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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本性之三——奸诈余日成

发表于-2007年07月08日 中午2:05评论-3条

人的本性之三——奸诈

要获得肆虐的机会,先得有一副可亲可敬的外表以便蒙蔽对手,而要保证伪善的效果,自然要奸诈。

强盗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大称分金银,却难免大刀砍头的结局。政客能大把捞钱、大发淫威,却可光宗耀祖。这便是单纯肆虐与使奸弄诈的区别。同样的享受,不同的归宿。

施展奸诈的第一大领域是战场。“兵者,诡道也”、“兵不厌诈”,乃是通古遗训。所以,人类战争比任何一种野兽群殴都要精彩千万倍。人类历史中最可观的便是战争史,历史人物中最上眼的便是军事家。火烧赤壁、诺曼底登陆,都是经典。人类具有远甚于其它动物的同类相残能力,原因就在于极其奸诈,而尸横遍野体现着人类的最高智慧。

奸诈逞威的第二大领域是政坛。苏秦、张仪以三寸不烂之舌便能令天下风起云涌,赵高、秦桧三言两语便可将万人难敌的威猛将军置于死地。其它为争权夺利而尽情上演的尔虞我诈的勾当更是层出不穷。诱骗、诬告、栽赃,五花八门的手段令人眼花缭乱。

奸诈盛行的第三大领域是商场。战场虽然积尸如山,却毕竟是百年一遇,不逢其时、不逢其地便无可担忧;政坛虽说险恶,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也无可烦忧。唯有这商场,令你无时无地不身陷其中。

市场容量有限,商家的欲望无限。故而商场即战场,斗个你死我活,实在是天经地义。倘若以价廉物美为竞争手段,弄得商家两败俱伤却活活便宜了顾客,这简直是弱智。掀起广告大战,竞相自吹自擂,恐怕也难分高低上下,弄不好还是烧钱煮萝卜——得不偿失。最痛快的是给对手下个套:整一批劣货打上对手的商标,石头卖了宝玉的价,临了还砸了对方的招牌;瞅准空子给对手的产品做点手脚,然后爆炒新闻,让对手永世不得翻身;收买对方的关键人物,窃取技术或商务情报,坐吃现成,省钱省力还抢占先机。如此种种,不一而足。敬酒者的目的是让对方瘫在桌下,商家的乐趣是看着对手跳楼。

即便你不经商,也不能逃脱商人的黑手。吃穿住行,你能样样自给自足么?泔水过滤,熬出高档食用油;酒精掺水,配成百年佳酿酒;肉块注水,那叫新鲜肥嫩;水果浸药,那叫光泽鲜艳。垃圾贴上洋标签,即是世界名牌;塑料加个好包装,就是古传珍宝;养孩子有吃了让人痴呆、要人性命的奶粉;治病有只会饱不见好的古传宫廷药。巨资兴建的危房你住不住,尸体上扒下的华服你要不要?如此这般,够你享用的吧。

奸诈,是人类智慧的集中体现。没有它,人的生活就会像普通动物一样平淡乏味,人类历史只能是一本流水账。

在人与一般动物相差无几时,生存所需直接依赖于向自然界索取。自然界是无可欺诈的,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故而面对土地的农民,厚实、纯朴。当人向自然的索取有了一定盈余时,人对自然的生存依赖关系便开始淡化了,人们可以通过欺诈他人来获取一定的生活资源。盈余越充足,欺诈的余地越大。因此,人面对自然的能力越强,人对人的欺诈也便越严重。农民成为商人后,厚实被奸诈所取代,这是不足为奇的。

假如人类将全部的力量用于面对自然,而不是用于人类自身的争斗,将会如何呢?

然而,人是最务实的动物——让他人去面对自然领受风霜雨雪,自己则面对这些面对自然的人。

于是,人类历史浓墨重彩所描绘的是帝王的征战、谋臣的权变。即便是市面畅销书,津津乐道的也是商战的玄机、巨贾的发家史。可见人们一贯颂扬奸诈。

人类崇尚奸诈,因为人高出于其它动物的一大本性就是奸诈。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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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圆月弯弓点评:

人类崇尚奸诈,因为人高出于其它动物的一大本性就是奸诈。
写得深刻

文章评论共[3]个
文清-评论

人生的本性,存在着许多方面的好与不好,但好与不好,都需要具备的。问候朋友!at:2007年07月09日 下午6:07

余日成-评论

这种善恶二重性才是真实的人性,掩饰不如提示。at:2007年07月10日 中午12:16

肖青-评论

诶  人性不[已过滤**]诈的  
若是没有被识破 自然就是真实的
若是识破了 那就叫了 兵不厌诈 了
这个可是 智慧呢
  【余日成 回复】:有意思! [2007-7-20 20:27:41]at:2007年07月19日 晚上1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