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去年在网络上聊天听河南的一个做面粉生意的人诉说着他与他女儿的乱论,当时我怀着十分的厌恶心情黑调了那个人。尽管那个人诉说的时候是多么地自责,他是怎么从女儿很小的时候看护女儿长大,孩子到了8、9岁了,发育了,他对孩子的变化是那样新奇,以致于他经常性地抚摸孩子的小咪咪及私处,到了孩子与父亲之间离不开的地步了,13岁的孩子视其母亲为情敌。这个人还是有良知的,他说没有人可以诉说,说再这样下去,他会疯掉,他担心孩子将来的成长,他想退出,可是无知的孩子已经习惯了。他也担心孩子就是离开了他,也会找上社会上的人伤害她。说得时候确实很难堪,难以启齿。后来他查找了问题,说好像他有恋童癖。但是他一再申明他平时绝对作风正派,绝对没有对外人有过此类行为。
事情过去了一年了,这事情我早就淡忘了,只是把他作为一个疯子说的胡话。我心里那种震撼很大!
案例二今天又有一个江苏自称是公务员的人吞吞吐吐地,问我是老师是否能够理解很多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我感觉很奇怪,会有什么常人难以理解的事情。他有问到我的孩子多大了,从那里他找到了一个突破口,说他的女儿跟我儿子一般大小,可是他感觉自己是十恶不赦的人。他说他离婚了好几年了,与女儿相依为命,但是对孩子他犯下了错误。他说他现在很难受,他希望有人倾听,然后他要求语音,说出了他与其14岁女儿的龌龊之事。女儿自小他一手带大,给孩子洗澡、搓背,洗衣、做饭,本来是一个好父亲的,可是一次女儿跑到他床上,晚上不自觉地抚摸了女儿,之后多次与女儿发生性关系,现在很苦恼,但是又不能自拔。他也试图与孩子交流,找个后妈,孩子否决了。
这两个案例值得让人深思,这个社会,难怪人们重男轻女呢。过去有: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女子在没有社会自觉控制能力之前,需要监护人的监护,可是监护人本身侵害孩子怎么办?未成年人年保护法怎么具体实施?像这样的女孩子将来的人生之路该怎么走下去?父女本来就有血缘关系的,难道是社会伦理道德观在国人心目中已经淡化了?计划生育政策保护女婴的合法权益,可是来自父亲的侵害谁来管管?
前不久在网络上面看到一则新闻:两个女儿合伙杀死了亲生父亲,也就是一个类型的。那个丧尽天良的父亲曾经奸污过自己的女儿。老婆难以忍受离婚了,女儿难以忍受其父的蹂躏,密谋杀死了其父,村子邻居几百人联名要求从宽处理两女。
中国的古训还是应该提倡:男大避母,女大避父。
在人类进化中,在人尚未脱离兽性本能之前,人兽是很难绝对分离的,即使人已经直立,已经会使用和制造工具,但仍带有某些兽性的本能,在那个时期,并不足为奇。但当人完全成为社会人以后,人兽就绝对地区分出来了。人伦成为人类最高的绝对的准则。任何时代、任何地域、任何社会,lu*n伦都被认为是兽性的行为。都是绝对被禁止的,这不仅是伦理道德所不容许,也是法律、法规所不容许。
人成其为人,就是人有起码的人性,那些父亲怎么变成了禽兽?连自己的孩子都不放过!组成了家庭就应该对家庭负责任,构建和谐社会,这些黑暗面谁去管?家庭怎么教育孩子成为社会有用人才?未成年人保护法,怎么落实,是否应该有更细致的条款?
男权至上的家庭结构,是lu*n伦悲剧的肇因之一。男性在家庭中拥有不可置疑的权力,形成一种权力压迫,对家中女性予取予求,包括性的需索。处於弱势地位的家中女性,不了解本身有维护身体免受侵犯的权力,而在淫威下就范。可悲的是,一些发觉真相的母亲,也许是经济上需要依靠家中男性,或是以为如此可以满足伴侣的性需求,而容忍悲剧一再重演,就算家中有这种现象被视为家丑不可外扬。法律历来是民不告官不纠,就是有这类犯罪,孩子得不到法律保护。当一位平素最可信任的亲人,伸出了魔爪,做出了禽兽不如的lu*n伦行为,这对儿童的心灵打击,造成的心理创伤,要比其他人造成的相同损害严重得多。
这些案例让我们看到了性教育的重要,也让我们看到了人伦道德教育的重要性。但同时,性教育仅仅对孩子进行教育是不够的,性教育是一个综合工程,这里面一个很关键的问题,就是在教育孩子的同时,必须来做好不良因素对孩子诱导的抵制工作。只有切断污染源,才能更好地净化孩子的心灵。
只有还孩子们一片蓝天,才可能让他们沾染不到污秽,才可能让他们更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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