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自古以来就不是个褒义词。纨绔子弟,流氓恶徒,调戏民女之色,让人不齿;胆大妄为,色魔色狼之行经,令人深恶痛绝。顺其自然,就有了坐怀不乱的柳下惠,因为远离色而被后人传颂。更有得道高僧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至理名言,被许多人挂在嘴边。一时间君子们都小心翼翼地与色隔绝,生怕坏了名声,误了前程。也许只有蒲松龄笔下的书生们,放浪不羁,敢于冲破世俗,与色为伍。
可近期,色似乎时尚起来,有种脱离贬义的趋向。男人们也在全球一体的大环境下,忽然发觉不该压抑自己的本性,不该再言不由衷,于是大方地把色用于社交场合。色似乎代表了男人的审美,男人的品位,男人那双不漏美女的眼睛,好象还有点点的生活情趣,自娱自乐的味道。可男人带着色去交友,其结果却不容乐观。首先你遇到智慧型女人,她会以为你重容貌,轻心灵,不值一交。再则是美丽女人,她不会为了几句赞美,而去充当你众多之一的过往。最后是丑女人,她更不会自讨没趣,去看你失望的表情。你能得到什么呢?由此看来,男人之色,还是低调一点的好。
世界虽大,可除了男人便是女人。男人之于色,十之八九也无可厚非。不管你承认与否,它都存在。只是色又如酒,不可太过,这里有个度就难把握。对女人而言,有人欣赏总不是件坏事,只要你恰倒好处,不令人讨厌,也未尝不可。可过了就有可能大杀风景,更有甚者会将美好演变成丑恶。古人周敦颐曾说莲:濯清涟而不妖。虽是赞莲,可又有多少如莲般的女子在静静地开放,如果这里有作者之色,且听人家又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一下子将色提高到了最高境界。欣赏美,尊重美,是每一个色之男人都应该做的。
说到这儿,觉得男人们也很可怜,食色性也,却轻易不敢说出来,说出来了又易遭人误解。怪只怪个别少数私欲膨胀之人,将色演绎成委琐卑劣,演绎成穷凶极恶,也难怪人们闻“色”色变,而男人们的色本单纯生生地被这些人给毁掉了。 男人们:要想谈色,提高同性同胞素质,当务之急呀!
或有男士反问:“女人喜帅哥,爱酷男,该当何论?”小女子在此深深一个万福:此话题不在今日所谈之列,另当别论吧。
本文已被编辑[文若书]于2007-7-9 9:52:22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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