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中国民众的生存环境之恶劣,首要的倒不在于物质,而是精神。
就生者而言,弹丸之地,蝇头之利,些许成见,即“以已所长,相轻所短”,岂不悲乎?不过对于死者来说,这些当然不足为虑,所以今天我们不说生,单言死。
死与生相对,死是生的延伸,生是死的源头。
关于死的说法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是社会付予死的价值取向;“死得其所”、“舍生取义”是“以死铭志”;“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固守信念的凛然大义;“死不足惜”、“死有余辜”是死后的批判;“生是苦”,故以哭表示无奈,死是解脱,可以魂归极乐。
然而,生死有命,法乎自然。重要的是我们该侧重于宣扬死还是关注生?
中国大抵有死重于生的传统。一个人在生前多是不会引人注目的。唯有一死才可能由此荣光一阵子。而这死最好要与众不同,死得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能吻合时代的某种现象,有教化或警示作用,也就是要具有较好的新闻价值,能切中时弊,能倡扬时代发展的主旋律。
常见诸于报端、电视等媒体的死后英雄,有抗洪的,有救火的,有见义勇为的;有公安干警,也有乡村教师,他们大多于生前默默无闻,不曾有过什么报道或关注,可一死就不同了,徒然间关于他们的许多光辉事迹也就如雨后春笋般滋长了出来。我们姑且不去怀疑这些事迹是否参有水份,但我知道死人是不会与你计较的。即便你姿意修饰,尽情美化,那些死后的英雄自是不会站出来说,我没有这么伟大!至于生者又有谁会去和一个死人争荣誉呢?但倘若大家都活着,因有着“存在就是威胁”的言论,那是谁也不愿意轻易去褒扬他人,而贬低自己的。
其实我们不难发现,那些许多死后的英雄于生前的环境都极为惨淡,那么,于他们生前,我们的关注何在呢?难道我们真是要为其营造苦难的场所,而成就其死后的英名吗?我们不禁要问,社会到底需要怎样的一种精神向导?是“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大义凛然?是“忠孝不能两全”的舍小家为大家?还是“苦其心志,饿其体肤”的忍者大智?
雷锋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平民精神本当歌颂;焦裕禄于兰考县率领民众与自然抗争,与贫困抗争,其勤俭挚朴的公仆精神自当垂范。然而,我们固然要悼念死的价值,褒扬死的精神,但我们更应张扬生的价值,赞美生的意义。我们不能只重其死的结果的意义,而忽略其生的过程关注。毕竟“死”已是过去时,而“生”才是将来时,才是一个民族未来的希望。
那种“在生不孝,死后关照”,“关照”的就仅仅是一种排场,一种形式。我们不反对英雄主义,但英雄主义更多的体现于特定的环境,特定的时代。和平时期更需要的是那种从小家做起,进而兼济天下的鲜活的生命个体。要不然,生的世界岂不始终笼罩上了一层死的灰色的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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