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黑夜里舞蹈的白色精灵忧世忧生

发表于-2007年07月05日 上午10:56评论-0条

(1)

我坐在沙发上,翻看着手里的农历本:2007年4月5日,清明节。

就是明天。 

下班时,天气已经转阴,灰蒙蒙的让我感到恐惧。襄樊的天气一直是这样,也许就在你言语的片刻或转头的瞬间就已经变了天,突然而至。我只好坐出租车,我怕自己感冒,怕影响了明天去看莉莲的心情,更怕乌云笼罩之下的光线,那么暗淡、忧伤。

到家后我先洗了个澡。卫生间里有浴缸,但我还是喜欢淋浴,因为淋浴能够让我随心所欲,我掌控着水流的方向和速度,让自己预知肌肤与热水相遇时的那一秒钟。然而浴缸却是一个很笨拙且没有丝毫情调的洗浴工具,固定的空间让我不能随意伸展,像是被束缚着一般,更主要的是躺在里面会听不到任何声音,像身处黑暗之中,也许还会看见某些东西。我不想这样,我认为被一个本该为自己服务的东西所束缚是一件很失败的事情。我理应控制住它,如果控制不住,最好也别被它控制。

窗外响起了闷沉的雷声,震耳欲聋,似乎想要在这风雨交加的夜晚展示出自己的辉煌。我知道,没有雨的雷声称不上雷,没有雷的雨也算不上雨,相互祢补,才会让彼此完美。

我给周翔发了条短信,让他把需要的东西准备好,他很快就回了过来,说知道了,并让我早点休息。也许是我听他的话,或者我真的很累,便很快睡着了。

清晨,周翔打电话说他已经到了,就在我家楼下,我穿好衣服出门。下楼梯时我摸了摸提包,心里顿时踏实了许多,提包里面是一瓶安眠药,几天前我就买了,就是为了去看莉莲。对于我来说,如此重要的日子我怎么会忘记呢?

我坐在车里,周翔很专注地开着车。他是我男朋友。

我歪着头,目光倾斜着看着地面,很干了,没有一点雨水的痕迹,昨晚那场大雨,似不曾存在。但,已经过去了的就永远不再了吗?

周翔车开得很稳,就像他的人一样,总是使我感到实实在在,以至于使我感觉到这个真实世界的存在,没有幻想和童话,没有公主和王子,没有魔术棒和水晶鞋,只有残酷而平凡的现实。他没有主动和我说话,他一定知道我现在的心情是很伤感的。这更让我加深了对他的好感,但现在我无法来思考我的爱情,因为,我今天是专门要去看莉莲的,我最好的朋友。

这一天,我应该和她最近,或者我该属于她。

莉莲的墓在郊外,一个让人感到温馨的村落的后山上。那里的坟墓没有陵园里的干净、正规,但却有着独特的清新、幽静的氛围,更适合生命的最终归宿。

周翔把车停在了一户人家的空地上,那户人家的老人很和蔼,没有收周翔给他的钱,我们很过意不去,但老人执意不肯,也只好作罢。周翔从车里拿上东西和我上山。农村真的很好,有洁净的空气和宽敞的用地,农村人真的很好,待人友善,古朴厚道。相比之下,城市是那么地败落,尽管繁华;城市的人们是那么的虚伪,尽管他们有着名牌服饰来掩盖。等我老了我也要搬到农村来住,做一个平凡的人,与世无争,这样的余生一定会使我感到快乐而满足。

城市有太多的古板和拘束,农村则恰恰相反。他们宽容但不纵容、他们平淡却不庸俗,他们不需要过多的金钱和物质,因为他们有着自己的一种生活方式来获得幸福和快乐。就已足够。

山上随意地有许多墓,也有很多来扫墓的人,他们至今还保留着古老的风俗,会给死者烧冥币、放鞭炮、插竹灯等,这也是城市所不具备的。

一路上我们闻到了泥土的清新和飘散开的火药味,不知不觉就到了莉莲的墓前,我的心突然又沉重了起来。我无法抵抗,因为我所面对的是我最好的朋友,可她却是在坟墓里,那个多愁善感、爱哭爱笑的莉莲已经被烈火化为骨灰,再也不可能和我说一句话了……

