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陪同同事去某大学打篮球,之前同事一直对我体质怀有质疑,事实上我大不可不必孤芳自赏,我体质的确很不错,但是由于我给人的感觉总是过于安静,所以别人很难将运动与我联想在一起。其实我个人非常酷爱运动,从小我就是活泼好动之人,很不老实,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渐渐安静下来,但是,一到绿茵场上我就是异常兴奋,我想这是因为我热爱运动的缘故吧。
我很喜欢运动到极限的感觉,仿佛忘却了一切,并且无论他人怎样看待你的水平,在你自己看来你的极限透支就是你的完美表现。
可以说通常人们的运动项目我都很喜欢,并且不谦虚地说,玩的还凑合。唯一的遗憾是,我只能成为一名业余选手,却享受着运动的快乐。
对于昨天同事应邀我去某大学打篮球的事,我显得很勉强,因为我对篮球虽然很喜欢,但打的不怎么样。重要的是,我不是擅长表现的人,无论做什么事,我总会给自己留一点余地,对于运动也是如此,我不会将完整的自己展示给别人,我希望自己在别人看来是一个逐渐了解的过程,而不是俄顷间透明,这会让我感觉自己空若无物。
同事显然对这次篮球上的交流十分重视,所有关于篮球的运动器材统统带在了身上,这让一向随遇而安的我有点瞠目结舌。我其实很会随机应变,无论什么环境,我都会很快适应。对于运动,如果不是让我非常重视,通常我不会做充足准备。所以昨天打篮球的时候我甚至穿着牛仔裤和拖鞋,站在篮球场里丝毫看不出是会打篮球的人,倒像是捡球人员。
其实,这只能说明生活中让我充分重视的人和事太少了。就像我们走在肮脏的大学里同事指着一大群女大学生说的那样——这么多美女,你喜欢哪一个?
我表现平静,说——我不必看她们的脸,虽然她们长的不一样,但在我眼里她们都是一个人。
我之所以这样说,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其实这些女大学生各有特点,但是让我刮目相看的几乎没有。
同事问我为什么,我的答案是——虽然我这个人不怎么样,但我的眼光非常高,对于女人,我的条件是——宁缺毋滥。
同事对此哑口无言,然后说了句——捂住脸都一样。
我扭着头笑,心想——这是男人的真理。
走在人头攒动的大学校园里,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肮脏。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兴许这是心理作祟。虽然这所大学的环境很不错,来来往往的人也都戴着眼镜一副满面的斯文渊博,但是我仿佛透过现象看到了他们的本质。我可以坦白讲自己并不羡慕这些人,因为一群肮脏的人不值得我去羡慕,我所妒忌的是,这么好的环境用来做垃圾场着实令人心寒。
在这过程中,我遇到了无数手牵手的男女,不知道为什么,见到这些男女我的反应总是不屑的笑一笑。我想我应该是在嘲笑这些人,因为我觉得这些男女的姿态实在令我感到可笑,而他们对于彼此之间的关系其实并不清楚。
途中,我是自恋的人。因为我不知道为什么像我这样丑的人也会如此受到那些女大学生的青睐。我每看到一个女人几乎对方都在用暧昧的眼神注视着我,我觉得奇怪,是不是所有人都是如此,抑或这是此大学的礼仪,我对这些奇怪的女人笑了笑,然后看那些行尸走兽般的男人们。
同事领着我来到了一个男生宿舍,据说他曾在这里住过。我去的时候充满了好奇,因为我看到男生宿舍门口有很多女生,我觉得奇怪,让我站在女生宿舍门口我都会不好意思,而况这些女生,后来我从某个人的口中明白了,女人有时候比男人更疯狂。
我看着这些女人的笑容,心里有了底。
登上高达7曾的宿舍楼,我已经累的气喘吁吁了。老实说,我通常并不认为爬高楼是件痛苦的事,因为我总是对妈妈这样说——将爬楼梯当作健身你就会开心这样做了。
男生宿舍的走廊里没有我想象中骚乱,我感觉奇怪,似乎检查刚过似的。当我被同事领到某一宿舍以后,我的第一反应是笑。但是我不知道我究竟是对谁笑,因为我刚进门就听到了这样一句话——起来!起来!打仗去!
