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一次的失业了。
失业对我来说,似乎已经是家常便饭了。因为我并不是一个有着出色的才华的人士,同时既没有一张可滋炫耀的文凭,也没有一个拿得出手的职称。再同时我还没有一副结实的身板。用我自己的话总结,就是:做脑力劳动吧,学历不行;做体力劳动吧,苦力不行。
唯一可让我值得骄傲的,就是到目前为止,虽然我总是在失业的怪圈里笼罩着,不过,还没有一次是因为,工作是力所不能及的。
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劳动者。
但是,我知道有一项法律就叫做“劳动法”。从劳动法来看,我这样的劳动者,应该也是受到保护的。
劳动法里面的规定,曾经让我心动不已。
比如里面规定了什么最低工资,规定了工作时间。这个工作时间是每周不得超过多少小时,按照那个来看,双休日是基本实现了的。后来还有什么合同啊,保险啊的约定,看着心里真是爽极了。再后来,有了带薪休假的说法,哦,真是的,生活真是美好啊,只要我肯工作,不去和出色的人才去比,我也可以拿着我应得的报酬,规划一个丰富多彩的生活!
然而,这些年下来,我困惑了:劳动法,离我究竟有多远?
前不久,我因为拒绝无理由加班,失业了。
原因是公司的规定里,请假、迟到、早退等等都是要扣钱的。而加班是无偿的。而且,加班是家常的。于是,加了班以后,有许多私人的事情没有时间处理,就只好请假,请了假以后就扣工资。这个工资扣起来,不是一天的薪水,而是相当于三天的薪水。于是,又一个本就是单休的星期天到来的时候,我拒绝加班―――那天,有一个朋友的孩子庆满月。
于是,我被通知,你被辞退了。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我做着的这份工作,许多人都可以做。我只是一个领着不多薪水的普通的劳动者,这个样子的失业,在我而言,只可以是短时期的,我失不起长时间的业。
于是,我开始寻找新的工作。
一次面试。
过了人力资源经理的一关。过了部门经理的一关。该过总经理的关了。我暗自庆幸自己终于又可以就业了,我的衣食终于又有了着落了。
经理问了几个问题。看来还算满意。
好兆头!
“最后再问你一个问题,你每天可以保证多少小时的工作时间?”
我愕然了。八个小时啊。每周,应该有一天休息吧?
还有,是必要的加班的话,我都是可以保证的呢。加班的话,有工资么?
于是,结束。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
我不是出色的人才。我没有要求高工资。我没有挑剔工作环境的体面。
我只要做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得到应该得到的报酬。
我是劳动者,我不要求劳动法里面规定的,属于展望的前景的内容了,我只要我劳动以后,可以自食其力,还有,劳动以后,还有可以休息一会,可以有一点点自己的空间和时间――――
和朋友说起来,朋友笑了,比起农民兄弟来,你幸运多了。还有,还有,这个样子的工作多了,到了没米下锅的时候,你还不是要去做?你不做,有的是人做呢。
还有,还有,还有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是拿不到的呢
你还没有过吧,不错了
谁让我没有成长为一个出色的人才呢?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
哦,我暗自庆幸自己还没有被不给工资过的遭遇
庆幸以后是无奈,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劳动法,离开我有多远?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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