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第四回,“葫芦僧判断葫芦案”时,贾雨村多亏遇上故人,帮助他把上任第一案处理得万无一失,既了结了这人命官司,又未得罪权贵,也报了举荐之恩,更保住了头上的乌纱帽,真可谓一举多得也。
故人何许人也?即是贾雨村做官前寄居的葫芦庙里的一个小沙弥,如今在这应天府充当门子。原来这人命案子主犯,是当今权贵也即自己复官高升举荐恩人荣国府贾政至亲,若不是门子及时献上“护官符”,并设计草率了结此案,那后果不堪设想。
那门子为何如此献得殷勤?这“故人”的情谊当然是其一,但最最重要的也算是门子的一种投资,一种行贿,一种讨好,一种献媚,是为自己日后被提拔重用的一个筹码。
然而,这门子的如意算盘还是打错了。他原以为人都是知恩图报的,而他偏偏遇上贾雨村这号知恩不报的人。甄士隐是贾雨村的恩人吧,可当贾雨村得知恩人的女儿英莲丢失七、八年终有了下落,却没有把英莲解救送到她父母(或亲人)身边,这不是小人之为吗?这门子却没有在这件事上得到些什么教训,还带有幻想地千方百计地帮助这等小人。再者说,门子帮助主子草菅人命,并以此当做把柄,来要挟主子,这是最危险的投资,更何况知道主子不光彩的出身。如果下人知道主子不可告人的秘密越多,那主子就会越怀恨下人,别说想以此来获取实惠好处得到提拔重用,就是那小性命也难保的。小人用人比君子用人更为小心,因为小人都知道,小人决不会知恩必报的,一旦机会来临,定会翻脸不认人,反咬一口,置人于死地。那些贪赃受贿者最终被揭露,大概均为行贿者之“功绩”吧。
常言道: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按理说,贾雨村受门子如此大的恩情,更加上又是故人相识,总该得到提携,给个一官半职,同享荣华富贵。然而,门子的悲剧也恰恰在此。正因为是故人,才知他过去的根底。也正因为帮助其贪赃枉法草菅人命出谋划策,才知他为官的勾当,这种人常留在身边,本身就是一种危险,就是一种威胁,就是一种不安。
那贾雨村是个绝顶聪明之人,那薛蟠人命官司了结“皆由葫芦庙内沙弥新门子所为,雨村又恐他对人说出当日贫贱时的事来,因此心中不大乐意,后来到底寻了他一个不是,远远的充发了才罢。”这是门子必然的结局。
贾雨村的聪明,又恰恰是门子的愚蠢。门子的结局实在让人难以同情,可谓咎由自取。孰不知,知恩图报乃是正义之恩,君子之恩。贾雨村与门子之间不过是狼狈为奸,同流合污,为虎作伥的小人之举,小人永远不知报恩的。那甄士隐接济贾雨村,才是君子之恩,然而甄氏并非真正了解贾氏是这等知恩不报的小人。而门子当深知贾雨村遇恩人被拐骗独女而不救的小人之举,帮助小人能有善果吗?如若不帮助贾雨村判案,倒可保住门子之位。反过来讲,门子不过也是无耻小人,见利忘义之徒,好不容易遇上这次显示本领,表现才能,发挥智慧,出人头地之机,能错过吗?机会是抓住了,而政治生命也就此完结了,实在可悲!
不过,贾雨村并非一概不报恩的主,但要看报恩的对象是谁了。甄士隐的恩可以不报,门子的恩可以不报,甚而还可以恩将仇报,而贾政的恩却不能不报。这薛蟠人命案的了结,不就报了自己的本族荣国府贾政的举荐之恩了吗?因为这个恩不报不行啊,往后还要依靠荣国府升官发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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