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 笔者从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举办一项挑战极限招募勇士活动,活动内容为招募3男3女共6名勇士,与50多只猴子同吃同住5天5夜。勇士们将在5天内与猴王率领50多只猴子同在一座猴山上生活,同时还要经受游人的打量和议论。最终胜出者将获得奖金及野生动物园颁发的“关爱动物,爱心大使”荣誉证书等(《西安晚报》2007年2月2日)。
真应了那句俗话: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种怪事也会发生。过些时日说不定还会出现人与狗呀猫呀猪呀同吃同住的挑战极限活动。如今真是不怕做不到,就怕想不到。只要能满足猎奇心里,赚取白花花的银子,那就不管什么人格尊严,仁义道德,寡廉鲜耻了,一切都得向金钱让路。
依愚管窥之见,若要举办一项活动,大前提必须是健康的,有益于社会的,能让参与者在参与的过程中得到精神上的享受和收获,而不能使其人格尊严受到贬损,这应是最基本的要求。而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举办的这项人猴同吃同住活动却让我看不出半点使参与者受益的成分,可能是我过于愚钝或者不明就里。我始终想不明白,人与猴子怎么一同吃同住就能与关爱动物联系上呢?莫非要关爱鸟类就得到树上与鸟同吃同住,要关爱蛇就得到蛇洞里同蛇同吃同住么?
人常说,鸭子吃菜鸡吃谷,各人有各人的福。人怎能与猴子为伍? 猴子有猴子的生活习性,人有人的生活规律,即使同吃同住两者获得的幸福感也是不一样的。再说了,人和猴同居一处,让游人去打量议论,人还有什么尊严可言?人和猴是有本质区别的,人有羞耻感,猴子就没有,这点常识应该懂得。
生活中如果你不尊重他人,他人就会生气的说:“你把人当猴耍吗?”看来人被当猴耍是人最忌讳和很丢份的事,活动的举办方也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己所不欲,勿施予人。这句话送给活动的举办者是最恰当不过的了。
体验军营生活能磨砺人的意志,培养吃苦耐劳的作风,即使是像挑战耐饿极限这样的事,至少也能为科学研究人的耐饿极限提供依据。不知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举办的人猴同吃同住挑战极限活动能达到什么目的,我想这只有举办者自己知道了。精心制造这样的噱头无非是增加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柄罢了。即使有“勇士”获得了此项活动的奖金和荣誉证书,不知道是应该感到光荣还是感到耻辱,这就留给获奖者自己去思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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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已被编辑[鲁速]于2007-9-25 16:28:5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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