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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老女人文清

发表于-2007年08月21日 中午12:50评论-70条

闲来无事的时候,喜欢看央视戏曲频道的节目。昨晚看了已故评剧表演艺术家韩少云主演的《小女婿》,边听那脍炙人口的唱腔,边看着那优美的舞美表演,边想着剧里“我十九他十一,事事他全都不懂的”的唱词,我不由得从故事中想到了今天现实生活中存在的老妻少夫现象。

评剧《小女婿》写的是:建国初期,女青年香草和田喜私订婚约,遭父亲反对。杨父贪图彩礼,将香草嫁给11岁男孩。几经周折,香草与田喜终成眷属。而今天的现实生活中,许多老妻少夫现象的发生,都是自愿的,并不是剧中所描写的包办婚姻了。原来,老夫少妻现象很多见,而现在老妻少夫现象也不少见。可能是时代进步了,男女平等了,你男人能娶小媳妇,我女人当然就能嫁小女婿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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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康慨点评:

对老妻少夫型婚姻评析得很精辟!看得出,作者口下留德,不“追杀”到底。
老少配虽合法,却有悖伦理,特别是年龄相差二三十岁以上的。

鲁速点评:

中国人的传统观念是“宁找一个白胡子,不找一个猴崽子”,然而,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还出现了“老妻少夫”现象,不过,这个相对来说,很少,但也反映了一种新的动向。这种“老妻少夫”现象好不好呢,本文作了较为全面的回答。

文章评论共[68]个
康慨-评论

年龄相差二三十岁以上的老少配,无论哪一方都有他(她)不可告人的目的。
一般是老夫老妻贪色,少夫少妻贪财,势;错不到哪里去。
  【文清 回复】:这样的结合,一般都 是一方有钱或有势,是有目地的结合,而非爱所至。感谢先生审核和留言,辛苦了,请茶! [2007-8-21 13:30:42]
  【我看烟雨书屋 回复】:年龄相差较多的夫妻多为经济的原因。哈哈,爱情在这里是没有的,哈哈!现在的爱情似乎已经没有了,似乎很苍白哈哈! [2007-8-21 23:53:21]at:2007年08月21日 中午1:26

裕坤神話-评论

也不一定的呀,終是要相信還會有真正的愛情成就了老妻少夫,即便只是一刹那的愛情。
  【文清 回复】:朋友说的也有道理,只在乎共同拥不,不在乎天长地久。但中国还是比较信奉白头偕老的婚姻的。感谢关注,问好! [2007-8-21 13:48:58]
  【冶心 回复】:不能在老老婆那里得到满意的[已过滤**],可以嫖娼呀,这个社会对此太宽容了,还怕什么,只要有钱! [2007-8-22 0:59:48]
  【冶心 回复】:什么爱情?可能有吗? [2007-8-22 1:01:30]at:2007年08月21日 中午1:47

似水若尘-评论

爱情本身并没有什么错,不管是“老夫少妻”还是“老妻少夫”,我们都应该善待他们。善待别人也是善待自己嘛!
  【文清 回复】:是的,做为人应该善待一切,这样也是在善待自己。所以,在有不同意见的同时,还是祝福他们。感谢关注! [2007-8-21 13:50:07]
  【冶心 回复】:其实,就把这种现象从深层次里解剖一番,无非一个字在作怪,那就是钱。 [2007-8-22 1:03:48]at:2007年08月21日 中午1:48

荷花情韵-评论

    想娶(嫁)老妻(夫),也是具有资格和勇气的,需要对方愿意嫁(娶)的。也不会是草率决定的。也不是谁想,谁就可以的
   。自己的婚姻,自己的感觉。外人再说得天花乱坠,其实更对他们是一种压力,而不是关怀关心。只要他们感觉幸福,就好了。反正,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他们互为;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两相情愿嘛。只要不违法乱纪,我们何不宽容一些?
    