我从周翔手里接过百合轻轻地放在墓碑前,他掏出火机开始烧冥币。我不想吵醒她,只是证明,我不会忘了她。

我把安眠药的盖子拧开,和那束洁白的百合放在一起。

“你怎么把安眠药放这儿?”周翔问我。

“因为莉莲喜欢”。我的声音很低,我想我是没力气了。

“你从来没有告诉过我她还喜欢安眠药”。

“没有吗?“

“没有”。

(2)

两年前,我发现有越来越多的人来到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他们说他们喜欢这里,喜欢这里的一年四季,喜欢这里的高大建筑,喜欢这里的人情世故,甚至喜欢高消费和股票。就好像网络里的格斗游戏,你不知道自己和电脑到底哪一方的技术更胜一筹,也不知道对手姓甚名谁,更不知道在下一秒自己是否还活着,但是这样够刺激。于是,他们来到这里,续续断断。他们观光旅游,古隆中便成了首选之地;他们求职打工,也就有了人才市场和职业介绍所两点一线之间涌动着的生命风景;他们寻欢作乐,有更多的人愿意陪着一起冲破道德的底线、亵渎灵魂,只要他们舍得花钱;他们还抢购股票,怀着迷茫与未知做着远大的发财梦。看到夜晚坐在广场上手里握着成百上千的钱等候买股票的长队,看到公路上川流不息的人群和价格不菲的车辆,他们都被霓虹灯照射出弯曲的影子,不由得让我感叹:这是一个有钱人的社会。

这个城市是有意义的。于我,也于生活。

这意义,从我开始懂得世态的那一刻起,就已经存在了。

这意义,就像一列驶向遥远目的地的火车,或者更像一个流浪者,他开始时我不知道,他走过路边美丽的风景是我没察觉,他停下来休息时我仍旧没看见。只是,当他离终点不远发出了征服与胜利的口号时我才醒悟,看见的却是背影和一路深浅不一的足迹。

大学毕业后我就来到了这座城市,为什么是这里,我自己也弄不清楚,因为凭我的学历完全可以到更发达的沿海城市工作,过上更优越、舒适的生活。这一次的选择让我开始相信有时要为自己下定一个决心真的不需要太多的理由,理由的多少到最后都会转变为抱怨的多少,所以,为了少抱怨我宁愿少夸奖。

这座城市没有让我感到太过陌生——毕竟,它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和诸多的历史因素。诸葛孔明的才智的确撑起了它的地位和影响力,而它,似乎也成了许多人心中的文化圣地。但是,诸葛孔明也只是诸葛孔明,文化终究也只对文化本身所产生启发,经济无疑以一位后来人的形式迅速窜升成了主导者,文化随之成了附庸,城市的景象在发生变化,人们的追求也在发生变化,如果说是生活条件的巨大变迁提高了人们的要求和档次,还不如说成是人们内心狂热的需求和满足的欲望推动了城市的发展。这显然不是一个很好的良性循环。但是城市不管,人们也不管,它和他们就只需要私欲和满足,就是要套上厚厚的伪装,就是为了 自身的利益而不去思考长远的发展,就是,自我核心是他们的一种存在态度。

虽然说任何事物都有存在的意义,这意义或许是为着别人,或许也是为自己。但是,这座城市让我一时发现不了它的意义,不管是他人的还是自己的。城市发展的步伐已经和人们追求的理想成正比例在上升、加快。我只能说我所看到的是一群令我恐惧的人,是一张张让我匪夷所思的脸,他们都变了,变得太快了,以至于超出了我所能承受的范围,我惊奇:人性的虚荣心是如此的强烈,它有着高超的隐藏技巧,一旦出现,便可以控制整个灵魂。虚荣充斥着这座城市,滋生、蔓延,曾经极度辉煌的三国文化竟也抵制不住香车美女,往昔名人墨客的思想理论也扼制不住功名利禄,几千年所孕育积淀的精神粮食也渐渐趋于无形、近于空虚。

