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某个县城的一条街道上,立着一块广告牌制成的寻线索启示,与其说是寻线索,其实是寻肇事者。这块牌子摆放的地方,正是当晚的出事地点,它已经摆放了数月有余,上面写的大概内容是:“x年x月x日,在此处发生一起车祸,我们的母亲被撞,不幸身故,肇事司机逃逸,如有目击者,知情者,请与我们联系,必有重谢!电话号码xxxxxxxxxx。”写这则启示的人是老人的儿女,那晚出车祸的是一位年逾七旬的老太太,当时正准备回家,她像往常一样走在熟悉的街上,家里人早已做好热腾腾的饭菜在等着她。这时,她要经过一个丁字路口,先看了看两边,发觉车还离得好远,她有足够的时间可以通过,于是,她迈出了步子,谁知,这一迈竟踏上了不归路......
儿女们亲人们悲恸,听闻者愤慨,肇事者竟然逃跑了,丢下奄奄一息的老人,什么都不顾地驱车离开。老人的儿女在悲伤之余,在警方苦苦调查无果的情况下(当然,当地警方仍在不懈追查),才写了上面的那则寻线索的启示。可是在摆放的数月里,线索微乎其微,但是寥胜于无。有几个目击者主动联系了老人的家属,据他们描述,综合出这样的一个事情经过:“当时老人刚走上马路一小段儿,一辆迅急的轿车就急驶而至,来不及刹车,撞倒了老人,还没等醒过神儿来, 又一辆白色的安着新型的轿车也开了过来,可能是被先前的轿车挡住了视线,没看到前面发生的状况。车速也是很快,结果酿成了惨剧,从摔倒在地的老人身上轧过。哎,真是触目惊心!可是,他们,这两辆车竟都没有停下,而是若无其事地逃跑了。“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天色较晚,事发突然,这几位目击者又距离很远,所以都没有看清这两辆车的牌照号,更别说肇事司机的样貌了,这也导致事情直到今天,仍在追寻阶段。”
难道肇事者就这样逃脱了吗?即便警方暂无进展,你们就能逃脱得了心灵的谴责吗?你们可曾想过,失去母亲的儿女何等悲伤,失去老伴儿的老人会痛不欲生,失去奶奶的孩子会没了欢乐。他们没有了支柱,没有了笑容;你们可曾想过,当老人刚被撞倒的时候,如果你能及时停车,送老人到医院抢救,可能还有生还的希望。可是,因为你们当时想着自私的念头,撞了人反怕人家赖上你,而且会狮子大开口。是的,现在社会上这类事儿不少,可你们再想想,你们开车撞到了人,首先那是一个生命,是金钱买不了的生命,怎么都得先顾及伤者的安危吧?按交通法规不管谁占理,您都应该有责任,有义务,而且必须去救护伤者吧?其它的事自然交给警方处理。你错,就要勇于承担!别的按情况再定,但是,你逃了,就没有道理可言了吧,况且被撞者还身亡了。你们昧着良心,自私地逃走了,逃得了一时,逃得了一世吗?心也不会安宁吧?逃,终究不是办法,要想内心安宁,得到解脱,还是勇敢地去面对吧!勇敢地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吧!
本文已被编辑[鲁速]于2007-7-28 8:54:35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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