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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个记忆的理由江卡卡

发表于-2007年07月18日 下午4:21评论-1条

刘心武先生在解读《红楼梦》时谈到他与两个红学朋友对于书中人物肖像描写的印象,一个推崇描写司棋“穿红裙子,梳蓬头,高大丰壮身材”十分生活化,一个谈到“蜂腰削背,鸭蛋脸面,乌油头发,高高的鼻子,两边腮上微微的几点雀斑”的鸳鸯形象生动,而他自己则认为描写秦显家的“高高孤拐,大大的眼睛,最干净爽利的”最是逼真。

想来,某一细节对于每个人的心理冲击虽各有不同,但人们在认定这一细节是否深刻并选择是否将其记住的时候,总是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了最切合的理由。

这便如夫妻二人,恩爱时,记着对方的体贴、温柔,念着对方种种的好,一旦反目,则过往某日那人吃饭未给自己留菜等等芝麻小事均细细记起,成为指责对方不够珍视自己以及力证婚姻已无可挽回的理由。

也许,记忆只是我们判定对方错误或者选择忘恩负义的一种借口罢?

莫泊桑的《项链》在一众故事里最让我记忆深刻,并且因为出于对结局的遗憾之故常常思索:女主人公穷困潦倒后应该会常常忆起之前在宴会上风光的每个细节,足够其在岁月漫漫里品味。那么之后还债的种种苦难她会选择忽略与忘记,因为她自觉已失去了崛起的机会。可在得知项链是假的之后,她是否会再在漫漫长夜里忆及那一时风光,而忽略遗忘劳作的辛苦?

那么,有多少记忆的长河里我们以为忘记的,会在理由充足的时候清晰突显?

就象小时老师最常常出的记叙文题目是《记一件难忘的事》。彼时趴在课桌上苦苦思索,许多平时以为必定已消逝在时光缝隙里的种种细节,突然无限放大,比如一个雨后清晨一只流浪的小狗在街头和自己对视的一瞬,比如隔壁婶婶有一回做的茄盒儿那样的美味……只是枝枝蔓蔓,不知哪一件才更有意义,象老师说的那样“印象深刻”?最终却只好生生捏造一件事情交差罢了。

据说,人的大脑是由万亿个脑细胞构成,从理论上讲,它可以贮存50亿本书的信息。但人类的大脑潜能开发利用还不到5%。也就是说,我们有足够的脑容量将这一生牢记,然而有什么理由可以让我们将每一天每一事都清晰忆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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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鲁速
☆ 编辑点评 ☆
鲁速点评:

其实让人记住的事很多,有的可能是细节,有的是刻骨铭心的痛,有的是成功后的喜悦。

文章评论共[1]个
天佑爱人-评论

好~~~拜读~~~
  【江卡卡 回复】:谢谢朋友关注. [2007-7-18 20:15:16]at:2007年07月18日 下午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