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决定“精华”?
鲁速曾写过一篇《精华要以质取胜》,“质”具体表现在哪里?鲁速指出几点:观点正确,立场端正,文笔优美,层次清楚,逻辑严密,厚重有力度,有可读性,经得起时间的考验等等。不怕鲁速心中不悦,这都是编辑的口头禅,老生常谈了。因为上例标准操作起来着实很难,就说那个“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吧,文章还未经“时间的考验”就已经贴上“精华”的标签了,再考验有何意义?过了几个月经不起考验再把“精华”撤掉?
那个“文笔优美”也是个“众口难调”的“东东”。
我为什么要把“东西”写成“东东”?按我一贯的文风文笔,打死我也不会把“东西”写成“东东”。我不喜欢,“80后”喜欢啊。我们搞严肃文学、纯文学的“老学究”,绝不喜欢把“东西”写成“东东”,恶心!不同代、不同欣赏层次的人对“文笔优美”有不同的看法,你不能说他不对,艺术不分国界,因而没有一定之规。这个“文笔优美”不是很难操作吗?
请注意,我这篇文章的宗旨不是发难鲁速,我不过是拿鲁速的文章起个头,下面就言归正传。
近日看到一篇“精华”,有网友指出,文中举例有不妥之处。从整篇文章来看,荐以精华似无不妥之处,但例子选择不当,也是个小瑕疵,绝不能在精华文章中出现。作者举例不当,是作者没有经过考证,仅凭印象就遽而下笔,应吸取教训。责编没有看出这个小瑕疵,不能全怪责编,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浩如烟海,谁敢说自己是“历史通”?
文章的瑕疵作者疏忽了,责编漏审了,读者却发现了。那么,只有经过百千万读者挑剔的眼光,确实找不出一丝瑕疵,这才可以说经得起时间的考验。从这个角度出发,我认为,只有广大读者才有资格决定文章的“精华”。
当前的“精华”不是评的,是责编个人的决定。凡个人决定的东西有其局限性,读者对精华文稿意见多多,和责编个人动作不无关系。
我建议:“精华”稿由读者评选产生。责编只有推荐“精华”的权利,没有决定“精华”的权利。
“精华”稿的要求:首先是思想性。也就是鲁速说的“观点正确,立场端正”。二看文章的立意是否具有广泛性、厚重有深度。那些一时、一地、一团体的论述,尽管文笔优美,悦人眼目,但无普遍性,不宜评“精华”。就如拙文仅限一团体,普遍意义不大,不能评“精”。三是文笔,只要流畅、简洁、如行云流水,一气呵成,无佶屈聱牙之弊,不管他写成“东东”或写成“东西”,也不管是文言或白话,皆能入选。四是不能有错别字。这就要求作者完篇后要校对一遍。我想,能做到这四点就不错了。
责编荐“精”的文章题目也放在头版,限定时日让读者评选。
以上就算是抛砖引玉吧。
2007·8·10·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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