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个无聊的夜晚,我又一次来到了苏荷。
熊笨笨无视我的寂寞,一意孤行,非要去搞私活赚大钱,把我丢在客厅里发呆,恰好朋友来电,诚邀去喝酒,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带着好玩的心情,于是,我又一次来到了苏荷。
许多时候人生就是这样在不经意间走下去。就象苏荷里的那些男人们,开始的时候,他们并不是天生就喜欢这样的生活,他们也和许多正常的男孩一样喜欢阳刚,只是在人生的某个时候、某个点的某个机会促使他们成就了另类的生活,从此欲罢不能。
苏荷依然是灯红酒绿,闪烁着诱惑的妩媚。经历了上次的“洗礼”,我已经可以很从容的面对这些男人们探究的目光了,摇晃着酒杯里的红酒,我的目光肆无忌惮专盯着那些戴耳环的男人看,这是一些“同志哥”“小姐”,远远望去,在朦胧的灯光映照下,耳边都戴着一只耳环,有的披着长发,有的在后脑扎起了马尾,长得也确实出众,唇上基本看不到象征男性的胡须,与真女人不同的是基本不涂唇膏,但大都着很贴身的衣裤,站起来高高的个子,从后面看去,标准的模特身材,还以为是美女,想不迷死人都难。
常常在杂志、网上看到画一些男同性恋“小姐”,很夸张的翻着红唇,象个老巫婆一样戴着一个假发,令人作呕,然,非也。他们却是一群很精致的“男人”,穿得干干净净,修长的手指留着长长的指甲。只是他们在不知不觉中违反了自然规律,让人不可思议而已。
我曾经很近距离的接触了一个“同志”,只是当时我们都不知他是“同志”,待知道他是“同志”时,他已香消玉陨,魂飞天外。
他叫小林,是周姐的邻居,我是在朋友周姐家的麻将桌上认识他的,我与他坐对面,低头不见抬头见,我诧异他长得怎么看怎么象贾宝玉,白白嫩嫩的,就时不时的盯着他看,估计我当时那模样一定很“色”,他常常在我的逼视下脸红脖子粗的,看到这男人这么不经“折磨”,我还得意了好一会,唉!哪知道人家是同性恋捏,浪费表情。
后来再见他的时候,他骑着一架锃亮的红色摩托,很阳光很灿烂,看到我远远就叫“老师”,如此帅哥,怎么也没想到他是“同志”。
小林经营着一个电器门面,每天和正常人一样早出晚归,偶尔也到广东进货,小有成就,自己独居,街访邻居都不知道他是“同志”,只有家时父母兄弟知道,据后来得知,父母打也打过,骂也骂过,可他痴心不改,只好仔大不由娘—由他去。
邻居周姐说:怪不得介绍了几个对象总也不来电,只是反复地对我说:对不起,对不起,以后你会明白的。天啊,我哪里能明白。又说,除了这个外,其实小林是个好男孩。
小林死的时候只有26岁,是被他的男朋友杀死的。那男友与小林相恋了好几年,最近移情别恋,想回来诈点小林的“淋花钱”,两人为此争吵,那男人顿起杀心,把小林和那企图救主的狗一并杀了,然后落荒而逃,但只逃了7个小时就被捉拿归案、、、、、、。
当我在报上、电视上看到小林的死迅并且是一个同性恋时,那感觉不亚于地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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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荷这迷惑的世界里,我想起这样一句话: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但我心里却不希望那些戴耳环的“男人”们如此“潇洒”,毕竟这种另类生活不是一句“自己感觉好就行”这么简单的,它和社会、自然息息相关。
选好自己的路,那些戴耳环的男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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