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当中的出轨行为,在过去是最令人痛恨的,男的被称作流氓,女的被称作破鞋。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们的各种欲望逐渐受到肯定,出轨也不再那么令人讨厌,甚至有人居然在网上津津乐道自己的出轨经历,或者公然自称要做出轨的人,似乎我们已经进入一个出轨的时代,至少我们应该对出轨行为宽容以待,否则你就是落后保守土包子。然而,我们真的需要宽容出轨吗?至少在我看来,既无必要,也无可能。
首先,宽容出轨不符合人的本性。每个人的本性都是自私的,在婚姻问题上尤其如此,很少有人会将自己妻子在其他男人的重压之下发出的呻吟当成赏心悦耳的音乐,也很少有人会看到自己的丈夫趴在别的女人身上而不火往上撞,以命相拼。
其次,出轨不符合婚姻的目的。就作为一个个人来说,每个人都有和自己喜欢的人发生性关系的权利,这种喜欢的人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三个,甚至更多。然而,婚姻的缔结则暂时限制了他或她的这种权利,在婚姻存续期间,二人各自享有对对方身体的独占权利,如果一方背着另一方与其他人发生性关系,则显然违反了婚姻的目的和要求。
第三,在历史上或现实中,确实有一小部分人会容忍自己的爱人与他人发生性关系,但这一部分人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爱人太强,而自己又确实太窝囊太没有血性,比如历史上有个别公主专横跋扈,行为放荡,其丈夫则甘戴绿帽子,其所以如此就是因为她们是皇帝的女儿,拥有常人所没有的强大权力后盾;一类是将爱人当作谋取政治利益或经济利益的工具,只要能够达到目的,爱人与谁睡在一起都无所谓,比如唐朝的崔湜,为了向上爬,自己亲自伺候当时的政坛一姐太平公主,妻子女儿则共同向储君皇太子提供性服务。对这两类人来说,他们都容忍了爱人的出轨,但这种容忍并不是宽容,对第一类人来说,容忍是一种无奈的选择,对第二类人来说,这种容忍完全是一种利用,爱人已不再是人而是赤luo裸的工具。
总之,我们虽然没有必要像以往那样恶狠狠地诟骂那些出轨者,但要对出轨表示宽容则是既不必要也不可能的。当然,现在网上不少人撰文表示渴望出轨,也有人主张宽容出轨,但我想这都是一些涉世不深或欲望躁动的人的无知之言冲动之语,当他们真的面对自己的爱人与他人肌肤相亲的现实时,恐怕他们比谁都抓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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