我坐在灯下,读哥伦比亚作家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其中的一段话带给我一种触目惊心的感觉。小说中的小镇马孔多曾一度患上时疫性的失眠症。人们没有睡眠,睁着眼睛做梦。不仅仅是人,甚至食物、饮料都染上了失眠症,人们吃了,就会病从口入,无一幸免。在那一刻,我才恍然悟出我所居住的这座城市对我究竟意味着什么,原来,它正是我的马孔多。

所以,我失眠。无可奈何却又带着一点成就感而失眠。

也许,对我来说,这已经是最好的选择了。

(3)

我一夜一夜地失眠,黑暗也就成了我的白天。

我看见猫的眼睛在黑暗之中会闪闪发光。莉莲的眼睛也会,而且还多了一份温柔。

莉莲和我一样是个患有失眠症的女子。

除她之外,我不知道这座城市还有多少失眠的人。也许没有,他们安于现状觉得很满足,没有反抗思想的人是不会失眠的。也许有,只不过我还没遇见,况且到处都是那么嘈杂。整个城市里有无数个工地在同时施工,吊车、推土机和搅拌机在不分昼夜地运转,交错轰鸣。这是人们对生活质量追求所发出的声音,更是城市的回音。相比之下,夜总会、歌舞厅算是比较安静的去处,失魂落魄的男女在麻痹身体,寻求精神上的解脱,那是低级生物的聚集,更是对生命的不敬。那里的人从进门的一开始就已经退化成了原始动物,他们追求风花雪夜,夜夜销魂。不过,这会带来另一种失眠。

我和莉莲夜晚从不出门,我们能够用思想让自己得到释放。我们躺在各自的床上不停的翻身、变换着睡觉的姿势,让时间从身体里流过,让生命在姿势中成长。

我问过莉莲为什么不吃安眠药,她说那对自己来说是一种强迫,她不想这样。我想她说的或许是对的。但她还是定期去买安眠药,他告诉我,她只要一进药店的门就会有个药剂师那出一小包准备好的药片,她则微笑一下,付钱走人。我想他和她是心照不宣的,默默无闻地做着自己想做和该做的事情。

更多的夜晚,则是沉默。我们坚信好朋友之间的情感有时并不一定要依靠语言来表达,一个相对而视的眼神,一个近乎全等的姿态都是我们在交流、表达对彼此的关爱。月光从窗外泻进,直照在冰凉的地面,像是一道光河把我们分离。我们把头侧放在印有卡通人物的枕头上,彼此都能够借助月光看见对方的脸庞在月光的轻抚下变得皎洁。

我问莉莲:“朋友之间的友谊是一种爱,完美无缺的爱。你觉得呢?”

莉莲直接说不对,然后想了想,缓和地说:“友谊是朋友间最珍贵的情感,是一个证明,但友谊在主观上往往于爱连不到一块儿,既然朋友间能够建立起友谊,那也就一定有建立起爱的资本,这种爱是友谊的延伸,所以我还是相信的。”

这样的交谈帮我们度过了无数个夜晚。我们在黑夜里醒着。我们在失眠中承受痛苦却从不去说。相反,我们聊以自慰。我说黑夜与白天是很抽象的对立面,不同的人们在白天为了不同的理想奔走于不同的地方,步履匆匆,满脸漠然。但是在黑夜里,他们都失去了奔走的兴趣和力量,只有休息,他们睁着眼睛望着那么漫无边际的夜色,空虚而深邃,神秘且平实,他们看黑暗里映出自己的曾经、一切事情的过往,看见真正的自己,或高尚,或低下,或卑微,或伟大。黑暗是最灵验的镇定剂和最明亮的反面镜,寂静中,没有人能把你怎样,就算窗外是电闪雷鸣也可以做到“风雨不动安如山”,黑暗是一座宽容的庇护所。莉莲表示同意。

(4)

5月的时候,莉莲去北京参加一个画廊的开幕庆典,所有展览的画中有两幅莉莲的作品。

莉莲画画绝说不上喜爱,只不过是纯粹的放松。她说当她看见那单一枯燥的颜料在宣纸上停留、相遇、交融、渗透之后便像被施了魔法展示出一幅细腻鲜明的画面时就会有种成就感和莫大的欣慰,我知道她的意思是想说她的画和她的本身是有着相似之处的,但她始终没和我说。

