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木伯

发表于-2007年07月04日 清晨7:18评论-0条

关于“我”的问题,不仅是个深奥的哲学问题,也是个很实际的现实问题。

记得当年,初到一个新单位,自认大小是个领导,接风洗尘很是热闹了几天,自己也觉得自己有了些知名度。于是,看见人不管是否认识,都一律点头招呼,觉得大家都很熟悉了。这一天到单位澡堂洗澡,看门的大爷铁面无私,就是不让进,即使自报了家门,人家也是一片茫然。只得在门口站了5分钟,遇到一个认识的人从里面出来,才算解围。

还有一次,上班半途几个人一起出去办事,回来时一个人回单位。又被门卫盘查。想起洗澡的经历,就突发奇想。当门卫问“你找谁”时,就说“我找xxx”。(其中的xxx就是我的贱名),这个门卫似乎对这个名字有印象,可还要证实一下。就说“你和他是什么关系”,回答说“我们是好朋友。”于是,找出电话簿给“我”打电话,当然没有人接。当然一样不肯放“我”进去。也是等到一个熟人从里面经过,说明了情况,闹的双方都很尴尬。

看来,“我是谁”这个问题,不能用自己证明,而是需要一个第三者。

别人不认识“我”,完全可以理解。自己不认识别人,也一点不奇怪。如果大家每天都你好我也好,见面笑嘻嘻,点头招呼一下,认识不认识都一样,自然也就没有什么麻烦。可有时候却不完全是这样。

有一天,在车间看见上班时间三个人在一起聊天正热闹,其中一个还在严禁吸烟区喷云吐雾。刚巧“我”就从旁边经过,不抽烟的两个人已经看见“我”。一面和“我”点头,一面向那个抽烟的人使眼色。而抽烟的那人正巧背对“我”,完全没有理会。等“我”走近了,这个抽烟的人赶紧掐灭香烟,招呼也不打跑了。其实对我来说,这三个人我一点也不认识,是我单位的职工还是外单位的人,都分不清。如果这人见到“我”,没一点动静,我倒会觉得他是外单位的,自然也不用追究。可这一跑就肯定是自己职工了。尽管当时高抬贵手,没有追究下去,可留下的两个人和那个跑了的人,一定心里嘀咕了好几天。

这样的事不是一回,也不是每个“领导”都是像“我”这样“好心”人。想起原来一件事。那是一个老板讲的。老板下去视察,就不是前呼后拥,一般都要打招呼。因此,老板到时不说列队欢迎,总要停下手里的活计,装出一幅微笑的脸,小心谨慎的打招呼。可这次老板一反常态,来了个突然袭击。回来后跟下级说遇到一个见面就跑的人,要下级查清楚这个人为什么跑。几个小时以后下级汇报说这人当时没看见老板,而是下去处理紧急生产问题。可这样一描述,老板就更有了怀疑,反正没过多长时间,这个跑的人就被调走了,这个负责调查的下级也成更下级了。这俩人算是倒霉了。

在单位如此,在社会也一样。有一阵子丢了身份证。那段时间,出差不方便自然,就是平常在大街上都小心翼翼:如果一旦被人查身份证,自己怎能说清楚?所以就想,也许丢掉的不是“身份证”这张纸片,而是把真的“我”给丢掉了。

联想到很多年前,东北一个身价连城的飞机试飞员在大街上见义勇为,却被歹徒杀死了,很多人惋惜,大概当时他没穿飞行服,也没有特殊标记标明自己的高贵身份吧。还有那个跳到下水道救起一个小孩而自己牺牲的大学生,大概他当时一时糊涂忘了自己的大学生身份了。另外一个是北京一位国家科学院院士,有一天一个人洗澡,居然在澡堂里发病死了。因发病时没穿衣服,别人无法辨别身份,就到临终时也没享受国家特级医护待遇。

回到“我是谁?”这个严肃的哲学问题。本来这么简单的问题,居然难倒了这么多聪明伟大的哲学家。“我思故我在”,那么不“思”的人,是否就不“在”了?或者你虽然在“思”,可却没了“衣服”,没了“身份”,换了“环境”,你的“思”还是原来的“思”吗?“思”都变了,你还是原来的“你”吗?

听过一个猴照镜子的故事。一个猴子在一面镜子前非常好奇。它对镜子笑镜子里的猴也对它笑,他对镜子生气镜子里的猴也对镜子生气。它到镜子后面找,却是一片枉然。猴子玩够了,对着镜子吃香蕉,镜子里的猴也吃香蕉。猴子不干了,对着镜子呲牙咧嘴。镜子里的猴也对他呲牙咧嘴。最后猴子冲镜子发威,镜子一下破了:这一下,镜子没了,镜子里的猴也没了,面前的“自己”也没了,只有一个满身是血还一片茫然的糊涂虫!

所以,到底“我”是什么?是一个头衔,是一身衣服,是一张身份证,是一个对人微笑的弥勒佛,还是一个百兽之王的老虎或自认聪明绝顶的猴子?也许真能说明“你是谁”的就是这面镜子。这镜子可能是一面带水银的玻璃板,是一块抛光的铜片,是你自己或别人的眼球,或是任何可反光成像的平面。他们那么顽固又那么脆弱,那么短暂又那么永恒,那么缥缈又那么现实。像冥冥中的幽灵,或阴阳两界的一道门槛:等镜子破了,你也就找到“你是谁”的最后答案了,可等到知道了这一切时,“你”也永远不是原来的“你”了。

也许,这一切就是上帝安排的生命!

本文已被编辑[恋尘叶子]于2007-7-4 7:47:18修改过 

-全文完-

...更多精彩的内容,您可以
▷ 进入木伯的文集继续阅读喔!
☆ 编辑点评 ☆
恋尘叶子点评:

很有哲理的文章,虽然是“我”,却需要不是“我”的人或物来证明。
请注意:段前空两格,以及全角标点符号的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