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银行身份核查和强化食品安全
这两天看新闻,好事连连,昨天双开了陈良宇,今天又有两桩好事!
一桩是说今后银行办理相关业务要核查身份,真正落实实名制。过去也要求过存款实名制,但经常出现用假身份证办理的,原因就是公安机关的身份核查系统不对外开放,加之银行又为了自己的利益,谁来存款都是好事,因此实名制形同虚设。现在好了,公安老大哥终于开恩允许银行系统与其联网,进行个人身份的核查,今后在办理银行账户业务(包括开立、变更个人储蓄账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业务)、支付结算业务(包括票据结算业务、银行卡结算业务、汇兑等业务)、信贷业务(包括个人贷款业务或单位贷款等业务),以及其他银行业务(例如交易金额单笔人民币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存取业务)等等业务时,必须核查办理者的身份真伪!并且要对原有账户逐步进行核查。
这无疑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个非常利好的消息,一方面,有银行工作人员为您认真核查您的身份,然后再办理相关业务,就被免了您自己疏忽造成错误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杜绝一些骗子在银行开设虚假账户进行诈骗活动,减少了老百姓上当受骗的机会。还有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公款私存、机关多账户存款和贪官匿名大量转移赃款,可以减少国家的损失,要知道国家的钱可是您一滴滴汗水创造出来的啊!因此我们应当坚决拥护!
另一桩是说温总亲自出席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并做了相当具体的六条要求,同时将发布《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特别规定》,对违规经营和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的,加大了处罚力度。
温总的六条要求是::(一)全面强化质量监管,要严把进出口关;(二)加快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国家标准,主要指标要符合国际标准;(三)坚持从源头上提高产品质量,努力打造一批世界级的知名品牌,让“中国制造”真正成为优质产品的标志;(四)加强质量法制建设;(五)集中力量搞好专项整治;(六)加强舆论和信息工作,监管部门要主动发布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包括查处问题、改进工作的信息,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与此同时,将发布和实施《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规定了食品安全隐患召回制度,规定了无证生产经营最高可处20倍的罚款,和一年多次出现产品安全事故的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要给予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足见政府狠抓食品安全的决心和力度。
为此,我们应当拍手叫好!我当然也十分的高兴,政府终于下决心了!可高兴之余,难免有点那个,有点“贪心不足”。我在想,假如……
假如,银行早点实行身份核查制度,还会有那么多的诈骗犯利用银行行骗,让那么多老百姓受骗上当吗?还会有那么多的“小金库”养肥那么多的贪官污吏吗?还会有那么多的贪官把赃款换成美金让子女卷逃国外吗?明显是于国于民都十分有利的事情,为什么就不能早点实施呢?
假如,早一点对非法生产销售不安全食品的奸商重重的处罚,罚得他倾家荡产永远翻不了身,还会有那么多的有毒食品危害人民吗?早一点对一把手追究责任,还会有那么多的保护伞为不法之徒遮阴乘凉吗?
假如,毕竟是假如。但不管怎样,亡羊补牢还是可喜可贺的。不过能不能真正落在实处,并不是温总说了话就算的,还要看下面的小鬼们听不听您的话,会不会“顶着干”、“绕着走”、“闯红灯”、“擦边球”,又把您的好经让他们念到抓洼国去?!
当然,我们盼好!
——子实2007-7-28实话实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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