但无法否定的是:莉莲真的很漂亮,和她画中的少女一样,而且还多了一份生动和摄人魂魄的怜楚。

如诗如画。她的微笑高于诗的境界,她的面容胜于画的格调。

开幕那天去了很多人,只是他们上层社会的身份让人感觉不到一点艺术气息。其实懂不懂艺术的人一眼便能识别出来:不懂艺术的男人只注重地位和资本,不懂艺术的女人只钟情金钱和首饰。而懂艺术的人则大不一样,他们的内涵和素养足以使之在人群中显得与众不同。只是,一个画廊身处于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而言,已经没有艺术可言,金钱的外表比所有的油画都更具吸引力。

男宾们西装革履,风度翩翩,这算是他们的一种象征。女士们穿金戴银,娇柔作做,这算是她们骄傲的资本。这个时代也许打碎或者建立起了很多有价值的东西,但有一点必须肯定,那就是它恢复和赋予了男人们应有的勇气和潇洒及女人们天生的妩媚与柔情。

莉莲不是那种要靠名牌衣服来维持尊严的人,因为单就容貌来说她就比那些擦脂抹粉的女人强得多,她的美不是一下子展示出来,而是缓缓散发,吸引着每一个注意到她的人。所以他们开始向莉莲走去,用遮挡不住的色情的眼光欣赏着她,直言不讳地夸奖。他们没有表现出过分的要求,毕竟他们不愿意在诸多的同性面前敞露心思,即使彼此心知肚明。莉莲和他们周旋着,把尴尬一一化解。

莉莲的脸上挂着微笑,这是她一贯的态度,只不过此时却掺杂了勉强的成分。她的眼神不经意游走,突然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朝自己走来,他随意的衣着中透出独特的艺术气息,微琐的眉宇和深邃的眼神跟人一种不同凡响的感觉。他立刻引起了莉莲的好感,在这人群之中只有他俩才显得超凡脱俗或超然物外。莉莲想。

他走到莉莲面前,说:“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什么?”莉莲没想到这会是他的第一句话,但过后又觉得在情理之中,懂艺术的人和平凡人之间是有着差距的,这差距包括语言。

“你的画表现出的意境和你的性格相差无几。”

莉莲更觉他特别,他能从画中看出自己的性格,说明他有着非凡的才华。“你不简单。”

“算是吧!”

“你是谁?”

“马克。”

连名字都这么有艺术性,怪不得呢。莉莲暗想。她似乎猛然想起了什么,马克!她在大学时就听教授说过个人,说他是百年难得的油画天才,获的奖项不计其数,在国外也有很大的影响力。那时莉莲就对他产生了钦佩之情,记住了这个名字。

此时此刻,自己心目中的偶像就站在自己面前,那个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马克,莉莲却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后来他告诉莉莲,他是路过画廊时偶然瞥见里面的一幅人物就被吸引住了,他退回到画廊里去观看,有几幅画很有风格,色彩冷暖的巨大差异震撼着平静的心灵,杂乱的线条中显现着整个的印象连接,平淡无奇的景物却也遮挡不住奇异的想像力和隐忍的沧桑感,细腻而强烈。他想作者一定是个思维敏感、有故事的人。

志趣相同的人之间总是有着说不完的话。莉莲发现马克不仅有很高的绘画才华,语言技巧也很好。他极爱女人,是种无微不至的关怀和呵护。他内有才华,外有气度,莉莲知道,身为女人是很容易对这样的男人动心的。

其实在莉莲来之前我就已经身在北京了。我是去参加一个全国性的作品研讨会,这样的研讨会我参加得不算少,但全国性的还是第一次,在那些名作家的面前我才知道什么叫“人外有人,山外有山”,也让我产生了许多创作激情。

