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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水浒》之官场匪场肖青

发表于-2007年08月18日 清晨7:58评论-1条

读《水浒传》,领略其中一百单八名好汉,各个特色鲜明。其中相当一部分,有着一个共同的点,既在官场混过,也在匪场得意过。包括带头大哥,及时雨宋江宋公明。

我们的水浒好汉,既在官场混,又在匪场得意,常常不必玩时间差-----比如宋公明,就是在衙门口做着押司,拿着衙门的俸禄,结交着江湖的好汉,做些通风报信的勾当,江湖上的好汉看重的是义气,当然义气的表达里,也少不了送些金子。

不可歪解好汉送的金子,好汉送金子不是贿赂,是义气。此时的宋公明是江湖上好汉的及时雨,在匪场得意着,也在官场打着哈哈混着。

宋公明千不该、万不该,不该让那个不能娶回家的婆娘,看见了自己通着匪徒的信笺,还看见了自己义气回来的金子。一不做,二不休的时候,便送婆娘丧了命。当然丧命的前提,不是为了灭口,而是那婆娘不仅好财,还好色,居然在宋公明养着她的同时,和别的小白脸勾搭。宋公明送她上路,并不需说明究竟是为了什么缘故,总之,这样一来,大家都恨那婆娘不检点,宋公明自然还是仗义的及时雨。

不管怎么说,宋公明总之还是杀了人。杀了人的时刻,最是能体会官场匪场,都玩一场的好处。官场里总是有同情的,匪场里还有要搭救的。不过匪徒若是搭救成功,便不能够名正言顺的在官场混场面,没得了一个正经的出身------这个实实的不爽快------于是,就挂一个罪犯的名,换一个地界,暂且委委屈屈的和官场人不平等的混些日子,和匪场的人继续结交着,做着义气的姿态。

可惜了这个姿态不留心,居然没有做到位置,不得以居然当真的就做了匪徒,入了匪场。虽然在匪场里也拿了一个带头大哥的头衔,毕竟不象从前,是八面玲珑,只剩下了一半的玲珑,做事情就少了晶莹剔透,顾不得许多兄弟的不情愿,一心一意的要回头,往官场里面钻。

在官场可以得心应手的和匪场来往,在匪场却只能用金子通神,低声下气的买来网开一面,也难怪宋公明是那么的想回到官场去。

怪只怪,水浒的好汉里,还有着一部分,是没有领略过官场的玄妙,只在匪场大碗喝过酒,大块吃过肉,不懂的官场匪场原是可以和谐的。对宋公明回归官场不做鼎立支持,造成了最后不可挽回的损失。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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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文清
☆ 编辑点评 ☆
文清点评:

许多小说太多时候就对社会现象的缩影。

文章评论共[1]个
文清-评论

现实生活中,官匪一家也是常有的。问候朋友周末愉快!
  【肖青 回复】:是啊,继承了传统了---------- [2007-8-25 20:37:17]at:2007年08月18日 早上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