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着走过茫茫雪原的手 松了
余温残留 丝丝袅袅
连着血脉与心的丝线 断了
血迹斑斑 清晰可见
沉默的潮水暗涌成浩渺的海洋
云端的楼阁轰然坍塌
没入水底
枕着冰雪 守着孤寒
怀想小木屋相拥的炉火暖暖
捱过无数漫漫白昼与黑夜
只为一天
美丽 从神话中向你走来
点点温存洞穿厚厚的冰雪
你的窗外 依然飞雪漫天
任飘飘青丝变成缕缕白发
在若有若无里 等待
天荒地老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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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走过茫茫雪原的手 松了
余温残留 丝丝袅袅
连着血脉与心的丝线 断了
血迹斑斑 清晰可见
沉默的潮水暗涌成浩渺的海洋
云端的楼阁轰然坍塌
没入水底
枕着冰雪 守着孤寒
怀想小木屋相拥的炉火暖暖
捱过无数漫漫白昼与黑夜
只为一天
美丽 从神话中向你走来
点点温存洞穿厚厚的冰雪
你的窗外 依然飞雪漫天
任飘飘青丝变成缕缕白发
在若有若无里 等待
天荒地老
-全文完-
意境清新优美!有真情!问好!
点点温存洞穿厚厚的冰雪
你的窗外 依然飞雪漫天
任飘飘青丝变成缕缕白发
在若有若无里 等待
天荒地老
很痴情,意境好!
文笔不错!欣赏!
【丁香花开0202 回复】:感谢朋友的鼓励!问好! [2007-7-8 7:07:55]at:2007年07月07日 晚上9:48
谢谢我!哈哈哈~~~哦~~哦~~姐姐吉祥!
【丁香花开0202 回复】:小弟好!
大清早的,哦哦啊啊个啥啊??谢谢我??奇了怪了... [2007-7-8 8:16:34]at:2007年07月08日 早上8:11
空了一点。
【丁香花开0202 回复】:很久不见了,好不?
谢谢光临与指导!
感觉越来越写不出东西了..... [2007-7-9 7:06:28]at:2007年07月08日 晚上8:50
来走走,嘘~~
【丁香花开0202 回复】:终于来啦~~~ [2007-7-18 9:49:53]
【月亮崖,往事~ 回复】:写小说写累了,不时也得来看看...呵呵~~ [2007-7-18 12:49:52]
【丁香花开0202 回复】:在QQ上喊你,你不出声,不地道!!! [2007-7-19 17:13:09]
【月亮崖,往事~ 回复】:很少上QQ了~~ [2007-7-21 9:06:34]at:2007年07月17日 晚上8:16
喜欢这首,很美.
【丁香花开0202 回复】:终于有一首能让人喜欢的了. [2007-7-19 17:12:22]
【丁香花开0202 回复】:胡言乱语说诗歌
作者: 文若书
也许是小时候受唐诗的影响太深,在一切文学体裁中,我只对诗歌充满喜爱和崇拜,有时甚至到了盲目崇拜的地步。但遗憾的是,我很喜欢现代诗歌,现代诗歌似乎不大喜欢我。无论我怎么用心读,用情读,或用想象读,也无论我读多少,可我还是不懂现代诗歌。更糟糕的是,我读得越多,就越不懂。
因为不懂,我就有些自卑,感觉自己是那么地肤浅,那么地缺乏想象力和情感翅膀,以至于我怎么努力,也不能驾着诗歌这朵圣洁的云彩自由自在地飞翔。每每想到这些,我就对现代诗歌充满更盲目的崇拜,同时对自己也就充满了更多的失望和遗憾。
曾经一个很有些名气的现代诗人写了一句很有名气的现代诗。原话是:天//我//蓝幽幽的肚皮。这句诗当时被很多人推崇。可我想了十多年,到现在,我也没想出这句诗的好处在哪里。带着挫败感的不服气,我请教一个对现代诗歌很有研究的诗歌评论人员。他循循善诱地让我发挥想象,跟着诗人的感觉走。我很听话地闭上眼睛,想象着那蓝天是我蓝幽幽的肚皮。我感觉倒是感觉到了这份肚皮的伟大和高深,可还是没感觉出其中的好处。最后,他请我喝酒,喝得晕忽忽时,他说,你再想象。这次糟糕了,我竟然想到雨夜的天空,不禁脱口感叹:天//[已过滤**]猪//黑糊糊的肚皮。他听了大笑,说,你可以写现在诗了。
我是写不出现代诗歌的,我就喜欢读。也许是从来没读懂过的原因吧,虽然我读了很多很多的现代诗歌,脑子里却从来也没记住一首哪怕只有两句话的现代诗歌。而那句“天//我//蓝幽幽的肚皮”却纯属例外。
我一直自夸的过目不忘的记忆力,可在现代诗歌面前变得无影无踪了。在大学时,我会背下《红楼梦》,还有《孙子兵法》之类的玩意,可就是背不下一首现代诗歌。我郁闷至极。唯一值得欣慰的是,小时候在村喇叭里听了一首现代诗歌,虽然只听了一遍,时隔数十年,却仍然能脱口背下来。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一首好诗,可为什么脑子里一直就忘不掉呢。难道真的如人所说,小孩子记得千年事么?
