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观念淡薄”质疑
李存章
在新闻媒体报道中,尤其是一些反面报道中,使用率颇高的一句话是“法制观念淡薄”。这句话有时在当事人或当事人的上司口中说出,有时在记者的笔尖儿上流出,有时在评论者口中说出。这句话有时简直成了一些违法乱纪分子的思想武器,成为他们的一面旗帜。
“淡薄”一词是何义呢?查《现代汉语词典》得知:(1)密度小。(2)味道不浓。(3)(感情、兴趣等)不浓厚。(4)(印象)因淡忘而模糊。法制观念淡薄中的淡薄之义显然与后两种意思沾边儿,也就是说一些人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不感兴趣,法律意识淡漠,做事从来无拘无束,自由自在,我行我素,狂妄自大,胆大包天,无法无天,什么都不放在眼里心上。
果真其法制观念淡薄吗?否也!那只不过是一种自欺欺人的把戏儿,是掩盖其违法乱纪的遮丑布,是逃避追究查办的挡箭牌。
请看:如果那些贪污分子法制观念淡薄,为什么不公开贪污,而用尽办法造假帐,开假票,开空票呢?如果那些受贿分子法制观念淡薄,为什么还暗箱操作,并费尽心思制定攻守同盟,编造资金来源,有时也走走象征性的交费呢?如果那些刑讯逼供者法制观念淡薄,为什么打人致死致残后,千方百计捂盖子,打关节,四处活动,出高价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呢?如果那些乱罚款乱收费者法制观念淡薄,为什么不开据合法发票,不上公开帐目,而私设小金库呢?如果县、乡、村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淡薄,为什么不明目张胆地加大农民负担,而大幅度虚报上年人均收入,且巧立名目,变着法儿把违法变合法呢?如果那些制假贩假者法制观念淡薄,为什么他们躲避在偏僻黑暗的角落,而不在光天化日之下制造贩运呢?如果那些诓骗诈骗分子法制观念淡薄的话,为什么还伪装身份,假造证件,私刻公章呢?……
所谓的法制观念淡薄,实际上恰恰相反。那些违法乱纪,贪赃枉法,鱼肉百姓,草菅人命的绝大多数人,其法制观念是相当浓厚的,正因为他们知法,懂法,才会想出各种逃避绕过法律制裁的办法措施伎俩,深知如何钻法律的空子,极懂利用法律的弱点,特别会运用法律的伸缩性。真正法制观念淡薄的人,不是一些违法乱纪者,而是受害人。受害人为什么频频受害呢?就因为一些受害人法制观念淡薄,不会不懂或不愿意拿起法律武器,以捍卫自己的尊严,维护自己的权力,保护自己的利益。也正因为受害人法制观念淡薄,不会不懂或不愿意向违法乱纪者抗争,以便有效地保护自己,打击坏人坏事,而导致违法乱纪者有恃无恐变本加厉胡作非为。
由此观之,一些违法乱纪者不是法制观念淡薄,而是遵法观念,依法观念,执法观念淡薄。他们决不是不懂法不知法,而是知法犯法,执法犯法,知纪乱纪,执纪乱纪。坚决让知(执)法犯法、知(执)纪乱纪者罪加一等!罚加一倍!
-全文完-
▷ 进入李存章的文集继续阅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