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南京晨报上看到篇为保“性福”跪求男友不要走的报道。该报道说的是一男子受不了女友旺盛情欲,准备远走高飞,但该男子是该女子在经历4个男人后,被认为是让他最为满意的而不愿分手,在火车站跪求男友别走。在报道中,该女子坦言,她的行为尽管太极端,但自己是真爱对方的,她怕失去他。她还说,自己有一次不幸的婚姻,都是因为没有找到“性福”而分手。报道的末尾介绍了自从去年5月份,该女子与第一任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随后一连找了3个男朋友,同居了一段时间后,都因为男女生活方面不和谐而分手,最短的交往仅3周就分手了,而现在的这位才是她最为满意的,如果该男子真的离去,则认为在感情上受到了欺骗。
看到这里我想不妨先问上那女子几句,你所认为的真爱到底是什么?难道是利用不同的性手段来取悦自己,却折磨了别人,从而让别人有一种不堪折磨想要离开你的想法?是不是每个人在性的方面得到满足之后才会真爱一个人,如果不能满足则不能算是真爱?如果这次你真的被“欺骗”了,你又欺骗了多少人,而被欺骗的大都是刚踏入社会不懂世事的少女,你又不是[ch*]女有什么可骗的呢?你到底是怕失去他,还是怕没有人满足你,再或者是怕没有人再愿来满足或永远满足你?
我想所谓的真爱并不是单独的一方认为是否真的爱另一方,如果是这样的话真爱不就是触手可得了?至少是双方都真正去爱,否则爱情只会带来伤害和欺骗;也不是取悦了自己再去愉悦别人,如果不能取悦自己,就不去愉悦别人,如果这样普天之下的一切两人感情岂不都是真情或真爱了吗?性生活确实是婚姻的一部分,但并不是它的全部,更不是衡量一个人本质的筹码或工具,难道性生活的满足就代表对一个人的满意程度吗?而性行为却不是恋爱中该有的,那么真正的爱情在失去童贞的同时也失去了它的真假依据,也许对当事人不算什么,但如果你未来的另一半不是当事人,那么你所说的真心去爱会有谁信?而你所谓的真爱又有几回呢?如果像她这样的真爱不仅单方面就可以轻易得到,而且不限次数,都说真爱难求,而这样口头上所说的真爱又有多少人会稀罕呢?
同居现象在如今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种时尚,但绝大多数同居的人同居的目的还是好的,而是为了两个人以后更好的一起生活,如果在同居的日子里了解了彼此双方性格的不合适或能及时发现对方的缺点,这样可以不用结婚就能一起生活,也能即不结婚又不离婚的那样好聚好散。虽然我把同居说的不好听,但是同居绝不是为了体会性生活而存在的,而是为了加深感情和责任感而建立的。
最后我为该女子的所作所为和这一种现象感到震惊和痛斥,震惊的不是她仅3周就和所交往的人分手,而是她不到3周就跟人发生了关系。当今这个社会未婚妈妈那么多,这能怪谁呢?痛斥的是很多人都给她们同情的目光,而这样的同情对她们来说是一点帮助也没有的,反而会让这种现象、这些未婚妈妈越来越多和普遍;也不要把责任都怪在不付责任的男人身上,我想没这个必要,也没必要给那些不自重且不自爱的女子更多的维权,因为发生这样的事都是两情相愿的,如果不是两情相愿为什么会把孩子生下来?所以根本没有侵犯对方权利的说法,只有自己的权利不想要,想要失去。而我更多的为那些被生在厕所里的转瞬即失或被打掉的生命和被那些无心的未婚妈妈所抛弃的婴儿表示同情,因为他们才是真正无辜的,他们过早的来到这个社会,又过早的体会到人生最恐怖的生死,而他们的“母亲”却不珍惜或不能很好的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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