那诗歌说的是一个社员偷砍集体松树的事,原诗大意是:我队有个社员//集体墙脚都挖//有天收工回家//…(注:把树砍回家后)以为没人看见//喜得把头直抓//谁知次日清晨//小金跟踪到家//(注:小金是护林员)床脚底下一找//两棵松树//皮都刮啦//问他干嘛砍树//回答结结巴巴//….
事情过去二十多年了,当时听到那首诗歌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山风轻轻吹拂,小鸟在欢快地啁啾,一只兔子在草丛里奔跑。也许,那个砍树的社员和护林员小金都已经作古了,可他两人都因了这首诗歌的神秘魅力,仍然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这,大概就是一首优秀诗歌的魅力之所在吧。
还记得有句诗,是徐志摩的“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那诗歌让我看到一个诗人的潇洒。而潇洒应该是诗人的最主要特征。无论是爱读诗歌的,还是爱写诗歌的,都应该是喜欢潇洒的人。因为,无论懂与不懂,通还是不通,只要和诗歌沾点关系,那点表面的潇洒应该还是有一点的。这,也许是我不懂诗歌,却仍然要喜欢诗歌的内在因素罢。
读不懂现代诗,说是我没想象力,似乎也不全对。我的想象力有时还是很丰富的。想到现代诗,我总会联想到那首砍树诗,想到砍树诗,就会想到那句“回答结结巴巴”,想到“结结巴巴”,自然又想到村里说话结巴的二秃子。想到二秃子,我有时会认为他才是真正了不起的现代诗人了。
二秃子天生口吃结巴。他说话时,其口气的顿挫扬抑,对一个句子的截断肢解,以及部分话语的朦胧含糊,都十分符合现代诗歌的规则。他最让人难忘的经典诗句是他在指挥司机倒车时结巴出来的。他在车后挥手指挥:倒,倒,倒。车子倒到一个沟边是,他要说“倒不得”,可一急,就结巴上了,说:倒!倒!倒不得!!!等他那“不得”两字强调而出时,车子早咣当一声翻沟里去了。
我常想,结巴的这句“倒!倒!倒不得!!!”是否可做为现代诗歌里的经典,象那句“挥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一样地不朽呢?
对这问题,很多爱好现代诗歌的朋友都嗤之以鼻地笑我“痴线”了。我说,你们别笑,不要瞧不起结巴语言。因为诗歌,无论从她的起源,还是她的句式,语气或意境,都起源于结巴,都和结巴有着密不可分的血缘联系。
我们可以先从诗歌的起源看诗歌与结巴的血缘联系吧。看诗歌史,你就不难发现,如果没有结巴的存在,就没有诗歌的出现了。我们就是再傻冒,也会知道,在全世界,诗歌都是文学的最早形式。为什么单单是诗歌最早出现,而不是散文、小说,或论文等最早出现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最at:2007年07月19日 中午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