接着那些躺在床上看非教科书的大学生被一个个揪了起来,并将眉头蹙到自己都感觉痛苦,我在一旁替他们担忧。
看着这些表情严肃的大学生,我忽然想起了一群天真的孩子,他们拿着用纸叠的飞机大炮,对着大人喝道——八嘎呀路!
这真是一个令人不愉快的联想。
我觉得自己又在嘲笑一些人,具体说是他们被我嘲笑,虽然这是一个意思,但在我看来,你主动嘲笑别人和被动嘲笑别人不是一个感觉。我感觉自己不得不去嘲笑这些大学生,心想——他们这样出门,也许该提根棍子吧?
他们没有,光着膀子冲出了寝室。
此时,我忽然感觉自己年迈,看着一群孩子拿着飞机大炮呼啸而过。霎时间,秋风掠过,枯叶凋落,我感觉这个夏天充满了凄切的味道。
这时,同事说道,这都是我的哥们。
我“哦”的一声,然后端量寝室。
首先,琳琅满目的各种丝袜给我印象深刻,其味道之特殊、浓重程度令人感觉此生有幸嗅到男人的味道真是不枉人间苟存。其次,各种色情图片让我张口结舌。我不觉得图片里的女人美,因为我觉得女人脱光衣服还不如穿着衣服漂亮。我想,我只是被一种氛围吸引了吧,我盯着色情图片定睛细看,但我不记得他们是否是女人。
在我参观男生寝室的时候,同事的赛前准备让我感觉有点拖泥带水。我虽然不在乎那些耐心等待的时间,但是我却对他的全面武装浮想联翩。这会让我想起那些爱慕虚荣的女人,出门之前总会将自己好好打扮一场,重要的是,效果不是她们的最终目的,时间才是。
也就是说,如果这个女人通常幽会之前需要花30分钟时间打扮自己,那么打扮29分钟她都不会满意。但是,如果只是让她坐在凳子上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甚至是不洗脸、不刷牙,只要在镜子面前呆满30分钟,那么即便没有化装她也会对自己的形象充满自信。这事实上就是女人,但是,这样的行为在我同事打篮球之前变异地发生了。
我不觉得男人这样做可笑,因为我认为一个做事之前有充分准备的人是一个稳重成熟的男人,并且具有责任心,显然我不具备这一点,所以很多人都对我很有意见,说白了就是不喜欢我,但,意见总归是意见,我依然不会因为别人说如果我的屁股上夹个尾巴就像一只狗就去商场买一个尾巴夹在屁股里。
但是,我很佩服我的同事能如此有耐心地完成那长达几十分钟的赛前准备,比起我的牛仔裤和拖鞋,他要专业许多。我想,我这辈子应该习惯睡在大街上,因为世界上所有的街都一样,躺在哪里都仿佛躺在同一个地方,那同一个地方的名字叫——床。
我们带着篮球来到篮球场的时候可谓人潮拥挤,我对此很是反感,因为我讨厌自己的眼睛里总是那么多庸俗而没有自我的人,他们虽然不是一个人,但在我的眼里他们都是一个人,值得一提的是,这一个人却有无数人扮演着一个人的角色。
我摇了摇头,发现自己站的位置与他们不同。
同事对此兴致浓厚,一个三步上篮便穿进了人群,并一球命中。我在一旁摇头鼓掌,这球漂亮。但,我也只是站在三分线外看那几十个人乱投一个篮筐。这场面让我觉得混乱,因为我不喜欢与这些乱七八糟的人混在一起打篮球。于是我准备坐在一旁看这些人如何丢脸,并丢到自己也唉声叹气。但是这时,同事将抢下来的篮板球传给了我,我险些没有反应过来,但还是顺手将球投出,遗憾的是,没中,我撇了撇嘴,觉得自己已经走进了三分线内,仿佛和那些人在同一个圈子里。
同事在篮底下很是活跃,基本上篮板都是他的。他对街头篮球很有一套,让我很是钦佩。但,我也只是听他说自己打的很好。我不想自己也像那些人一样在没有任何组织比赛的情况下疯狂的抢篮、疯狂的运球、疯狂的投篮,我的动作只有一个,就是接到同事扔给我的篮板球直接投篮,但,我也只是投篮,三分球不是我的长项。比起无数次投篮不中的丢人现眼我更希望自己不会打篮球被人耻笑一次的丢脸。
这时,同事运球来到了我这边,我以为他要教我投掷三分球的要领,但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运球跑向篮筐,并重重地将球灌入筐中。
