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乞丐定理方东流

发表于-2007年07月16日 晚上10:56评论-0条

今年,我已满三十,可在以前我从未意识到。不是前些天有人把我叫‘老东西’,我还以为自己是个妙龄少年呢!

十五年前,我就读于清花河中学。学校的名称缘自校外的一条小河,名叫清花河。河水四季常清,谁也不知道它流了多少年。反正弄清楚了也没有多大的好处。河两岸都是山。

教室前面是一片草地,学校把它当操场,草坪中的草也就会时常遭受践踏,所以长得跟秃子头上的头发一般。草坪外面最左侧,便是用毛草搭建的公厕。

这里的冬天是名副其实的冬天。在我读高一的一个冬天的一个下午,天虽未刮风,也未下雪,更未结冰。可在下课的时候,同学们全都冻结在教室里,我不是要去上毛厕,自会奈在座位上不动的。所有的老师一到下课的时候,就射到办公室烤煤炭火去了。

我把衣领翻起来,将嘴巴盖住。两只手紧紧地插进裤管。当我走到操场上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世界上毕竟是有人不会怕冷的。这些人我都不认识,只知道他们也是这学校的学生。但是又有那么一个人,凭着良心说,我是认得他的,他是个乞丐。

他从我身边窜过的一瞬间,我被他手里的什么东西刺伤了眼睛。这才发现,他右手中的那只碗。他拼命地跑着,右手抓着那只发亮的碗,左手提着裤腰,两只裤管全破了。因此在他跑的时候,两片破布像风筝似的在空中飞扬。加上上身既无袖子,又无纽扣的衣服。整个人变成了天使。我摇了一下头,走向毛厕中去了。

我从厕所中出来,发现那个乞丐坐在草坪上。因为好奇,我走上前去,站在他的面前。他一只手捂着裆部,一只手罩着头顶。那只碗已经破成了两半,滩在他的脚下了。他在哭,大声的哭,却见不着眼泪。我仔细地瞧了他几眼:除开眼白一处之外,整个露在外面的肉都是乌黑色的。头发约莫八寸长,手指甲也长得惊人,里面全是黑糊糊的东西,可能有十年未曾清洗修剪。衣服简直没得说的了,只有港市小姐才有那种打扮的。当然,你别看他衣服穿得破烂,脚上可是穿着‘两双鞋子’,也就是说左脚穿着一双鞋子的一只,右脚穿着的另外一双的一只。至于为何如此,我也不得而知。

凭着他的样子判断,跟我差不多,大约十五六岁。他的手背及光着的腿上有几处都在渗着血。显然是被几位英雄给赏赐的。他看了我一眼,接着又大叫求饶,“别打了,我的碗,你们——哎哟!”

就在他看我那一眼的瞬间,我的心颤了一下,不知是因为天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几位英雄大约是高三的学子。有三个手中都拿着长长的竹扁,另外两位手拿着扑克牌,将这个乞丐团团围住。

“别打了!别打了!我给你们跪下!我叫你们爷爷,你们不要打了!”那个乞丐求饶道,他们用竹扁打着他的腿,也有不用竹扁的,他们使用飞腿。“哎哟!别打了!”乞丐哀求他们,其中一个拿扑克牌的用脚在他的头顶踏了一脚。乞丐忙将手拿到嘴边处,边叫喊边用嘴吹气。因为刚才他用说罩着头顶,所以那一脚确切的说是踏到了他的手上。

“哎哟!别打了!你们别打了,我给你们跪下!”又一个用竹扁狠狠地抽打他的大腿。一扁打下去,腿上马上淌血。乞丐吹手也不是,摸伤口也不是。他们几个见乞丐如此,都在那儿大笑,我也恬不知耻地笑着。但是,我很快就笑不下去了。突然,我发现了那乞丐可怜的神色,他那暗淡的眼光将我的眼睛灼伤。

他们仍在笑,我有了一种打抱不平的心理,但我不敢。面对着这五位英雄,我在有这样的想法之前,早就开始颤抖。于是,心里痛苦起来,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帮乞丐的话,我势必跟他一样遭遇,幸亏这时候铃声敲响,我便大步跑进教室。

下课后,我再到阳台看时,操场上已空无一人。这时候,外面起风了。

黄昏时分,从操场上走向教室,准备上自习,我又看到那个乞丐了。他左手拿着两块碗片,右手提着腰,脚上吸着两双鞋,在草丛中搜索食物。我不忍心看,下午的场景很快浮现在脑海中了。

当晚,起风了,下雪了。我躺在床上,听着窗外呼呼的寒风,怎么也睡不着,先下的是雪粒,打在瓦片上有沙沙的声响,后来大概是雪花吧。风越刮越利害,像条野狗似的在外乱叫。同室三位同学早已进入了梦乡,可我的脑子里老是那个乞丐。他在哪儿过夜呢,肚子饿不饿,冷不冷?不知是风换了个方向还是怎么的,将雪从瓦缝中赶了些进来,直落到我的脸上。一子骨冰凉迅速地从我的脸上传至我的心里。我在被窝中打了个哆嗦。一个可怕的想象突然在我脑海中产生:如果哪一天我也成为乞丐,将是个什么样子呀!

