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笑,喜欢哭,喜欢快速的跑,喜欢说粗话,还喜欢把你扔在原地自己离开。
你看我的时候脸上笑的象块揉皱的抹布,你总是追不上我的脚步,人群中,你习惯把我搞丢,然后焦急的寻找,其实我还在原地,只不过趁你不注意偷偷躲藏起来。
我会写很多伤感的文字,我的文字能咬疼很多人,包括你,你说你的柔情在经历了奔跑和封闭之后只想属于我,但我不知道珍惜,我大把的放纵,因为觉得这样子好玩。
当我无力和失败的时候,我会躲在我自己的文字里面疗伤,我与这个世界所有活着的东西隔绝,我拒绝吃东西,我只是快速的在屏幕里敲出一行行文字。我不想被任何东西打扰,除了音乐,除了我的音乐,它是此生唯一无法拒绝的东西,是我赤luo着的软肋。
我说我是恐龙,这是我对任何一个未曾见面的网友的叙述,然后我在屏幕这边吃着我的苹果,我看着他们的文字水一样的流进来又流走,我有时候不说话,任凭他们一声声呼唤,我的屏幕里没有我的语言,我不想对白。
我总是会莫名其妙的痛哭。
我也会突然大笑。
我还会突发奇想的恶作剧。
你说你永远都不曾了解我,我说我也不了解。我们于是沉默,沉默里,我对着你眨眼睛,我眼睛不美丽,但有些让你拒绝不了的东西。然后,我头也不回的走掉。
我不是美女,可惜连恐龙都算不上,我没有恐龙那么丑,实在是种遗憾。我总是爱自言自语,我说我会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失踪,离家出走,因为我从小就抱着这个目标走每一天的路,可惜,我的失踪总是被寻回来,一点都不曾浪漫过。
我的心理有些阴暗,成长的过程中不明就里的就留了一些阴暗在心底,可我的父母是开明而谦和的人,我的姐弟也很健康,独独我这样子,也许是被施了魔法。
看了半年灵异小说,每每看到灵魂出窍,但我仍然不知悔改。至今仍然会一惊一咋,这是后遗症。灵异小说吸引我的除了一环扣一环的故事情节,还有那些死不瞑目而出来作怪的冤魂,他们生前常常是良善的人,死了就成了兴风作浪的妖精。鬼魅的诱惑,使我一度深陷其中,整日面色苍白,眼神空洞着。我常常产生这样的幻觉,晚上起夜的时候,总是感觉一个穿红旗袍的女子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对我微笑。
那些女子,都冷冰冰的笑,那是很吸引人的一种笑,可惜我天生不是个能够深沉的人,张牙舞爪我是戒不掉的了。做鬼的修炼尚且不够。
我非常热爱旅行,一个行囊对我的吸引绝对胜过一件昂贵的漂亮衣服,我的美丽总是过早的在心里开放,我喜欢牛仔给我的随意,高跟鞋是无缘之物,袅娜也扮演不来,我的造型很粗糙狂放。我独自去了很多别的城市,下火车的那刻,身边居然没有最亲爱的那个人可以让我抓着他的大手惊叫。
我是个很多故事的人。
我抱着一个足够大的苹果在啃吃,mp3的耳机塞在耳朵,我摇头晃脑,陶醉在我的世界。你悄悄坐在离我2米的地方,这是我定的我们中间的最佳距离,据说是可以彼此欣赏的距离。你叼了根烟,斜斜的瞅我,一脸高深莫测的笑容。一阵清风吹过,我的头发乱了,迷住了眼,我手忙脚乱的揉眼抓腮,苹果滚到附近的草坪里,你赶忙扔掉烟头冲了过来,还没冲到我面前,我突然一声大喝:“站住!你越界了。”然后哈哈大笑,你遗憾的退回去,你的滑稽笑破了我的肚皮,你严肃却温柔的说:“你这个妖精。”
原来,我一直都是个妖精,是个喜欢兴风作浪的妖精,就连遭遇伤害的日子,我妖精的本性都不曾改变过,一跃一跃的来了,你却中了我的妖术,所以,你死定了,今生注定没有安生日子过。
我是妖精,你到底怕不怕?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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