在庆典临近尾声的最后一天莉莲打电话给我,“若耘,我在展厅,你能来一趟吗?”她的声音不大,但我还是感觉到她已经泣不成声。

在我走进展厅大门的瞬间,就不合时宜的感到了那里隐藏着的一种曲终人散的悲凉气息。而看起来,展厅里的一切又都那么优雅宜人,充满艺术魅力的画面,柔和的灯光,潺潺轻泻的乐曲和缓缓移动的脚步,都使人宛若步入神殿。但却能感觉得到,有种掩饰不住的悲凉从各各角落里诡异地钻出,在展板与展板相接的夹缝里,在木质画框的纹质里,甚至在涂抹了各种颜料的画布的空隙中。它们夹杂着阴天的潮气咝咝渗出,然后悄悄潜入易于忧伤的心灵深处。

莉莲坐在角落的地上,抱着膝盖,一动也不动。她本就瘦小的身体更显柔弱,乌黑的长发间隙飘散出轻轻的抽咽声,令人怜悯、感伤。

我们出了展厅厚大的玻璃门,并肩走在街上。我听她断断续续地讲述着所发生了的一切。我必须时时小心地揽住她的肩膀,她单薄瘦小的身子被来去匆匆的行人擦来撞去,像风中的一片嫩叶,随时都有可以被击落在地。

我想起有一次,我们也是这样在大街上并肩而行,我偶然侧过脸准备和她说话,但我愣住了,温暖阳光下她的面孔像雪一样苍白,没有血色,她有着一双婴孩般清澈的眼睛,但神情里满是忧伤。我的心骤然生痛,她给我的感觉就像一直美好的事物突然败落,那么沉重。这让我想起马克,那个画家,当他面对这样一个女人时会不会有这种痛感,一种由心萌发的痛感。

(5)

相遇时每个人都无法抗拒。

我和他很早就认识,怎样认识的我也说不清楚,也许是平淡,也许是荒唐,也许是难以置信,但却认识了。我们像感情深厚的老朋友,互相谈吐心扉,他知道了我的初恋,我明白了他的孤独。和他在一起时,我会感到快乐而满足。

我记得,在我去年参加评委时我又遇见了他,大会给每个评委都按排好了住宿,商业性的比赛总是和金钱密不可分的,所以住得很豪华。也许是我天生就不喜欢豪华,也许在我的骨子里还保留着对田园生活的向往,我独自坐在酒店大堂柔软的真皮沙发上,听着一个女孩弹钢琴。

我对钢琴一向不太留意,但还是隐约听出她弹奏的是舒曼的《童年情景》,我不懂旋律与格调之间的差别,但当我听着曲子的时候有一种悲怆的情绪,我的心沉浸在里面,眼睛湿润,

在我童年的时候,我没有想像到世间还有如此豪华的地方,更没有想到,我会在这豪华之中独自忧伤,甚至还有着美妙的音乐来点缀这忧伤。我问自己这样的享受是不是太过奢侈?但是人人都在追求这豪华,都要享受这奢侈,我也要吗?豪华真好,豪华背景下的忧伤都是美丽的。可是这真的有意义吗?即使它对我没有,那它对大堂里的其他人呢?

他走了过来,在我的对面坐下。我对他的突然出现并不感到吃惊,或许懂艺术的人是不需要那些冗杂的问题。他只是注视着我,我发现他的眼神没有以往的肃穆,相反,流露出温和的明亮,他唇间清晰的线条仍保留着一股成熟气息。

一曲终了,一切又归于沉寂,少了音乐的烘托那金黄色的灯光越眩人眼球。他挪动身子,伸手抚触着我脸颊上的泪珠:“出去走走,好吗?”