第二天早上,风停了,雪停了,太阳出来了,照在雪上格外刺眼。在上课之前,我特地到操场周围搜寻那个乞丐。到底没有发现什么,过几天就将她忘记了。

以后的高中生活,我过得并不怎么样。归结起来,是与三个女孩子的纠葛而过去的。第一个是我同班的同学,一位高贵的女孩子,名叫李亭。她美丽,但不屑看我一眼;她大方,可从来只是对那些有钱的公子哥而言。但我到底还是做起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梦来。终于,在一个黄昏,我对她表白了我的心意。

那天,她穿得极其的漂亮,高跟鞋,分红色的袜子,背带裤。头发散披在肩头,似一张瀑布。

她左手拿着一只精美的盒子,右手从盒子里面取出一块巧克力,放到嘴中吮吸。我站在她的面前,将头埋得很低,先是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她停止嚼巧克力,一直盯着我。其实我不过是理了个小平头。当然,我也算是穿了一件新衣服,新胶鞋。

我又叫了一声她的名字:“李亭,我——”

“什么事?”李亭问了我一句,这是她有生以来第一次跟我说话。

“我——我——我喜欢你!”我吞吞吐吐地吐出了上面几个字。脸在一瞬间就红到脖颈,身子顿时热起来。我不敢看她,不敢瞧她的神色。生怕会给自己带来失望。然而,我到底是听到了她的答复。

“什么?你?——哈哈!”说完她就走了。我一个人被钉在那里。空气似乎冻结了,我不敢看周围,感到周围有数双眼睛同时射向我。我唯一想法是撒腿就跑,但我的双脚像是被粘在了地上。我的身子越烧越厉害,几乎快烧糊涂说胡话了。

这就是我的第一次恋爱。

以后,我走到教室中,头自然就低了下去。从此,我跟自卑结缘了。加上其它生活上的不如意,竟使我时常想起先前的那个乞丐,甚至还要在人群中去搜寻他。

一年过去了,我又喜欢上了另一个女孩,她是隔壁教室的班花。当然,这个女孩也是很漂亮的。在一次班与班连谊会上,她多看了我一眼从而错生了这一事。我仗着我的学习,大胆地向她示爱。我清楚,她是一个爱学习的女孩子。

一个中午,我跑进她的教室,选了她身边的位置坐下,她向我笑了一下,我便与她谈起学习来。后来,她居然主动要求我帮她补习功课。我答应了。

一个月过去了,我发觉我真的爱上她了,我提出要她跟我做情感上的朋友。这次,我的表白既短又干脆。我说:“刘婉,我爱你!”便看着她等候佳音,她的眼睛突然失去了光彩,只瞧着面前的书本,半天不说一句话。我以为她默认了,可是,过了一会儿,她对我说:“马鸟,对不起,我们只可以做普通朋友。”

从此,她疏远我了。有几次,我跟她好不容易才凑到一起,她都借故走开了,留下的只有尴尬。得讲明白,我是一个永不言弃的人。于是,我愤起直追。想不到,她不但不爱我,反而反感起我来。

又一个冬天的中午,天上有太阳,但照在我的身上的是冷色。我意外的发现,刘婉的身边多了一个兵哥子。我正打算凑上去跟她说几句话,他们却主动朝我走来。未等我说一句话,那兵哥子便一个腾空侧踹,踹在我的胸口。我倒在地上,口里吐着血。同学们都站在阳台上晒太阳,看到这精彩的一飞脚,他们好是欢喜,一齐在上面拍掌。

我强忍着住进了医院。出来后,我的头埋得更低了。为了报仇,我习武去了。

半年后,我回到学校等候报复。机会终于来了,正赶上那个兵哥部队放假回来。我叫他跟刘婉一起到操场上,向他挑战。我记得,当时太阳特别的烈,特别的辣。我与他讲好条件,我说:“半年前你让我住进了医院,谢谢你!今天,我一定要你也尝尝。我数完三下我们同时出手。”

