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人与社会》,说的是保护夜鹭的故事。村里的民兵们在深山里抓住了来偷猎的人,在车上找到了600多只小夜鹭。接下来的事,我觉得才是最残忍的,在自然界里,人的能力是最大的,恐怕那些被救助的小夜鹭很庆幸自己被及时的救助了,可是这样的“救助”却加速了它们的死亡。偷猎者说,这些夜鹭是提供给一家夜鹭养殖场的,还没有出村子就被截下了。没有人知道该怎么来照顾这些小生命,结果村民们把它们放回到了小溪旁,单纯的想它们会被大夜鹭领回去喂养,可是第二天,溪边到处都是小夜鹭的尸体,苍蝇在尸体上盘旋。大家又上山把放回去的小夜鹭找回来,就只剩下1/3了。在没有任何饲养知识的情况下,被救的小夜鹭们不断的死亡,最后经历了很多,只存活了80几只。
在自然界,鸟类高的繁殖率就是保证了它的种族繁衍,所以我们也没有必要要求在人类的“呵护”下,有多么高的存活率。但有一点,要想提供救助,就得有救助的知识,好心不一定就能办好事。小夜鹭们不断的死亡,救助的人们也在不断的找原因来改正,但在这些过程中,得到的经验是生命换来的,现在想想倒不如送到那家夜鹭养殖场,他们对护理和救助肯定会专业许多,存活的夜鹭肯定不止80几只。但这个方法并不符合法律和道德。可是生命权是基本,没有了生命,说什么都没有用。
帮助他人的时候得看自己有没有这个能力,为了坚守自己的爱心,霸着被救助的对象,会让他们错过被救助的最佳时机。画面中小夜鹭生活的环境实在令人无语,就连家里养殖鸡鸭的农户们也知道饮用水一定要干净,舍中也要一定的环境要求。人们在救助野生动物的时候,不能说,我试验着去救助,死掉了,我就积累了经验再不断的改进。生命就一次,没了就没了,没有哪个对着人做手术的医生说,我先试试,要是救不活就当积累经验了。人和动物的区别就在于,我们能思考。其他的都一样,生命也一样的宝贵,可是人类好像并没有看到这一点。
我搞不懂的是,这样失败的救助怎么可以被宣传出来,是想表达人们对野生动物的爱心吗?倒不如是无知带给野生动物的灾难,你怎么好意思的?人类的无知践踏了生命还想带大红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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