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阿芳来电约我周末一起出去逛街。推脱过几次了,无奈之下只有答应赴约。
阿芳属于那种极爱出风头的女人,和她一起逛街对我来说是种折磨。首先,她会无休止地在我的耳朵边讲诸如“我男朋友给我买了一对耳环”,或者大声地说:“那个女人穿的衣服难看死了!”害得别人都回头看我们,她还一脸的光荣状!其次,买衣服需要耐性,但不是说看到好看的衣服就要试穿,而是说看到自己喜欢并且和自己相配的衣服才去试穿。要是每件衣服都试穿,那一天岂不是只能看几个店的衣服?而且脱来脱去的,你累不累啊?
第一次跟她出去逛街我的耳朵就差点起了茧子。我那时想着俩人高中同学三年,现在好几年没见了,一起聊聊很不错啊。我的意思当然是多说说以前的同学了。谁知这女人在我面前开口闭口就是她男朋友如何如何,我再一细问:“你男朋友哪的呢?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呢?”她就支吾了,后来才冒出一句她男朋友有老婆的。
“有老婆你还和他拍拖啊?”我觉得自己蛮八卦的,这都啥年代了?有老婆怎么了,有老婆的男人才会哄女人啊。
后来聊天稍微好了点,她不再轻易说她男朋友怎么了。可是看到什么好看点的衣服,或者是她知道的什么牌子衣服,她就忍不住兴奋起来:“我男朋友上次就给我买的是这种衣服。要三四百呢,是牌子衣服。”
我心里偷着乐,三四百能买到什么名牌衣服啊?便问她是什么牌子,答曰:“美特斯邦威。”
我不再说什么。可她还是在面前唧唧喳喳说个不停:“这个款式去年流行啊,进年流行那个啊。”又说:“我有很多这种衣服的,都不在的穿什么出来了!”
好,你不知道穿什么出来不要紧,可你不要出着婚纱来逛街啊。我指的是她的裙子有太多的层了,象婚纱,根本不是逛街该穿的。
很多人说有没有上过大学对一个人的审美有很大作用,还有的人说审美意识与环境有关。以前曾看过这样一个笑话:一个农民看到有人在衬衣的口袋上插一支笔,觉得身上带支笔就是文化人,他就也在自己的衬衣口袋上插了几支笔,认为这样“很有文化派头”,谁知别人问他:“你是不是卖笔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并不是身上带的笔越多就表示你越有文化;同样的,并不是身上穿满了名牌你就越漂亮,越有品位。
阿芳这次出来的打扮就没有第一次出来时那么夸张了:笔直的头发,浅绿的紧身长裙,v型领口上面项链摇摇欲坠。虽非天生尤物,却还是给人无限风情的感觉。我也总算明白,为何有人愿意为她筑“金屋”。
接下来她就让我大惊失色了。我看她在一家店里看衣服看得很仔细,就说你先在看吧,我去趟洗手间。待我从洗手间出来,在那家店找了半天,又到挨着的几家看了很久,这女人居然不见了。我就打她电话,结果是“正在通话中”!一个电话打了多长时间我不知道,反正我打通的时候我都差点发火了。
结果她没事似的说:“我先走了,我男朋友来找我了。”
她要是在我面前我真会给她一个耳光。俩人一起来,你先回去跟我说一声会死啊。你男朋友,有本事你叫你男朋友陪你逛街啊。
这种女人,以后最好不要出现在我面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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