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富”还是“仇腐”?
自从邓小平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随着改革的深入,经济体制的转变,市场经济的建立,那些拥有政治资源、科技资源、文化资源、经济资源的人势必要比一般人先富起来,这是不言而喻的。尽管拥有这些资源的人获得的财富所用手段近似掠夺,在社会转型期积累财富阶段也在所难免。西方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的“羊吃人”要比我们现在还要残酷得多。这就是早两年热议过的挖掘第一桶金的“原罪”问题。
改革的实质就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社会财富的分配要经历若干次,每一次的财富重新分配都有人从中得到好处,也有人付出代价。所谓贫富差距就是这样产生的,最初并不为人所理解,认为改革了开放了,就会很快富起来。看到别人富得很快,心理就不平衡,对先富一族产生仇视心理,“仇富心理”是社会转型期一种独特现象。
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仇富”行为也有增长迹象,就好象国人都害了红眼病,对富人们的财富虎视眈眈并且编排着他们的不是。某些经济学家也总是拿“仇富”说事,而且断言如此的“仇富心理”将滞迟中国社会的经济发展。
请问今日国人,有哪一个和金钱财富有仇?绝大多数国人忙于“充电”辛勤劳作,不都是为了刻苦学习奔着勤劳致富来改变命运吗?有谁仇视微软巨子比尔·盖茨、香港富豪李嘉诚、篮球巨星姚明,他们都是全球驰名的富人。
其实国人愤慨的是那些乘改革之际侵吞国家财产的蟊贼,如同每有贪官、富豪落马,国人关心的并不是他们有多少金钱,而是他们是如何通过各种手段聚敛这些财富的。国人仇视的不是金钱,是腐败的权钱交易和不公平的游戏规则。“仇富”的真正含义是“仇腐”,应该把两者严格区分,否则,将不利于正确评价那些靠自身诚实劳动合法创富的群体,更不利于鼓励个人致富观。(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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