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自己快老了,喜欢安静,也喜欢回想。
除了白天要用两条腿去趟一条旧路外,夜里,等一切收拾停当,点着台灯,开开电脑,四面空气里的文字便来引路,一条四野八荒的路,左右里都是人,我认识他们,喜欢看见他们出现或消失的身影,他们的故事,在我的记忆深处,涌流而来,断面似的展演而开。
看见许多秘密浮成了泡沫,转瞬间生成和破裂,觉得自己日益临近自己,一个由过去组成的奥秘,一个溢着往昔的芬芳,粘着旧日暗斑的黑白电影的奥秘,由于临窗的光线在眼前突然闪亮,奥秘里的一切也忽地着上了彩,泛黄的树叶复了青,平坦的水泥路面又回到了高低起伏的沙石路。
午间,老高的树上荡着一阵阵的蝉鸣,仿佛向着慢慢移去的云团阵列弹奏。夜里,稻田里的蛙群,你敲一只锣,我打一只鼓,敲打得时光在那儿变软,凝滞,索性昏睡于一个安谧的傍晚,不肯往夜深里走,不去想什么明天。那深夜的微光里,田埂就象一条条温柔的黄鳝,在水里游动,曲线优美,扰着静静的雾纹,屏住了夜的呼吸。
人侧身在那样一个宁静的处境里,不觉有感叹一番的情致,可眼睛朝天空上一眺,便拽住了北斗的光线,那月亮更是诡秘地朝你勾着个尖尖的手指,仿佛邀你去一个私秘的角落,要告诉你一个关于一个孩子说狼来了的故事。
时间就这样停住了,或者说,它跟着我一路走来,不知不觉的,以至于偶或觉察到的它的冷漠,却又在记忆间溶化成了水。
人是会不老的,如果时间停止。驾着记忆的碎片飘荡,时间的样子就可以完全忽视,因为在过去里,没有什么叫着将来。
人在突然的激动中,笑泪的一瞬间,也许就是一生。在那一瞬间,无数的记忆片断拥抱成一团,在时光的两头,情绪于四季密衔的风雨中奔忙,它急于要打开深山峡谷里的百宝箱,掘出深埋在地底的那一段幽情,为那些暗淡失色的历往重新增添姿色,打磨那些锈迹斑斑的容颜,将眼角的鱼尾纹修平。
在记忆的化装盒里,没有老去这种粉底,也没有叹息这种口红,有的是眼影这种美丽的炫惑,香水这种嗅觉的音乐。
在逝去的时光里,我们才可以奔跑进人生的深处,跑进精神的神妙厨房,去做成精烩细炙的大餐,在永恒的宁静中慢慢享用。
牵着语言这只小狗,人可以跟着爱丽思漫游奇境,同辛伯达航海,去荒凉山庄探秘,甚至和一只甲虫交流在房间的天花板上爬行的乐趣。这样的奇遇可以多到有无数次,你的内心便也充满了跃跃欲试。
孩子说:狼来了!后面却没有跟着一条狼。这就是我们的记忆应该具有的真实,它应该是一个打动人的梦,一场有意味的欺骗,一个时间静止在那一段的幻觉。
打开一篇小说,一篇闪着天才光辉的小说,深入到细节的雨雾之境中,你却能获得一种完全虚幻的真实之感,比之现实的真实来,细节更为丰富,感觉更加强烈,感受更其深刻。
觉得作者就象那个高喊狼来了的孩子,因看见牧人们四散而逃,而高兴的大笑,甚至大叫大喊。
他创造了一种真实,比如福楼拜创造了包法利夫人的故事,创造了一整个幻境,一个可能的全新的天地。这才是文学。
如果孩子说狼来了,后面却跟着一条真正的狼,孩子成了英雄,文学却走入了绝境。
一个人要有十分敏锐的时间的感觉,他才不会在记忆的迷境中被时间所束缚,他才能将他记忆里的整个世界重新熔化,重新锻造,重新淬炼,去缔造一个完全新奇的世界,一个语言的幽深幻境。
文学的孩子总会大声喊狼来了,而狼却并没有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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