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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析〈论语〉智慧》(1.7:向天起誓...)无的散手

发表于-2007年08月30日 下午6:50评论-0条

7.向天起誓,天必应之

子见南子[1],子路不说[2]。夫子矢[3]之曰:“予所否者[4],天厌之!天厌之!”

——《雍也第六》 

【简 注】

[1]南子:卫灵公夫人。当时把持卫国政治,行为不端,名声不好。

[2]说:通“悦”。

[3]矢:通“誓”,发誓。

[4]所……者:誓词中常用的结构,有假设意义,相当于“假如……的话”。

【意 译】

孔子和南子相见,子路不高兴。孔子发誓说:“我要是做了什么不正当的事,老天会厌弃我!老天会厌弃我!”

【理 释】

天能听人祈祷,天也谨记人的誓言。中国人起誓,多言“皇天后土在上”,因为宇宙之中最权威的裁判,莫过于天:天高高在上,殊胜不可言表;天道永恒不动,是一切生命的铁律;天以耳目听闻众生,事无巨细,无不一清二楚。

人之立誓,实则在上天面前宣示态度与选择:决意要奉行或实现什么,否则就怎样怎样。于天而言,它必一一倾听,而后一一应验。人无信不立,天无威不立,所以应验的要旨在于,让人知道守信重诺为人之必需,敬天畏命为人之必需,人不可彼此游戏,更不可与天游戏。古人决不轻易言誓,因其深知一旦誓立,或者不折不扣地兑现承诺,或者不折不扣地接受天谴,别无其它选择。

今人动辄发誓,而且好发毒誓。比如要将生命献给什么什么,比如要为什么什么奋斗终生,尽管他是有口无心,“什么什么”却决不含糊,突然就似附体一般,深深烙上他的心坎。除非他能郑重其事以消弭,否则就绝难逃脱相应的恶果。

【例 述】

刘、关、张桃园结义,誓言“没能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结果便是,关羽才殁,张飞、刘备就相继而去。不为它故,只为有誓在先,上天必定成全。隋唐好汉罗成,在教授秦琼罗家枪法时,虽然藏了一招“回马枪”,却仍起誓说倘有隐瞒,必定万箭穿心而死。上天当然不会忽视,所以罗成死时,果然是万箭穿心。

史载恶誓之后终得恶报的事例极多。它们在历史上一幕幕演绎,其实都是为后来人立下参照:要么缄口不誓,要么慎重立誓,要么立誓必为;誓在自我,切不可儿戏;誓在上天,务必要反馈。

那么,你生在今世,如果你曾在迷茫无知之时宣过誓言,无论它是哪种,只要结果还没有呈现,你都得在此时仔细衡量:你是不是真心立誓,或者随波逐流;你是不是准备践行,不让它有半点闪失?倘若你并不真切,并不坚决,并不明白,你就必须千方百计收回你的誓言。否则,当上天应誓而来的时候,你想哭都哭不出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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