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箫箫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每每吟起这句歌时,就有一股悲壮之气由丹田升起。我不知道荆轲算不算中华第一壮士;但我知道,一提起壮士,首先想到的就是荆轲。他的壮志未酬和这首悲壮之歌,构造了一幅惊天地、泣鬼神的画卷,凡能伫立在这幅画前沉思的人,莫不黯然而泣下。
不说他该不该刺杀秦王,不说若秦王被刺,这历史该如何改写?人们总是在扼腕叹息这行和果的不平,人们总是在跺足抱怨这天与地的不公。
就凭这悲壮之气,秦王就该死。然而,死的是荆轲。
荆轲为什么刺不死秦王?原因有二:
一是秦舞阳的惊恐,引起了秦王的警惕。
年仅十三岁的秦舞阳,能被燕太子丹委以重任,派作荆轲的副手,自有他的过人之处。然而,在那威严的朝廷上,他胆怯了,竟发起抖来。尽管,荆轲巧言遮掩,但秦王已起疑心,也就有了戒备之心。
二是荆轲以索要契约为主,捂了最佳时机。
太子丹要荆轲逼秦王退还占领六国的土地,若秦王不从,再下手杀他。因此,荆轲在最初一刻,不是刺杀,而是抓秦王之手。结果,只抓住了袖子,而被秦王挣脱。
以古为鉴,古为今用。我们从中看到了什么?又能得到什么呢?
太子丹之所以要派秦舞阳前去,无非是多一个人,多一点力,多一层把握,多一份希望。他何曾想到,这“多”的隐患呢?
百密而一疏。刺杀秦王,本就是极为专一的事,本就是职责重大的事。就算秦舞阳不出`事,他又能起多大的作用?假使,荆轲产生一点“还有秦舞阳”的念头,这就比他多个帮手要差得多。在想到“人多力量大”的同时,也该想到“人多事就多”。
太子丹之所以要荆轲先挟持后刺杀,无非是想将国家版图恢复,想着回到那战国前的割据。他何曾想到,凭荆轲一己之力,能刺杀秦王都难?
贪大而失小。恢复旧燕,虽是心中之愿,但行事应审时度势。即便荆轲能逼秦王写下文书,能全身回来吗?即便能回来,那一纸空文又有何用?秦毁约之事,凡三十多君皆如此,独这位秦王重诺言?
荆轲刺不死秦王,不是己之错,是太子丹之过。过在哪?就在心太高,求稳、求大、求全。结果,事未成,而壮士恨悠悠。
俗话说: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把握时机,才能有所建树。但是,切记不可贪大求全,更不能以主观阻客观,想当然地做那无谓的事。
一荆轲或一秦王,能阻历史潮流?结果,只传荆轲英名而已。
呜呼,悲哉!壮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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