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9日,是一个可以改变某些人社会态度的日子,因为在我所居住的省城里,发生了一件震惊中外、却不见媒体报道的特大爆炸案——一辆轿车爆炸啦!被炸死的是一位平步青云的“人民二奶”。不过,你不要奇怪,如今的二奶,大都是“人民”包养的。不是“人民”的百姓,是不会有二奶的。有消息说,这桩汽车爆炸案是“人民”故意下令制造的。
这位红荷青杏般风采的“人民二奶”名叫刘玲,今年31岁,原来是市级机关招待所的一位普通服务员,自从被“人民”敕封做了二奶,她就青云直上、百万缠身了。据说,她不仅可以在本市的上好单位,随心所欲的调来调去,还破格提拔成为国家干部和土管局的正科长。据说,“人民二奶”经常向“人民”索要钱财,要多少?一百元一张的钱,一要就是几十斤。啊!要钱还得论斤,一要就是几十斤!没关系,“人民”很大方,照付不误。钱从何来呢?“人民”既然当家作主,自然不愁来源。慢说论斤的要钱,即使论车的要,也是难不住“人民”的。这——不是什么问题。
问题是“人民二奶”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过多了,忒多了,多到了可以把“人民”掀翻的程度。她是不是想真正去掀翻作为“人民”的“琏二爷”,我们不知道,只知道,她所拥有的、许许多多的、私下里的秘密信息和证明,足以令“人民琏二爷”心有余悸。于是,“人民”忍无可忍,就得杀人灭口了。
《红楼》当初,琏二爷对王熙凤逼死尤二姐,非常生气而大发脾气,还曾为失去了尤二姐的情爱哭过鼻子,流过眼泪,说明琏二爷还是有一点点天地良心的。如今的“人民”,把应有的那一点点良心喂了狗子,在杀人灭口的时候,哪里还容得王熙凤瞎掺和?不如干脆来个利索的。“人民”,便让自己的闺女女婿派出公安便衣,悄悄的实施撞车、车祸类的隐蔽性“交通事故”。“交通事故”一出,手下的交警一处理,“人民”就会从二奶的要挟危险中摆脱出来,神不知、鬼不觉地保住自己的荣誉地位,继续作衣冠“人民”。
结果,事与愿违,不知为什么,具体的实施人员居然超量的使用了tnt,把一个本该是悄无声息的“车祸”,一个司空见惯的“交通事故”,扩大成了震惊中外的爆炸案。这一爆炸,那个十分妖艳的“人民二奶”,一下子悲惨起来。爆炸现场显示,“人民二奶”那残缺不全、血肉模糊的上半身和一只胳膊,崩出车外很远,抛在地上流血。“人民二奶”那曾经为“人民”提供性感高[chao]的下半身,还有那连接着的肢体血肉四处横飞,有的挂在居民楼的窗户玻璃上,有的摊在马路上。一时间,这一段“建设路”,成了屠宰坊里的案板,堆积着“人民二奶”的五脏六腑。
爆炸案就发生在我们身边,不是伊拉克那种“人肉炸弹”,不是9、11那种恐怖袭击,也不是接二连三的抢劫、凶杀和仇杀,而绝对是“人民”内部矛盾。事件发生后,可能是“人民们”觉得用不着大惊小怪,更用不着登报纸、上电视,所以,各种不是媒体的口传消息频频传扬时,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不知道该做何种反应。我的心,一颗曾经真正地为人民服务许多年,如今已经苍老了的心,闪烁着火红的光,从热气腾腾的温度中猛然间冷却下来,在雷电交加的季节里,禁不住急剧颤抖。于是,“人民”一词的意义,在发生着某种颠倒式的变化。它曾经那么神圣、那么光辉、那么沉重,如今却变成了包养二奶的灯红酒绿,变成了论斤送钱的纸醉金迷,变成了把二奶炸成一滩血肉的轻蔑潇洒。看来,“人民”干的这些事,真够“人民”的。
说了半天,“人民”是谁?
据说,我们是法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按照“人民二奶”被“人民”炸死的这一幕惨剧来分析,人民就是掌握国家大权的人,也就是说,谁掌握着大权,谁就是“人民”。反过来,一切不掌握权力的人,都不属于人民。据说,中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最高的权力机构是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那么,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代表之类的人物,才是真正的“人民”。我们这座城市的“最高人民”,是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省级干部,名叫段义和。就是这个叫做段义河的“人民”,炸死了那个“人民二奶”。
有消息说,国家公安部的专案组,不经过省、市两级任何官方程序,就把段义和带走了。曾经在当地电视新闻节目里频频露面、道貌岸然、煞有介事的“段人民”的政治生涯,恐怕是一败涂地了,因为就在昨天,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了,并且在今天的电视新闻中正式公布了对它的“双开”。
公安部的专案组将对“人民”作何种刑事处理?我们不知道,也不再关心。要关心的是,作恶多年仍在台上,若非爆炸仍然逍遥,是什么力量把它包庇到如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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