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家针对国内cpi指数的高企和房地产价格的一路疯涨,业已开始加大调控力度并力求从根本上来解决日益拉大的贫富悬殊所产生的社会不公问题,对低收入贫困家庭重视了保障程度。由此,中国政府的关心民众,关心民生的举措让人感到欢欣。
比如,前不久的高校开学,资助贫困生的政策及各种爱心活动随处可见。在广州,一段时间里,就有诸如“广州一家亲·助广州贫困生圆大学梦”等等,有几百名学生因此获得了一次性资助,解决了迈入高校伊始所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其结果令人欣慰。
再如,广州市将于今年十月开始,对13000个双特困户进行摇珠配售,几个即将竣工的廉租房、经济实用房小区,正以它鲜艳的外墙、开阔的楼距、方正实用的空间,每平方米价格仅3000元的限价,来迎接第一批幸运的主人。为此,对那些翘首以盼很久的贫困家庭来说,无疑是为他们圆了一个住房梦。
但是,所有的政策走向,似乎是在对“特困、贫困”户倾斜,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规定是:对廉租房的供应,其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小于或等于7680元;对经济适用房的配售,其家庭人均年收入应小于或等于18278元。根据这一规定,广州市目前符合条件的约为13000户。这在这个改革开放较早的南国大都市来说,所谓特困、贫困所占的人口比例是相当小的。
我觉得,社会人群收入结构的不平衡性总是客观存在的,人们的着眼点往往比较集中于那些按照人为既定标准范围内的“贫困”群体,容易忽略介于贫困与富裕之间的人群即“次贫困”群体。这个群体,既非特困,也非判定标准中的低收入,故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贫困。但从一般市民的家庭年收入看来,该群体的结构成份相当复杂,从普通的公务员,到一般的“灰领”、“蓝领”、“白领”打工者,几乎都处于这个群体之内。
从收入上看,充其量只能说是比特困或低收入要好一点,按照城市年人均最低收入来衡量,虽不是很低,但离所谓的中等收入还有一段不小的差距,且这个差距在很长时间里根本无法缩小。这种群体,往往以收入徘徊在最低工资标准线左右或之上一定程度者至多,通常日常温饱基本没有问题,但其家庭一旦发生哪怕是小小的变故,如疾病、灾害等,便将大大超过自身经济承受能力。从构成上看,这是个庞大的群体。
形容这个群体的状况,完全可以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来描述。想象中,这种群体的确要比贫困群体富足,但正是这种“次贫困”,很多时候反让这个群体处于一种尴尬地位,一定的时候,反倒比贫困群体更贫困。原因为:因为不是低收入群体,所有指向于特困、贫困的优惠政策他们都不能享受。如资助、补贴、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最低生活保障等。对这个群体而言,不能不说是一种难言的悲哀。
在目前中国,事实上“次贫困”群体较之于绝对意义上的特困、贫困群体要大得多。原因来之改革开放以后的多年经济快速发展,大多数人无可否认地已经解决基本温饱和生活问题。但脱贫之后一直在次贫困范围内徘徊,寻找着迈入富裕行列的途境,而问题恰恰在于这条途境是如此地难寻难觅,且这个群体一时难以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这就必然形成一个庞大的介于特困、贫困与中、上富裕群体之间的参差不齐的“次贫困”群体,“温饱无忧,钱包扁平”应该是这个群体真实生存状态的写照。尤其是处于目前这种生活成本指数愈益攀高的状态下,这个群体的生活在刚刚摆脱贫困之后又将面临着其它一系列的困境。
可悲的是,正因为“次贫困”群体不属社会底层,所以从来不是社会、政府所关注的对象,不能无忧无虑地面对社会经济动荡和家庭生活变数,也不能如贫困群体般得到社会的资助和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和补贴,完全处于一种“夹缝”生存状态。可以想象,在这么一种“夹缝”里,就连中等富裕都对不断上涨的cpi指数而忧虑重重的现状下,“次贫困”群体心理与生理所承受的压力负重可想而知。这不能不让我们为之隐隐担忧。
故此,面对这个不断壮大的“次贫困”群体,政府应同样予以密切关注,至少不能在制定许多政策性条款时不考虑这个群体的利益,如现在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贫困群体固然需要照顾安置,但社会财富的分配对“次贫困”群体来说具有要求同等的公平权力。在制定优惠政策以及统筹标准时,必须考虑他们的经济承受能力,兼顾他们的利益,不能把它们推入商品房市场去与富裕群体抗衡。暂时的对“特困、贫困”倾斜可行,但应保持政策的随时动态调整,如此才能体现社会的客观公正,使全社会均衡、和谐、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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