我想我在他面前已经忘掉了拒绝,习惯顺从。我们同时起身,从一丛丛富丽透明的水晶灯下走过,来到大街上。我们将繁华和闪烁不定的霓虹灯甩在身后,可是前面仍旧是闪耀的明珠,像一条璀璨的河流无限延伸。我知道,我喜欢与这样一个坚实严峻而内心充满感情的男人相伴而行,我喜欢与这样的男人散步,他使我对他充满信赖,使我内心充满骄傲。树影婆娑,路灯凄迷,这点点滴滴都让我心生感动。我极容易从这样一些小事上受到感动,从而去爱上一个人。 但在那时,走在北京街头之际,我已经在另一个城市失去了我的爱情。我曾把这份爱看得至高无上,甚至比自己的生命都还重要,我以为这份爱就是我的全世界,我只要拥有了它就足够了,可是那个给我爱的男人却让我失去了我的全世界,我苦苦挽留,可他还是弃我而去。我不知道自己到底做错了什么会让他的心变得那么快、那么决绝,我真的不知道。我无能为力,连看他离开的背影的勇气都没有,他走了,带走了我倾尽全力的爱,也带走了我的全世界。这份爱让我备受摧残,我走在和恂的春风里也能感受到深冬的严寒。那种感觉由心而生,痛彻心扉。现在,在我身旁陪伴我的不是莉莲而是他的时刻,我不相信自己会有勇气再爱一次。

因为,我害怕。

可是,在我无疑中说到那场恋爱,说到我的那个男朋友时,我便猛地闭上嘴,沉默下来。过去的一切,包括痛苦都是自己的。但他却使我产生了想要诉说的欲望,这欲望一经产生,我就发现自己是多么地无可救药了。为什么是他,而不是对大街上那些不计其数的男人去抖落内心沉重无助的苦楚?

他的脚步停顿了一下,说:“过去的一切都它的资格,你不应该那它来折磨自己,而应该将它忘掉,重建崭新的生活。”

“可你知道吗,如果我从记忆里忘掉过去,那岂不是连最初的甜美一并忘掉?”我已是泪水涟涟。

“难道你想永远记住?”

“不知道。”

“那为什么不试试呢?”

“不想。”

“你是害怕?”

“或许吧。”

复杂的心情已经使我没有太多的言语,也许我是在逃避什么。

他忽然抓住我的手往回走,我跟随。他一路上没有再劝我。

他将我送回,在房间门口他紧紧握着我的手没有松开,我感觉到了从他手里冒出的汗水,热热的,我的心同时也是热热的。

“睡个好觉,做个好梦,也许会变得更好。”说完他就走了。

我靠在门后,看着那只被他握得发红的手,那上面是否是爱情的温度灼伤的印记?

(6)

莉莲喜欢艺术,同时她也是个懂艺术的人。他常跟我说一件事情、一种景象、一个动作不一定都有哲理,但一定蕴涵着艺术。哲学是一个让大多数人听起来都会感到颤栗的东西,而艺术只会让人感到优雅和从容。我有时也觉得她的话是对的,平凡的事情把它做得不平凡就是艺术的体现,就像吃饭一样,谁都会吃饭,但是又有多少人懂得食物的搭配和营养的均衡以及礼貌的进食方法呢?所以在马克朝着莉莲走进的那一刻,她就敏感地觉察到了他的行为艺术。这一点,也许是莉莲接受马克的重要原因。

莉莲与马克相识的第三天晚上就接到了他打来的电话。在服务员喊她接电话时莉莲就已经预感到了什么,可她还是很礼貌地开口:

“喂?”

“能来我这里吗?”是他,马克。

“现在?”

“现在。”

“可是,已经很晚了。”

“不,莉莲,你知道的我希望听见的不是这种回答,我希望的是你能答应我。”

莉莲不知道自己为何在接他的电话后声音会变得很小,当她听完这句话时眼泪已经落了下来,砸在电话上。

“莉莲,我想你,我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你了,我也知道你对我,到底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什么?”莉莲害怕自己会答应他,她只有用一个明确的答案来安抚自己的心。

“你不要问了,来吗?”

