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新农合”说句公道话
——与山区农民朋友聊聊合作医疗
近段时日,笔者接触了不少农民朋友,他们对当地今年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颇有微词。对于合作医疗,笔者是纯粹的外行,但在这里,我要站在一个“患者”或“旁观者”的角度,为我们的“新农合”说上一句公道话。
应该说,“新农合”是政府高度重视的一项惠民政策,加入“新农合”的农民是“包赢不输”的——每年只交10元钱,并且可作门诊费,大病住院还可获50%的报销。农民朋友们诚想,这又何乐而不为呢?但是,有的农民朋友不理解,说什么明年再也不交了。归纳起来,他们主要有三种说法:
一、我不生病,政府不能白收我10元钱;
二、镇医疗站故意抬高药价,报销的部分实际就是多出的部分,农民没实惠;
三、镇医疗站变着花样坑农,在用药时故意用些无效药或劣质药,让患者久不痊愈,以多收费。
为此,笔者想就对自怀镇卫生院院长蒋国昌同志的采访和自身的一些体会谈点不成熟的看法:
首先,农民每年所交的10元钱并非白交,可以用于小病门诊,或购买常用药,即使没有买药,那钱也永远在自己的帐户上,没人拿得去,自己“吃亏”在哪里呢?
其次,医疗站的药品、手术等费用都是明码标价上了墙的,无“抬高”一说,所有药价都得接受群众监督,如有不当,则任何人都可向上级部门举报。说报销的部分仅仅是多出的部分,完全没有依据。有的朋友是把现在的费用与前些年相比而得出结论的,那是纵向的比较,须知社会在前进,物价在上涨是情理中的事情;我们应该进行横向的比较,比较医疗站和其他类似或更高一级医院的药价,才能得出是否“抬高”了药价的结论。
再次,医疗站的所有药品应该是从正规渠道进货的,不可能出现无效药或劣质药,有的患者久治不愈,恐怕不能归罪于医疗站的“故意”。
诚然,作为山区医疗站,医生的素质、硬件的设施都亟待提高和改善,就那我们镇来说,新的医疗站大楼正在修建之中,连住院的条件都没有;医生来说,有资质的医生不多,医术是否“高超”也很难说,但作为山区而言,条件只能这样呀!我们总不能说有的病久不痊愈是医疗站的故意所为吧。须知,在最先进的医院里也有许多久治不愈或者医治无效的患者呀!
医疗站是集体核算的,同时也有助于对特困家庭的照顾。据蒋院长说,今年上半年,本镇有一直肠癌患者,在疼痛难忍又无钱医治的情况下,是医疗站免费为他输液一天,当时的这位患者感动得热泪盈眶。笔者有一亲戚,患头痛病十分严重,说送到外面的医院就医,她又因晕车严重而耽误了下来,后来在镇医疗站住院13天,共花各项费用1140·00元,医疗站如实给她报销了550元的费用;还有一位朋友,今年夏天在镇医疗站住了5天院,付出医疗费、住院费共计314·00元,医疗站在扣除40元“起付线”以后,按规定领到了150·50元的报销费用。而有一位没参加“新农合”的朋友在一个体医生处治疗,用药与费用都差不多,只是一点也不能报销了。
当然,现在的乡镇医疗站存在的问题还很多,但那不是说我们的“新农合”本身出了问题,而是需要进一步完善。那些说明年不再续交费的朋友,笔者想真诚地对你们说,你们错了!俗话说:“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区区10元钱本是小事,何况交了还是自己的。而一旦有个长病短痛的,这“新农合”会帮你很大的忙的。你们说呢,农民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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