  【文清 回复】:是的,人家自有人家的道理。婚姻是一双鞋子,是否合适,只有自己知道。感谢朋友的关注! [2007-8-21 14:16:43]at:2007年08月21日 中午2:11

斗南子-评论

老妻少夫,现代怪婚。不仅是叛经离道、洋相百出,而且是令人作呕的“恶欲”驱使的结果。这种怪婚,必有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老女人富有一些,二是小男人没本事一些。他们有没有幸福?鬼会说有的,神会说没有,人会说凑付。说得庸俗一点,那老女人是患有“[已过滤**]疯”“阳癫”的病人,那小男人是甘愿当“鸭子”谋生的商人。不过,大千世界,无奇不有,有钱难买愿意二字,只要人家双方愿意,就有合理的成分,就有存在的理由。
  【文清 回复】:先生说到点子上了,有钱难买愿意。这也是当今社会的时尚。 [2007-8-21 14:30:45]at:2007年08月21日 中午2:21

中尔文-评论

世态
  【文清 回复】:也是当今的时尚。感谢关注! [2007-8-21 14:30:13]
  【冲破世俗 回复】:人生百态!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有什么好非议的呢?不管是老夫少妻或是老妻少夫,这都很正常啊!只要有真爱存在,一切都无可厚非!我们应该祝福这些敢于向世俗挑战的男女,至少他(她)们勇敢,就该祝福他们!祝他们永远幸福!勇敢面对所有挫折!拙见,见笑。 [2007-11-15 15:12:51]at:2007年08月21日 中午2:29

dontbearer-评论

很少啊!
  【文清 回复】:现在也能看到不少。而且有越来越多的发展趋势。 [2007-8-21 14:35:45]at:2007年08月21日 中午2:34

天涯硕鼠-评论

在受儒家传统思想统治的国度来说,不论是“老夫少妻”还是“老妻少夫”,要是岁数相距太大,多数是被定为另类的夫妻关系。在这个物欲横流、急功近利的时代,这种关系的存在也有他的社会因素。但我个人还是固执地认为,夫妻年龄不要差距太大为好。
  【文清 回复】:朋友所言极是,所说的“般配”,不只是指外表,与年龄是有一定关系的。 [2007-8-21 14:56:38]at:2007年08月21日 中午2:50

辰洲草民-评论

看见这些就恶心。只能当做视而不见了。呸!
  【文清 回复】:这是我们经常能听到或者见到的事情,让人有许多无奈。感谢关注! [2007-8-21 20:44:57]at:2007年08月21日 下午5:05

赏金蜡笔-评论

老少配,无可厚非!管他(她)好色或贪财,只要不违法、不伤害周围人即可!就如“感冒”一样,不可避免,只要不传染他人,就由他(她)去“感冒”吧……
说理很到位,阐述很精辟!
欣赏学习中!
  【赏金蜡笔 回复】:对待这种另类现象,还是多一点人性、多一点包容、多一点理解才好,毕竟当事人不是[**]人了,他们知道他们在做什么,也能为他们的行为负责!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2007-8-21 17:35:52]
  【文清 回复】:朋友过奖了,感谢关注和留言! [2007-8-21 20:47:55]
  【文清 回复】:婚姻不是儿戏,应该建立在负责的基础上。但无论怎样,只有祝福他们了。 [2007-8-21 20:49:35]
  【赏金蜡笔 回复】:再读此文,读出了作者的偏心!
倘若作者能够站在中间立场,该文或许还能争取更多的读者,这篇文章也就不止是“烟雨精华”了!
窃以为,如今的读者智商与情商都是极高的,作者应该多多地给予他们空间,无须设置阅读前提或附加条件……
个见!
其实,我是非常喜欢读你的文章的,非常的大气,然文笔又不失细腻!
[2007-8-22 19:17:08]at:2007年08月21日 下午5:26

王家二小子-评论

我倒是觉得很正常啊。
哪个女的,不论年龄大小都是喜欢靓仔,又有哪个男的不喜欢娇滴滴的女人。
  【文清 回复】:是这么一回事,可中国毕竟暂时还难以接受这样的现实。也许慢慢会接受的。 [2007-8-21 20:47:27]at:2007年08月21日 下午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