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你别无选择】
昏沉。热得让人心烦。要是有个冰泉就好了,终日泡着多凉爽!脊背都能冒出汗来。不抱怨了,自己选择的,再怎么都要强迫自己喜欢。没坐班,守在电脑前安分地看稿,汗啊,你就刷拉拉地流吧,我不在乎~
和你面对面坐了半个晚上之后,你说,亲爱,我不喜欢你现在说话的语调。我说,怎么?是居高临下的口吻吧?还透着无力和慵懒?对什么都不感兴趣的语调?你点头,说,是的,我不喜欢。我无力地笑笑。
6月30日9栋那场华美却凄厉的坠落让人霎时间想了很多。站在不同的人的角度,不停地想那个男人应不应该去死。可他却死了。只一个简单的动作,就完成了一生的轨迹。放弃,真的是世上最简单的事。
人一出生,就被赋予某种使命。就像,树是用来坎的,柴是用来烧的,妞是用来泡的,屎是用来拉的,而人呢,只能慢慢等死。否则,就是辜负了上天赋予的使命。不止这些,还有,很多很多。
零碎的意识总是在我聆听或者言语的时候蓦地从脑里钻出来,影响我继续。所以,我说,你,不能不喜欢我这种口吻。你别无选择。
【低得下来更是一种本事】
听着lee hom的歌,学着把炎夏变成冰窖,把自己,变成盛夏里的小冰凌儿。
黄昏时,写完《戴珍珠耳环的女孩》。寥寥千字不足以表达沉痛的感情。罢了,沙扬娜拉吧!把《开到荼蘼》和《爱情呼叫转移》放上烟雨,接受朋友们的批判。毕竟,没有镜子,还真分不清自己是黑是白。
对你说,我现在比可怜的新手还可怜,为什么?会一点,又不透,充满迷惘。
你说,关键是,你自己没有寻求过突破嘛,比如你爱看什么电影,你还看什么电影,不愿意去看自己从前不喜欢的类型,爱看什么书,还看什么书,也不愿意去看以前不喜欢的类型,爱写自己愿意写和习惯写的风格,现在还这样,不愿意去尝试其他的风格。
可,我要是“突破”了,我还是我吗?不就变了个人了吗?
你说,你突破了,写了别的风格的,那还是你,还是简凌的风格啊。都是出了名的人怕变,怕变了别人就不接受了。你还没出名呢?却在想着出了名的人的事。你说,你只是写惯了而已,你自己都不一定知道你适合什么风格呢!即使你写的某个东西别人说好了,那也是在此风格下说的,因为你都是这个风格,别人根本没看过你另风格的作品。
你说,你的文章,无论是语言上还是情节上,都过于着力在精致上了,每个句子每个词都力求美感和意境。情节上也是如此。但是文章的感觉在读者来看,是来自于阅读的起伏感,这种感觉不仅是故事情节带来的,你的文字张力同样能够带来,那么就需要你的文章中有送有弛,这就好比一个电影,从开始到最后都是刺激的画面和情节,这样反而让观众找不到重点,看了一半之后,后半段依然习惯了这样所谓的刺激后,就不觉得刺激了。比必须是有相对舒缓、安静的画面和情节在里边做为“伏”,才能在该刺激的时候造成“起”的效果。而一味地去精致,就会让人家觉得除了精致之外没任何特点。这就又好像一个漂亮的女孩,无论你做的工作多么出色,别人老是会想,她是不是利用美色换来的这些业绩呢?所以,聪明的孩子是在下了班和休闲时光尽情去臭美,而工作的时候,不去过分突出自己的自身优点,让别人看到自己的出色工作,而不是自己出色的外表。这就是所谓的张弛有度。生活中的很多细节很多道理,拿到写作上来是一样的。不要老是让人觉得你有才,可是只是有才,到最后都没看到你的才出头……
你说,有些时候,低得下来更是一种本事,不要老是扬着下巴看人,和做事。
你说这话的时候,神情肯定和我昨晚说话时一样。
【艺术的艺术与生活的生活】
7月6日,作家徐东的行为艺术引发了一场关于某作家是否即将“裸奔”的辩论。这个世界疯了吗?
