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毫无疑问,当然是中华的国粹之一。唐代以诗取士,产生了诸如李白,杜甫,白居易,李贺等一流诗人,他们也各自博得雅号如诗仙,诗圣,诗魔,诗鬼等,其作品为后人所学。宋代苏轼以诗为词,一洗花间派之绮靡艳情,境界开阔,至柳永则又一大变,不再将词作为文人雅士吟风咏月的寄兴之作,而是抒写自己真实感触,所以有“凡有井水饮处,皆能歌柳词”之盛况。至于后代,宋诗虽以理趣取胜,也算言之有物,至清代中期,有黄景仁独写伤怀,袁枚郑板桥忧时伤世,龚自珍我写我诗,诗已成为一种真正写心之文体,非独前人仗以显才的手段,至近代黄遵宪更是继承杜甫忧国忧民之心,以诗写史,诗与时事终于不可分割。词相对来说,境界较窄,但也有清初纳兰性德,句句出心,一片纯情,其作品不为传世而世共传。
诗词作为韵文之二,当然有形式上的要求。就是要押韵,并符合平仄格律,然后在此其础上评定作品优劣。诗韵为《平水韵》,词韵为《词林正韵》。所谓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写诗写词当然要遵守这些约定。但随着时代的变迁,语言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很多字的发音更是如此,如杜牧《清明》:“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此诗用普通话读来并不押韵。再如杜甫《三绝句》其中一首:“门外鸬鹚去不来,沙头忽见眼相猜。自今以后知人意,一日须来一百回。”在普通话中也不押韵。也就是说,你如果再用古韵写诗,写出来的诗现代人读来并不押韵,那样的作品作为韵文还有什么意义,难道就因为老祖宗那样就应该那样,要如此说来,我们的汽车电脑似乎也需淘汰了,换上马车算盘了。也有人说,写时可以专门用与普通话相通的韵字,可以避免上述情况,确实,但那样做与用新韵在本质上有什么区别?也有些人打着古韵的牌子,写些新古混用的文字,也有人用平水写词,说作品合韵。时代在进步,我们也要作适当的调整,与时俱进,就如戏曲现在的唱词全用普通话,没人用古音,就如我们要与世界接轨,是我们学英语,而不是让其他国家的人学汉语。如果非要复古的话,为何不用文言文而用白话?
再说新韵。虽然古华新韵府号称新韵,其实是简化的古韵,也保留入声,要用它还不如用古韵,不必用西装套在马褂外穿。我说的新韵是2005年5月由中华诗词学会颁发使用的《中华新韵(十四韵)》,它在“倡今知古,双轨并行;今不妨古,宽不碍严”的原则下制定,以普通话为基准,易写易读,省去记忆韵书之累,也省去读者诵读不通之累,诗词是韵文,读来得朗朗上口,如果写来只是为了让人看看,那诗词与散文杂文还有什么区别?写作时苦苦思索韵字还有什么意义?
其实我最初是学古韵出身,并以古韵写作的。虽然我力求合乎韵书,但偶尔有个别字的平仄搞错,韵字就那几个,我是按韵书选用的,当然不会错,但诗词中个别字出律也是不行的。在编辑看来,一是我的格律还不过关,二就可能是创作态度的不认真了。我写就一篇诗词总得几天,枉费我一番努力,自新韵推出后,我将旧作稍加修改,使其合乎新韵,并从此开始新韵写作,坚持至今。其实用新韵也好,古韵也罢,只是个人爱好习惯,从本质上讲,都是为了合乎格律,也不必区分优劣,只是新韵以普通话为准,更适于读者群罢了。
最后说几句题外话。韵和平仄是格律的基础,而格律也不过是诗词的形式。对于形式,我个人的看法是符合即可,不必在上面多做文章。任何一种文体,只是作者意思的载体,文章好不好也与形式无关。所以我坚持内容第一形式第二的原则,力求有思想,有哲理,有感情,而不在形式上多作停留。如果你真懂诗的话,你会同意诗在言外的说法,诗意是你在品味诗句时了然于心的,诗句只不过是诗的皮肤而已,当然,格律就是它的衣服了。
于07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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