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朋友送来了一株稚嫩的芦荟,青翠欲滴,蓬发着勃勃生机。我看它的第一眼就爱不释手,决意要亲手栽植。朋友见我这般执着,便与我同去采集泥土。
我端着盆儿,她拿着铲子,冲着楼下的土地飞奔而去。在途中,由于我迫不及待,差点摔了个底儿朝天。俗话说得好: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唉,得不偿失,吓得我冒了一身冷汗。前车之鉴,促使我慢吞吞地走。朋友见我这样,说我真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难为情地笑了笑。终于到了目的地。你一铲,我一铲。不一会儿,盆里的泥土就装得满当当的,我们满载而归。脸上浮出了甜甜的笑容。因为芦荟喜欢生长在排水性能良好,不易板结的疏松的土质中。所以我们把盆里的泥土疏松,把芦荟小心谨慎地植入土里。然后浇了许多水。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栽好了他——令人费心的家伙。仔细瞧瞧,他厚厚的“脸皮”上的水珠,晶莹剔透,像一颗颗珍珠从他的脸颊滑过。叶的边缘,还长着许多尖锐的小刺。哟,这小家伙还懂得自我防御呢!令我好不喜欢!
芦荟的生命力很强。它的那股青春活力,令我陶醉,令我喜爱,也令我佩服!
本文已被编辑[鲁速]于2007-8-5 11:31:0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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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风落梧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