“……好吧,我来。”她的声音已经变得很小了,她希望他听到了自己的回答,同时却又盼望他没听见。

他的房间里只亮着一盏台灯,光线很暗。她穿着一件宽松的长毛衣,直至膝盖,小腿和脚裸嫩白纤细,很性感地裸露着。她听了他的话坐在床沿上,眼睛只是惶恐地盯着对面桌子上的一杯水,她的内心迷乱,却又清楚地感到有什么事情将要到来。

“我真没想到我们能够这样在一间屋里,只有我们两个。”

莉莲听不懂他这话的意思是安慰她还是展示自己的自豪,又哭了起来,泪水在她脸上滑落,悄无声息。他漠然坐到床边抱住了她,他的双臂温存而有力,使莉莲的脸颊贴在了他胸膛。他闻到了莉莲浓密的头发散发出的香气,她嗅到了他身上那淡淡的颜料气息,它们从她的鼻孔钻进身体里,狠狠地刺痛着她的肺腑,她的心

“为什么?”莉莲猛然使劲儿推开了他,她头发凌乱。

“什么为什么?”他的脸上略显无奈。

“为什么这一切都来得这么快,快到了让我觉得不可思议?

“难道不好吗?”

“不好。”

“你到底在想些什么啊?”

“不用我去想,事情就已经摆在了我们眼前。”

“你是说未来?”

“难道还有别的吗?

“你一定要我向你承诺未来,一定要吗?”他声音低沉,充满悲伤,这有足够的力量来冲破她心中的防线,同时带给她一种精神的疼痛。

她明白这种疼痛由他而来,她开始为他受苦,她必须为他受苦。她只是忍不住又哭了起来,泪水顺着尚未干涸的痕迹直泻而下,她知道,其实从见到他的那一眼起,自己就已经接受了他,她没办法。她也知道,对于一个女人来说只有两种男人能令自己哭泣的,一种是深爱,另一种则是仇恨。自己对他没有恨,那就只有爱了,只不过是不愿去正视的那份爱。

她沉默,他也沉默。他又靠了过去……

也许莉莲是期待着他的爱抚的,就像一个人走在狭长的黑暗通道里终于见到了光明。也许这也是注定的,那个人看得见光明,却永远也无法走入其中。

莉莲明白,他骨子里真正想要的不是她这种女人,在性爱这种事情上,青春更有色彩,才华和智慧无关紧要。这就是男人,特别是像他那样搞艺术的男人。莉莲感到自己已经化为一粒尘埃,躲在黑暗的草丛里,多余却不显眼,一切只有自己知道。她看着太阳渐渐退去,带走温暖,和她的青春,曾经那么五光十色、富有色彩的青春也随着温暖从体内离去,慢慢飞远。她已不再熠熠生辉。

(7)

我和莉莲一起回到襄樊,下飞机的时候天气出奇的好,毕竟,这样的天气在襄樊这个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是不多见的。可是,我并不感到开心,莉莲也是一样。我总是觉得如果天气仍旧是那种昏昏沉沉的阴天我会更好受些,可是却找不出理由。我想我们所习惯的只是我们早已习惯了的东西。

马克没有再跟莉莲联系,或许在他的心中,他的眼里,世界上的一切都只是艺术,包括女人和性爱。

我不相信死灰能够复燃。但我的心清楚地告诉我,我错了。我开始思念他,盼望他的电话,渴望听到他的声音。这叫我痛苦,叫我矛盾,甚至自责。我想我真是个废物,应该死掉。

我常常坐在镜前,仔细端详我的面孔,那时便有一种深深的绝望紧抓着我不放。因为我看见,我的眼神是那么地凄凉无助,脸色苍白,往日的光泽和红润已无迹可寻。那场失败的爱情是如此深刻地停留在我的脸上,我被折磨得如此沧桑、憔悴。我无奈地承认,想要改变这种结局是决不可能的。尽管我自信我是人群中首屈一指的好姑娘,我会成为完美优秀的好妻子,可我却不能爱他。青春已经葬送,爱情也已葬送,我还能拿什么去爱他呢?一颗伤痕累累的心?不,这不公平。我在镜前对着上苍起誓:忘掉他。

我将自己关在屋里,在夜幕之前拉上厚重的窗帘,然后点燃一根蜡烛。暮色被窗帘挡住离开我的视线,我不愿看见,怕自己永远也摆脱不了那试图纠缠的忧伤和孤独。同时我害怕黑暗,它会使我感到绝望,所以蜡烛微弱的灯光对我正合适。可即使这样我也无法让自己满意,很多时候会有一种疼痛感向我的心袭来,翻滚、缠绕、击打,经久不衰。我只是一动不动,脑子满是空白,眼前浮现着他的眼神、他的嘴唇、他的微笑,在晃动。

我受不了了,受不了这挥之不去的思念所带给我的巨大绞痛,受不了那无穷无尽不见踪影的折磨。我只要听到他的声音痛苦就会减缓,而且必须听到。我抓起电话听筒,我的手冰冷,微微发抖。我在心里说:仅此一次。上帝你别怪我违背誓言,给我一次机会,我愿意付出代价,愿意接受惩罚。

“喂?”