七月的武汉绝对是个被诅咒的城市,被诅咒的城中的人们在艳阳、蒸汽、尘土与汗水的四面楚歌里心烦意乱地等待雨水的恩泽。
从杂志社出来,被空调吹得几近麻木的血管腾地活跃起来,忙不迭地参与人体的生理循环。血液在突然膨胀开来的血管里狼奔豕突地表达它们的欢快和恣意。我安分地站在气味混杂的车厢,木偶般在太阳精神抖擞的折磨下依然决然摆出最坚定的姿势,在白花花的阳光下任满面尘土一身汗水地穿过一条条宿命的街道。
街边,有一对情侣。男人理了理梳得一丝不苟的头发,将被汗水打湿贴在后背上的白衬衣往外拉了拉,努力往衬衣里缩了缩脖子,目光停留在领口。几乎是没停顿地,他用手指使劲地揉搓领口,直到原先浅浅的那抹红变成了汗渍渍的黑。将鼻头对准领口深吸一口气,尴尬地笑。这些连贯又微妙的动作把女人憋闷得喘不过气来,她委屈地了什么(看她嘴型,似乎是在说“我没擦香水。”)男人看了看她,笑起来,满意地拉过她的手,在39度的炎热里揽她入怀。
这个世界时刻在上演偷情的游戏?从细节窥探了他人隐私,我,忍不住暗暗感叹。男人闻衣服的动作是那么滑稽却又那么现实。他十二分的警觉让他可能惧怕被妻子或者女友“捉奸”,却无意又故意地伤害了身边的女子。可怕的细节!可恶的香水!可恼的武汉的夏天!
男人闻香水时,应该是带着优雅与平和的。像《香水》里那个神奇的男子,缓缓地闭上眼睛,扬起鼻尖,整个身体微微地,似被气息蛊惑了般地前倾……
十八世纪的巴黎,腐烂的小猫尸体和菜场里残余的枯枝败叶混合成刺鼻的腥臭。身着华服的贵族昂着下巴拖曳着浓浓的香味穿梭在城市繁华的气息里,高贵的鼻子过滤了腐烂与肮脏,腥臭与伪善,最终却不可避免地被用香水蛊惑,荒诞地将淫乱当成神圣。《香水》无疑是部极具讽刺力的电影,那无数逼近灵魂的镜头拷问着你莫名的情绪,你慌乱不安,你疑惑焦虑,问题依然悬而不解。艺术的艺术就是玄妙得让你不知所云,而生活的生活就是,触目惊心地让你通过一些简单的细节,从乌托邦的柏拉图的理想里醒来。喏,就这样。
【被模仿的艺术,被打扰的生活】
来场意识形态的狂欢吧!就假如,我是个张扬的舞者。
我是个张扬的舞者,我叫清扬。我有一个舞蹈教练,他叫祖逖。三十五岁左右,时光淘炼出来的是成熟的气息。不年轻,却优雅高挑。面孔干净如一尊上了釉的陶瓷,间或透着笑意。
我是个张扬的舞者,所以,我总将自己想像成一朵满身荆棘的娇嫩玫瑰的模样,眷恋地闻着自己年轻身体毒药般氤氲开来的迷人芬芳,在他空旷的视野妩媚地绽放。他会眯缝着眼向我走来,生怕被我的光芒灼伤了眼睛的模样。偶尔,他会不自禁地拉过我的身体,扭胯,捻步,抖肩。用胯部几近完美的"∞"型摆动带动我身体里的舞蹈因子,一圈又一圈地随着他的力量将身体麦浪般舒展开,又潮水般地与他缝合。优雅,节制,柔和中透着力度。
我是个张扬的舞者,可他优雅节制。他让我着魔,可他不爱我。是的,我总是用这样的想象来开拓情节,有点自我折磨的意味。我想,我和他之间也需要一场故事,因为伦巴,和探戈的内敛不同,它需要上身贴近的肢体表现,激烈,带着挑逗。于是,在我的想象里,我需要一场热舞,一场激烈的热舞伦巴,并且我坚信只有祖逖能给我。
某一天,他约我去汉口南京路尽头的那家上岛咖啡。唔,我是路痴,不要说上岛咖啡不在南京路的尽头,不要打断我的假设。好,继续——
咖啡馆就像祖逖一样,优雅,节制,音乐舒缓得恰到好处。我轻轻地呼唤他的名字,就像是祈祷。我静静地聆听他娓娓道来的故事,静静地看着他陶瓷面孔上若隐若现的皱纹,静静地对他微笑。他流水般细腻的感情里有一个让我嫉妒得几近发狂的名字,可我却无从生气,只得将自己挽成她安静平和的模样揉进他的心里。眉纤,那是个怎样的女子?爱他,我就变成她?
是的,眉纤也是我假设出来的。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假设。我是他们的造物主,而他们,却活生生地活跃在我的情绪里。让我疲惫,让我困惑,让我抑郁地对自身产生怀疑:为什么眉纤让他喜欢,而不是我?我有什么不符合他的理想呢?诸如此类。
ok,假设到此为止。我想说的,只是:第一人称写作对于写手的生活会造成极大的干扰。你的人生观价值观会被你小说里的人物所影响,所篡改。你的生活也会被你小说里的生活所影响。简单说来:生活模仿艺术,胜过艺术模仿生活。
-全文完-
▷ 进入简凌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