。究其原因,文化土壤的贫瘠,不正确的引导方式,让我们对新鲜事物无所适从。

不知南箫剑先生有何感想?说到这里,顺便来说一说我的两本小说,一本是〈偷情少妇〉,一本是〈少女的诱惑〉。无可否认,这两本书的书名都含有色情的味道,但我通篇文章从始至终都是徘徊在情色之间。只要读者读下去就会明白。我认为,网站在打击色情的基础上,是应该从一个“高度”出发,而不能落后到禁止“情色”小说刊载的地步!

由此可见,文学原创网站既要做到好好管理,又要做到接受新鲜事物,了解网络现象,同时不能以一个范例来要求它的模样!这的确是有一定的难度!在目前,为了吸引更多的读者,我们不能要求太多,迫切需要一套适合网络的管理方案出台!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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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藤蔓居
☆ 编辑点评 ☆
藤蔓居点评:

既然要“计划生育”,又合乎网情。不能一概而论啊。

文章评论共[4]个
无缘牵手-评论

不是咱说直话了,《[**]少妇》和《少女的诱惑》等等文章,先不说内容,单说这题目,除了那些地摊上能见到这样的文字标题外,有几部摆上了中国文学的席面上?话退一步讲,如果内容确实不色,为何还要弄个这样很色的标题呢?个见,有不对之地方,望谅解。
  【冰火先生 回复】:请问上面的读者有没有看过那本《我帮你抱在玫瑰床上》这本书?如果看过,就请你仔细想想......别的我不想多说。 [2007-9-27 11:31:15]
  【冰火先生 回复】:另外,写手也是人,也要吃饭,别只记得“高调”而忘却了“人间烟火”——呵呵,别见怪,可事实就是如此。 [2007-9-27 11:34:30]
  【凝香 回复】:是啊,所以有的作者就要靠题目赚取眼球。有时也是无奈吧,但我对此深感遗憾。有感而发,并不是针对先生。烟雨占击量高的多是这种题目的,令人不仅感慨,难道文学就是这个样子的? [2007-9-28 3:12:31]
  【凝香 回复】:俺楞是不懂,这是个文学网站呀,难道说爱好文学的都喜欢色的东西?什么人狗夫妻都是热文,看了就感觉反胃,咱这“热文”也太没品位了吧。 [2007-9-28 3:17:27]
  【冰火先生 回复】:说得很对!人之作文,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色要有个度!超过了那个度就是恶心了!问好朋友。 [2007-9-29 19:43:06]at:2007年09月27日 上午10:02

断翅冰火-评论

在这里我申明:《[**]少女》已经同一家影视公司签订影视合同,不久将以电影的形式同广大读者见面!不过,电影与网络不同的是,书名会作修改,可能是《别为寂寞寻找理由》又或是《出轨之后》,让我们拭目以待!谢谢烟雨的各位朋友大力支持!at:2007年09月27日 上午11:40

苍生三笑-评论

<其实,写也没有错,你想写就尽情尽意,大胆突围,创新思维,来个伟大的一写,再创<金瓶梅>第二.岂不是写上了台面,写出了风格.>也说说我的观点,缘于我的[谈谈泛滥的诱惑之帖]at:2007年09月27日 中午12:08

佛丽-评论

既为原创,当有海纳百川之度。冰火先生说的对,这是一个交流的平台,不是教科书。所以我们应该集众人之所长,从而受益,以为人的思想是独特的,每个人对每一见事都有自己的解法。生活是残缺的完美,既是残缺之美,我们就应该尽可能的收容和发现美!at:2007年09月28日 晚上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