我站在原地,愣怔了很久。因为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180多公分高的人居然弹跳这么好,并且能够灌篮。老实说,这是我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像在nba中那样灌篮。在场所有人无不鼓掌称赞,甚至于听到强烈灌篮声的隔壁篮球场都对此举动钦佩不已。我觉得人不可冒相,向他竖了一个大拇指。
同事笑了笑,说——正常,后面篮球场都被我灌烂好几个了。
我开始相信同事没有撒谎,他的确是篮球高手,无论是运球技巧还是投篮命中率,都深深将我折服。看来,他在赛前筹备那么长时间不是没有道理,女人在约会之前打扮那么长时间,同样不是无缘无故,所谓“事出有因”,别人拉开厕所的门也是有目的和原因的。
我想,我在这里只是一名参观者,我看到了该看到的,如此而已。
离开篮球场的时候同事已然气嘘喘喘,我对此很是同情,因为我正平白无故地呼吸着新鲜的空气,并以正常频率运作。同事显然妒忌我了,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你怎么不跑跑啊?
我笑了笑说——我来陪你打篮球,其实我根本就不知道篮球原来是用手打的,若不是我穿着拖鞋,刚才我真会给你来个胸部停球,然后来个凌空抽射。
说完我想,我应该不止想说这些吧,或者我该花30分钟打扮一下自己,这对我有必要。
在离开充满荒诞氛围的大学校园的时候我们吃了一顿饭,其中不啻我们两个,还有同事的两个朋友,与其中一个朋友的女朋友。
我对此很不适应,因为我不习惯和陌生人共处,尤其是吃饭,这势必要让我对吃专心致志,因为我不会主动与陌生人说话,即便那是我同事的朋友。
但,对方显然不似我一般。他们在喝酒的过程中会主动与我谈话,我的反应不强烈,只有微笑和敷衍。
其中那个哥们儿的女朋友曾让我眼前一亮,这倒不是因为这个女生的确很漂亮,而是这个女人怎么会看上那个男生。我觉得世界上任何一种关系都存在着不可思议性,就像男人和女总要睡在一张床上一样,对我而言,这是两个奇迹的不期而遇。
吃饭的过程中我没有参与讨论,因为他们都在谈论大学里那些可笑的事情。我觉得这些人能够如此严肃地对待被他人认为是可笑的事诚然不可思议,当然,这同样是一个奇迹,但是,当奇迹和奇迹不期而遇的时候,彼此就不认为是奇迹了,所以这些可笑的人神奇的囤积在一起的时候,他们并不认为对方令自己感到可笑。
我想,也许我只是嘲笑自己罢了,或者所有人都在嘲笑我,这应该是同一个道理。
其中,让我百思不解的是,为什么一对男女之间会互相吸引,并且更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这样的彼此吸引为何总被他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最终我找到了答案——那彼此吸引又让我感到不可思议中的那个女性不是我的女人,不然我会将这种吸引当做理所当然。我挠了挠头,笑了半天。
在离开这所大学的时候天色已黑,我显得异常留恋,因为我知道这里还有更多值得我去讽刺的事物无幸出现于我眼前。我想,如果离开之后自己没有任何感慨,那么这所大学将是世界上最好的大学,但是,我也只是胡思乱想罢了,那没有走出来的人也许还在留恋这里的风景吧!
我仍旧保持微笑,离开这里的时候我还有很多话要对谁说呢?
本文已被编辑[正路无门]于2007-9-9 12:10:42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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