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乃秦朝开国的第一任丞相,历史上对他的评价可谓贬多于褒,坏就坏在他干了一件被后世人特别是文人们最痛骂的丑事——“焚书坑儒”。他不但烧了“书”,还杀了“人”啊。其实,我们对待历史人物要用历史主义分析的方法来考察的,如果把这个历史人物与历史事件放在当时的历史大背景下来看,它对于人类文化精神文明来说,的确是一场空前的浩劫与灾难;但对于维护当时的政治统治来说,却又是非常明智之举。为何要这样说呢?
首先我们来考证一下他提出这一建议的历史背景与天下大势。
我们先不看秦国建国前他是怎样辅助秦王内修吏治、发展经济,外交关系、强兵固本、消灭六国而统一天下可谓功劳卓著的。我们就看建国时的公元前221年,也就是统一后第一年即秦王执政时的第34年(秦王纪前254——207)。
那时全国刚刚统一,各地经济水平、政治体制尤其是文化思想各异,水平也参差不一、杂乱繁多。他站在治国的政治角度,建议秦始皇废除了奴隶制下的宗法分封制,建立了封建的中央集权的君县制,这套制度使全国集权于中央,适合当时中国的国情,中央集权于皇帝,使分散的、个体的小农经济国家发挥整体力量,抗拒自然灾害,发展社会生产。加上度量衡、文字的统一,成为维系中国统一的文化与经济纽带。这成为“越二千年而弗能改”的体制,让中国古代社会受益无穷。
在文化上,他极力反对以淳于越为首72博士站在儒家“法先王”的立场要求恢复分封制,主张“焚书坑儒”,这虽然对中华文化是一次极大的毁灭,是愚蠢的举措。但就当时的社会环境来说,这不失为一次极为明智的超前的“文化整肃”办法。
其实,我们知道文化精神的威力是巨大的,影响是极为深远的,当然文化流毒的危害更是厉害的。在当时历史背景下,也就是刚刚建国的第一年,六国虽灭,但全全国人的思想还没完全统一,有些思想甚至是非常落后的,思想与各种观点杂呈。对一个国家来说,一旦怪异的思想泛滥成灾,那么对于统治来说是非常可怕的。把异域文化消灭在萌芽状态是他当时的内在想法与远见之举。一建国,他就反对博士们的“事不师古而长久者,非所闻也”等提倡古法旧制的“新潮”观点,他是非常懂得文化侵略与文化渗透的危害之处的。
在《李斯谏秦始皇焚书坑儒》(节选《秦始皇本纪》)一文中,他说:“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已定,法令一出,百姓当家则为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黥首。……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私学以非上之建立。”(《史记》湖北辞书出版社)从这段文字记载所解读,我们可以发现当时他提出这一建议的社会政治与文化原因。其出发点是为了秦王朝的万世统治,社会政治与文化的背景是社会制度与思想纷呈,影响法令的统一执行与贯彻。他从法家“法后的进化论的角度,指出古今形势不同,治道应不一的,这是非常正确的。当时有人以古非今,李斯就依靠觉察其中的苗头,特别是他看到了文化的威力与影响作用,所以冒死进谏提出了禁止法家以外的一切私学,“请史官非《秦纪》皆烧之”,天下所藏《诗》、《书》、百家之书等皆焚之以及牵连460多儒被坑之,可谓用心特别良苦的。
“烧”的办法虽然笨拙,但起码可以阻断与防止一些不良的思想的快速传播与流行起来的,也可以把外来的非主流文化扼杀在摇篮之中以便于皇帝的正常统治。
所以就当时历史情境看来,他应该是非常具有高屋建瓴的视野与极大的为国而敢谏的伟大勇气。仅仅从这一面来诠释与解读的话,虽遭后人们的责骂,但为了维护统治,他还是做一件有利于皇帝的事情啊。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了法**为什么会泛滥起来?是不是它一时占据人们的思想,混淆了社会舆论,让人们走火入魔了。
以上本人一己之见,仅作抛砖,为的是引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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