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有喜欢的东西。
人都难忘喜欢的东西。
尤其是喜欢人的时候,我们更难忘。
我们会在白天、在深夜、在行走、在静默、在任何一种场景下想起我们喜欢的人。或甜蜜或忧伤。
过去喜欢的人,常被定义为旧爱。
而过去喜欢的物,我称之为旧欢。
欢,喜欢,欢喜。
因为喜欢,所以欢喜。
我记得的旧欢有很多。一部电影,一本书,一首歌,一把伞,一双鞋子,一串项链……
我会跟别人谈起它,兴高采烈地,或情意绵绵地。
我希望别人能够接受它,像我一样喜欢它。
在某个时刻突然想起它的时候,我就回忆起了与它相关的那段岁月。
思绪万千。
点点滴滴。缠缠绕绕。自己的青春再次袒露于前。
那是岁月的旧欢。
在这段岁月里感悟颇多。
哪怕一句歌词,都会令我沉默良久。
比如《夜会》里:原谅你和你的无名指你让我相信还真有感情这回事
哪怕一个回眸,都会令我沉思良久。
比如《东京爱情故事》里,莉香在结尾时转瞬的一个微笑。
旧欢,那是抹不掉的烙印。在心里,痕迹深刻。
它左右着我们的现在。现在喜好的判断和选择。它总是提醒着你要去比较。比较现在的和过去的。甚至暗示你把它作为一个标杆。选择的标杆。
所以,旧欢不如梦。
它清晰于任何人的几十年。想忘不想忘,都忘不掉。
犹如爱情。即便消逝,也并不徒有虚名。
本文已被编辑[恋尘叶子]于2007-7-31 19:20:20修改过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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