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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之盗版横行灯火处

发表于-2007年09月16日 中午2:37评论-2条

我个人的见解,原创它是在别人还没有做出来的情况下,自己第一次做出来、创造出来的东西叫原创,原创享有对其所创物拥有一切的权力,别人不能再做出和原创一模一样,如果想做,必须获取权力,在没有获取权力的情况下使用、或进行商业运作,这属于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更是没有创意,没有创新思维的表现。

现代社会里,都在追求和提倡原创,就如音乐坛就提倡原创音乐;文学界追求原创文学;在设计行业里,也是一样,都在争取有自己的品牌,有自身的特点,而会拥有更多的市场,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就从音乐说起,大家有没有发现,只要有一首众人爱听的新歌出来,不到一个月,就被一些音乐公司翻了一遍又一遍,有高音的,低音的,流行唱法,民族唱法,dj版的等等,可谓是形形色色,但是,这些发生一些变化的新产物也能带给人们一种新鲜感,从这里暴露出人类喜新特点。

一个好的原创总容易被人仿制、抄写,仿制者在原有的基础上加以修改,变为自己的东西,自己不用费太大的力气却可以做出一新的产物,就比如说06年的“熊猫病毒”,原创于湖北那小伙子,由于刚出来时破坏性很强,结果被其他“黑客”们修改、改进,变出一种又一种的“熊猫病毒”,这就属于典型的翻版。

翻版和被翻版的主要完素是相同的,所谓翻版,只是在细微的部分作一小小的修改,只要和原创有一丝的不同就行?! 一些仿冒专家修修改改,很明智的不会让自己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在手机市场像翻版这种现象更为突出。我就发现,多数的手机生产厂家把目标集中在世界大品牌机的新款上,而不是放在自己开发新款上用心,世界大品牌只要一有新款推出,这些仿制专家们不到一个月就能仿造出来,甚至比品牌机更先进入市场。

某日我在逛手机超市时,就发现一款典型的仿制“索爱w800”的手机,它的售价比正宗机少个四到五百块,在外形上怎么看都和正宗机一样,但仔细看来,它的戏法就在机身品牌标识上,正确为“sony ericsson ”,而仿制的为“souy ericsson ”,大家看清了,一字之差,一个“n”一个“u”,一般很难发现,这里明显的误导消费者,广大的朋友们可要小心!小心!

类似的情况无法一一罗列,像这种仿制、假冒的运作方式,只能是给自己造成没有原创品牌、没有主打地位的局面,更会给自己带来毁灭性的打击。

在这种仿造盛行的年代,没有自己的原创之作,只能是跟着人家走,这样下去只有挨打的份,只有落后的份。一个人、一个组织是否具有创新能力,是否具有新的思维,是否拥有自己的品牌,往往决定其经后的命运。

原创很难?我想只要用心,在创作的过程中要有与众不同的创新思维、不同的风格,创造出市场里没有的东西,来吸引众人的目光,而赢得财富,推动行业的发展。

原创可以吸取别人的优点,而不去抄袭,从而超越别人!

提倡原创是对未知的开拓,思维的发掘,是进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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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无论是写文章还是创作歌曲,以及其他的原创,
真的很难,也很累。
但许多原创是难以维权的。

文章评论共[2]个
文清-评论

许多事情是没办法的,写我们的文章,做我们的原创,让他们抄去吧!at:2007年09月16日 晚上8:24

金士渊子-评论

要做就做老大。
  【灯火处 回复】:做个带头人,引领潮流! [2007-11-21 19:31:53]at:2007年11月21日 晚上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