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读《道德经》,老子在书的最后带结论似的提出的“君子之道,为而不争”。再次引起我的注意和思考。
老子思想的内核就是道法自然。一切顺其自然,顺势而为。不能破坏自然的法则和规律。从国家层面讲,提倡无为而治。君无为刚老百姓就没有累赘。从个人层面讲,就是要为而不争。人人都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人人都有做为,但又不刻意地去争什么。这样,道就自然,一切秩序都安然,社会也就和谐有序。
为而不争为君子之道。如何才能做到为而不争。为,首先是人生在世,要有作为,要干成自己想干的大事好事。为,对普通人来讲,还要做好自己该做的事,把本职工作做好。做好自己该做的事,不负光阴,不负人生。若自己该做的事不做,那怎么叫有为呢?为而不争,这里的争我认为是争本身以外的名和利。按照老子的推断,不争是君子。那么为蝇头小利争过去争过来则是小人了。
不争,社会才能多份和谐和安宁,都争,则可能是一场空。为而不争,要有好的心态,有好的处世态度,有正确的名利观,踏踏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多为,尽力而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多做奉献。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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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风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