“喂,我是若耘。”

“你已经回到襄樊了?”

“恩。”

“有什么事吗?”

“没有,只是想向你问个好。”而有一句话,我永远不会告诉他。

他笑了,他似乎笑了,我能想像出他严肃的脸上流露出的温柔的笑容。

“呵呵,我很好啊!其实这几天我很想你的,我们能不能……”

我怕烫似地挂上电话,我怕他会说他爱我或是喜欢我,因为我已经明显地感觉到我的心已经偏向了他,我怕自己会像莉莲那样情不自禁地“投怀送抱”,我只有在他说出之前让自己听不到。

每一个受伤的女人,都是曾经快乐过的。其实真正快乐的女人是不会去寻找伤害的。

我想要尽力去做一个真正快乐的女人,但目前为止,我还属于前者。

我的手心渗出汗水。我把电话向墙上摔去。我哭了。

(8)

莉莲走了。她发誓说这一辈子在也不为男人流一滴眼泪,再也不会相信男人说的话了,她需要钱,需要很多很多的钱来满足自己的欲望。我问她为什么会变得这么崇拜金钱,她说现在这个时代根本就不需要爱情也没有真正的爱情存在,只有钱才是最现实的,让人看得见摸得着,也只有钱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我知道,同时也相信她已经让爱情在心里死去了,因为她活着。爱情不死,她就得死。

她去了纽约,很豪华很奢侈的一个城市,比北京还要奢侈,可是纽约也有贫穷和苦难。曹桂林在《北京人在纽约》中写道: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莉莲去了天堂和地狱寻找金钱。我希望她遇到的是天堂,因为我还爱着她。

夜晚,我还是失眠,只是少了莉莲的陪伴。我望着她那张空荡荡的床,再想想已经身处纽约的她,她还会和我一样失眠吗?我忽然意识到,现在的纽约是白天,她怎么会睡觉,又怎么会失眠呢。只是,她找到自己所追求的了吗?

我在屋里翻箱倒柜地寻找,想找到一件曾属于我们俩的东西。我只是在她的床边的墙角找到了一瓶安眠药,有的已经泛黄,我猛地想起她在深夜里端详安眠药的情形。

她打开台灯,捂着被子坐在床上,将药片放在手心排列出各种图案。她总是很轻地自言自语说着,她说:非常美丽的死亡。这样的夜晚,这样的时刻,莉莲那双美丽的大眼睛就在黑暗里闪闪发光,那丝丝亮光如闪电般极具穿透力,它带着玫瑰色的忧伤穿越了过去和将来所有黑暗的岁月。

我想借助安眠药来抵抗失眠。莉莲曾说这是在强迫自己,可是我现在觉得自己对自身所做的一切都不是强迫,而是关爱,只有别人对自己才会强迫。我多么希望莉莲也能懂得这道理,这样的话,她或许会平静很多。

我仿佛看见一群白色的小精灵聚在一个女人白皙的手心上,尽情地跳动着变换多姿的舞蹈。

第二年的某一天,我收到了一张明信片,是莉莲寄的,我猛然发现莉莲走后还没和我联系过。可是她的死讯却和这明信片同时到达。我看见上面写着:朋友之间的友谊是一种爱,完美无缺的爱。

莉莲……

周翔碰了碰我:“你怎么了,脸色这么难看?”

“没事。”我对周翔说。“周翔,你知道我为什么会给莉莲带一瓶安眠药吗?”

“为什么?”

“因为,将会有一群白色的精灵,将她带离这个世界……”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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