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名人真“可怜”!
有“黑珍珠”之称的美国名模纳奥米•坎贝尔,因牛仔裤遗失,向女佣扔掷手机而被判社会服务令5天,3月24日她完成了最后一天的清洁工工作,盛装离开了纽约清洁局。(《西安晚报》3月28日)。
读了这则消息让我感到外国名人有点“可怜”,都是名人了怎么连一点特权都没有,连向一个佣人扔个手机还要接受当5天清洁工的处罚,这事要放在我国真是不可思议。但旋即又想,这才真正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又让我等草根族感到十分高兴。一个没有特权的社会才是文明进步的社会,特权这种怪物总是在公平、民主、法制面前逃遁得无影无踪。
凡是民主法制建设搞的好的国家,名人与普通人的权利都是一样的。比如,媒体报道的英国首相布赖尔的儿子,因在街头酗酒被警察当局关了起来;德国总理施罗德因用公车前往码头接夫人受到了处罚;纽约市长乘坐的车因夜间闯红灯被电视台公开曝光。这在人家那里是正常不过的事了,若放在我们这里会被当作新闻来炒作的。
再来看一下我们是如何对待名人的;一影星回家省亲,当地政府是煞费心机,不惜动用警力为其保驾护航,尽显一副奴态和媚态;央视焦点访谈一著名主持人,因在酒店多饮了几杯酒就把酒水泼在服务员的脸上,显示了名人的霸气;还有个别名人违规酒后驾车和闯红灯的现象更是屡见不鲜。
说穿了,国内名人的脾气都是惯出来的,我们某些执法者总是习惯用仰视的目光看他们,这样久了想让名人不耍特权都难。某些执法者对名人违法行为表现出的温柔大方实在让人难以理解。这让坎贝尔这样的名人感到愤愤不平了,都是名人,差距为什么这样大呢?希望我们的执法者能像外国同行学习,只认法律不看背景,不管他什么天王老子,只要犯法与庶民同罪,果真如此,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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