他同意了。

“一,”我一个腾空旋风腿,将他踢翻在地。未等他爬起来,我又上前一拳砸在他的胸口处,他终于吐血了。

我转身扬场而去。从此,我在学校出名了。当起了大哥,可是我怎么也忘不了刘婉。我越是忘记,却越是忘不了。我爱她,虽然,我知道在我使了那一脚跟那一拳后,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有时候,我在烈日下一站就是一个小时;有时候,我对着风吹很长一阵子;有时候,我一个人到河边数鹅卵石,脱掉鞋子,踏进水中溅水。然而,这一切都不能给我带来欢乐。当我看到河里面船上的鱼夫,将绳子套在水鸭子的脖子上,将其抛进水中。等到它们钻出水面,便用那粗糙的大手将鱼全部挤出来。然后又将其抛进水中。我听到河水枯燥的声音,感觉到自己就是先前那个乞丐,右手拿着碗,左手提着裤腰,头发八寸来长的那个。

三月的春天到底有几分美,少不了几只鸟买弄着破嗓子。花在风前扭动着屁股,树叶格外的刺眼。天暖起来了,燕子飞回来了,县上的剧团也开始下乡走动走动。轮到我们学校,是在新一期开学的第三周。

我拿着凳子往场地上走,不小心碰到了一位小姑娘。说她是小姑娘,道不是因为她个子小,而是说娇小玲珑。

“你的凳子碰着我了。”她说,我连忙向她道歉,她娇滴滴地回答说:“没关系!”我的心一下子就暖了起来。顿时,我听到了北极冰川解冻的声响。

我这才发现,春天真的来了,外面早已经是春意昂然,只是我不知道而已。我看着那小姑娘从我面前走去,久久目光不愿离开,生怕她会消失。我迅速地将这美好的一幕封结在我的心底。长长的吐了一口气,觉得轻松多了。

以后,我托兄弟打听到了她的名字。兄弟只打听到她的小名叫秋月。我想真是名如其人,月一样的洁,月一样的静,月一样的柔,月一样的美丽。

因为前两次的失败,我决定采取不同的方式追求。我决定把她放在心底,永远放在心底,在我闭眼的瞬间就可以看到她,梳着小辫子的她,蹦蹦跳跳的,永远挂着笑容的她。

也有些时候,我幻想着她:或许在花间捉蝴蝶,或许在追着小狗,或许追着天上的白云,或许在窗前沉思。

白天,我努力学习。夜晚,我挑灯夜站,一心考上个好大学。

又一个冬天的中午,我在操场上又发现了一个乞丐,她不是我先前认识的那个。她坐在地上,见人就讨。我顺手给她扔了一只苹果就走了。当天晚上又刮风下雪了,第二天有人发现那个乞丐死了。人们都说,她是吃了我的苹果而死的。我吓坏了,怎么也解释不清楚,我入了狱,一坐就三年。从此,错过了平生最大的梦想——考大学。

在狱中的三年,是我最痛苦的三年,最绝望的三年,也是最平静的三年。天天都在回忆与绝望中度过。每每有一丁点希望,又很快被绝望压下去,熄灭了。

后来,我出狱了。秋月已到南方的一所大学中去了。我一个人来到大街上,走进一家饭馆,要了一碗白米饭吃过就回家了。这时候,我才知道,我还有一个家,一个父母给我的家。再后来是结婚,夫妻之间老是不和。每每吵架,她总是揭我的伤疤,说我是个劳改犯。

一天,我又跟老婆吵架,她终于讲出了要跟我吵的缘由。她嫌弃我无能,只不过是个劳改犯,永远都是个坐牢的,在家里,在这个世界上,只不过是行尸走肉,什么也做不来,什么也不懂得,只知道叹息过去是怎么的落拓。她说她受够了,她不要再跟我过下去,她跟我在一起,简直是她一生最大的侮辱。早知道,他就不会嫁给我了,不是我父亲给她家里拿很多的钱,她是不会嫁给我的。

我绝望了,我没有理由说出一句话来。她说得一点也不假,一点也没有错。是的,我是个行尸走肉,我只知道追忆过去的得失。只知道失去了什么,但永远也没有想到如何爬起来。因为,在我的心里,失去了的将永远的失去了,再也找不回来。

我来到大街上,无所事事地乱转。最后钻进一家较好的饭馆里面。听到几个年轻人正在谈论他们的过去。我便凑上去,以此找到一点同感,找到一个‘同是天涯沦落’的人。

不到一会儿,我们大家就熟悉起来。我给他们讲起了我的过去,当我讲到那个挨打的乞丐时,背后不知道是谁大骂起我来,“老东西!你想找死?你再到处散布谣言,我要你的命!”我转过身去,发现是一位挺派头的大人物。

从他的眼神中,我很快发现,他就是我先前那个小乞丐。他长大了,像个人了,而我还一直在寻找那个小乞丐。

我离家出走了,八年过后,我有了一家自己的公司。我的一切都是得于那个乞丐。我感谢他,感谢他让我懂得了:二大于一,三大于二,那么一定有三大于一。这就是我的乞丐定理。

……

今年,我从家到学校,在火车上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

作于2002年12月12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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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仅有余温点评:

小说的构思比较新颖,推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