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那年,我非常庆幸在恰当的年岁遇上了十年一度的灿功大会。
我之所以能成为前往的一员,不是因为庞大的家族支持,也不是已臻上乘的轻功,而是以和来达爷爷的一纸协议为前提的,即:作为旁观者不许参赛。来达爷爷是家族最受尊崇的长老,也是从小到大最疼爱我的人。
成长的过程中,所有人都告诉我我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来达爷爷待我犹如亲孙女一般。我是幸运的,更是幸福的。除了来达爷爷,我还有爱我的光夜哥。我和光夜哥两小无猜,青梅竹马。我们的结识是顺其自然的结果。可是等我慢慢长大,我才知道我深爱的光夜哥竟然是个阳萎病患者。但我没有后悔,因为爱,所以可以不在乎。
十年一度在圣城举办的灿功大会是个切磋武艺、增长阅历的好机会。连我也跃跃欲试。可是一向对我千依百顺的来达爷爷坚决反对我前往圣城,更别说参加了!我很奇怪,也纳闷,因为来达爷爷连个理由都不给我。到后来我才知道他是想阻止事态往预知的轨道上发展。但,他真切地明白,很多事情是上天注定的,人为因素本来就占极小的比例,命运不是弱小的人族可以改变的。该来的挡也不济于事。最后耐不过我软磨硬泡,爷爷终于答应,于是就有了那个协定。
说好了,我先走,光夜哥随后到。到达圣城,安排好住宿问题,我就出来溜达了一圈,见到了好多没见过的东西。回去的路上不小心擦伤了一个人的膝盖,刚要道歉就听到那个人不善的话语:过来给我包扎好,免你皮肉之苦。我哼了两句扭头就跑,要知道我的轻功在家族里可是无人能及的。在那条路上来回兜了两大圈,那个人都没追上,在观看的人们眼前可谓丢尽了面子,。我停下来朝他做了个鬼脸,可正准备继续“逃跑”,却正巧不巧的撞上了一堵肉墙,就被弹射了回来,刚要感叹这肉墙怎么如此具有弹性,感到身上压力徒然变大,睁开眼睛看到的却是他明亮如夜的眼睛。从没有人用那样火热的眼神看我。连光夜哥也只是有一对很温柔、很柔和的眼眸。而面前这个人,有种狂野的要吃人的气息。让人在陷进之后才意识到危险。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却不能不承认他很吸引我。
我就这样深深的迷恋上他。很想用心记下他的一颦一笑。可是真正记得的只是他冷漠的表情,因为他本就是个表情不多的男人。我甚至羡慕过他肚里的蛔虫,至少它们知道他在想什么,知道他经历过什么。
突然有一天,也许他发现了我一直追随着他的痴迷。他径自走到我的面前,我清晰的听见心脏猛烈跳动的声音。他贴近我,用一种麻醉人的声音说:“可以把你自己给我吗?”见面不过几次,听见这样的告白让我说不出话,脑袋里空白一片。下一秒,就真切感觉到唇上的濡湿温热。我没有拒绝,也无力拒绝。虽不知道他是否真心,但我确实是想,想把自己完完全全交给他。我都没考虑过光夜哥的感受。也许爱情真的可以蒙蔽人,只想认真地去投入。
一夜欢爱,一世情缘。我们相信了“一见钟情”的存在。他说,我是真的爱你,从见你的第一眼。
当事实摆在眼前,光夜哥的难过、来达爷爷的叹息都已无法挽回所有的一切。
最后,来达爷爷说出了藏在心里近二十年的秘密:一旦我的孩子出世,我也将永远的告别这个个世界。因为这是一个预言,也是一个诅咒。
我,其实是家族里唯一的外姓人——契兰双烟。当年,契兰姓氏是王朝里德高望重的一脉。但就因为一直主张战争,而让很多无辜的百姓成了战争的牺牲品。也因此遭到了世人的诅咒——恋人中,如果女方有了身孕,孩子的生日也将成为母亲的祭日,相爱的人永远不能百年好合。一年年下来,这个姓氏的人也越来越少。不甘忍受离别的人都选择了不要孩子。
当初来达爷爷是存有私心的。他以为我和光夜哥会按希望的路线走完一辈子,却万万没有想到我会爱上另一个人,并怀上他的孩子,破了加在我身上的限制。我并没有后悔,孩子是爱情的结晶。宁愿我死,我也要让孩子见识一下这个世界。这样的结局,我认!我知道自己很自私,面对这样的境况却装作无视他痛苦的表情。
总有一天我将离开,能听见孩子的第一声叫喊已经很满足了。希望他可以做到对我的承诺——好好活着,将孩子抚养成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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