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烟雨人 ▷

[不可遗忘]友情于时光之隙江卡卡

发表于-2007年07月01日 晚上11:01评论-0条

有朋友闲闲说来:人是节节活的,际遇、交友均是如此。

听着这话,一时恍然,就想起一个人来,却是多年不见的女友雨铃。

雨铃,只是她名字的谐音。因为都喜欢《雨霖铃》,每写到她的名儿,就用了这两个字。是我的意思,也是她一度的愿望。

是啊,“一度“,那年少时光,唯愿不凡的一度呀。

初识雨铃,我十四,她十六。她方自省城舅父家回至小城,需要转学,和她的父亲一同来我家。我父是教师,与她父是儿时玩伴,可我们俩小一辈的却一直不曾见过。

父亲介绍说,她是铃,以后和你在一个班。

少女规规矩矩坐在小小的竹凳上,没有开口,只冲我微微一笑。

言情、武侠小说里是常常有“一笑倾人城”、“一笑泯恩仇”之说,一直以为是无稽之谈。却觉雨铃那一笑,十分的温润,与我平日里周遭所见确是不同。从心底,便喜欢上她。

哎,友情,大抵也有“一见钟情”,也如爱情一般,是三生石上刻定的罢?

我们坐在了一个教室。

我们爱好相同,读琼瑶小说,写一些小资的小文章,互相吹捧,满足自己小小的虚荣心。

尧园,曾是爱国名将杨虎城的母校,也是当地颇有名气的省重点中学。

高一的我们,是少不更事,所以意气风发?还是年少轻狂,任性妄为?时光匆匆辗过,此际早已不得而知。不过开学第一次作文,雨铃与我均获高分。

我记不得自己的文章,却清楚地记得雨铃那篇名为《雁双飞》。

班上有一男生,名双印,故事以我们给他编派的爱情故事为原型,在班上一时传诵。

是了,雨铃的文笔与心思的犀利,我面对,只能呵呵傻笑,连自叹弗如也顾不上感慨,只有一种与有荣焉的骄傲。

爱文的女孩子或者都会偏科?

我们偏科,偏得理直气壮。给化学老师起外号叫“摩尔”,在生、化课上看小说,最终,干脆逃课去也。

教学楼后有两棵巨大的绒线花树。其后,掩映着一个小院落,却是一个小小食堂。那一段时间的早点,那里爱卖麦仁饭。班上有一郭姓男生特好此道,早点言必麦仁,雨铃便唤其“郭美人”。

美人,麦仁的地方读音也。

后来,班上便开始流行称呼同学为“x美人”,那时才八十年代中期,距我们现在的言必“美女”尚有一段漫长的时日。雨铃于起别名、领先时代上边是有一些天分的吧。

那时逃课,铃与我即躲在美人小院里。

用餐时段过去后,这种大学校里非主流的小灶地头上会很少人走动。

站在院落中,雨铃替我梳头。我本人很笨,尤其是在个人自理上。人笨,便懒得用心,据说“心闲长头发”,乏善可陈的我就长了一头好头发。

一节课功夫,编织一个发式就过去了。及至后来我远嫁归家,铃拢起头发来,功夫如行云流水,转瞬之间,我乱如蓬草的长发便会被整治得流光溢彩。

铃有一双巧手,是那种能用双手活得十分滋润的人。

我用于束发的发带,几乎都出自她手。她做水煎包,我一气可吃七八个。

可叹年少时,意气风发,怎么吃也不胖。

也许骨子里,我们并不是同类吧。

我是一直不曾长大过的,思维固执地停在了十四岁。

雨铃则是可以生活得很浪漫,但也十分切实际的人。所以,虽然在班里,我俩一样的看似离群,但她人缘却好。

高一的下半学期,她退学了,接班进了县药材公司。

虽仍在同一个小县城,且不时见面。不过雨铃写来了第一封信。

她的表妹金金与我们同班,信是她捎来的。

那封信呀。

带着淡淡的少年的愁怀,放置于满怀青春的悸动与怀疑的我眼前,是如何一种震撼。

信封,是雨铃亲做的。蓝白相间的一种条纹纸,简约,美丽。

有一种人,大抵天生的有一种随遇而安且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生活之于她们怎么都是一种鲜活的味道。

雨铃会在信中娓娓道来,讲她的师傅张师是如何一妙人儿,讲她全系统算盘比赛拿了第一,讲她交接货款的“藏款”一项怎样心思灵巧让老师傅们也叹为观止。

那通信,一直继续到后来我考去外地读师范。

放假归来,一照面,雨铃就惊呼,看你那肥腿!细绳儿一捆,米尺一量,盘一响,她叫,你的小腿肥胖于标准五厘米!

倒不觉得这有什么危险,只吃吃笑。又一时兴起,欲揭裙而起,看一看大腿距那计算公式多少。门帘一挑,进来的却是一英俊少年,铃介绍说是她表弟,少年转而规规矩矩唤我一声“姐姐”。

呵呵,说起来,那时已恋上现在的良人。之前一度,在我心中因了敬爱雨铃之故对雨铃的哥哥雨晓敬若天人,意意思思很是倾慕。若非此际有了爱人,也许我又会惑于那少年是“雨铃表弟”的缘故而有所想法。

爱乌及乌,是有这样一种说法为年少的水性杨花作解释。

很在意雨铃对爱人的看法。暑假里他的信来,兴高采烈拿给雨铃看,雨铃只一眼,却评判说,字写的张牙舞爪的,太过张扬。

之前先去见过雨铃的男友了。很有前途的有志青年。与雨铃相约去给他换被罩。之前我个人从无亲手实践过此一类家务劳动。

我是家中老幺,从无做家务机会。结果那晚,看着雨铃动作间挥洒自若、举重若轻,惊为天人——天人般能干。

不过,我嫉妒那个男子。

他叫辛工。

不好,回家时我对雨铃说,辛工,心工,工于心计的样子,何况他又在政府部门工作。

雨铃只是笑。

我知道我很幼稚。

后来雨铃却只是问我,什么家务都不会,老了怎么办?有你呀,我扬眉,笃定地回答。

那夜星空朗朗,只不过是冬日,天很冷,我们拉着手走在街头,心中其暖融融。那时,我真切地相信,我们会永远那样,亲密无间。

雨铃最终没嫁辛工。却并不是因为我不喜欢的缘故。辛某自有他的缱绻往事,前女友几次三番来寻,雨铃便自舍了他。

我却嫁了张牙舞爪的那个。结婚时,车晕得很历害的的雨铃做我的伴娘,送我至百里之外的夫家。

回家探亲,每放下包,第一时间里,必去看雨铃。

雨铃升职了。

雨铃所在的公司不行了。

雨铃先行辞职了。

雨铃开鞋店了。

雨铃的生活,总是多姿多彩。雨铃态度的淡定从容,总是令我惊叹。连她认识男友的方式,也是有如小说中设计的情节:一日她去书店买书,付账出门时被人撞到,书零落了一地,那人忙帮忙去捡,两人初相遇。后来有人介绍对象,再见时,却原来,那人就是那人。

雨铃结婚了。

婚礼我并无印象。

也许,从我的婚礼起,或许更早,当雨铃说我老公的字“张牙舞爪”而我并不以为然时起,我们的友情便已开始了另一个“节”,与之前逃课、起外号、写信的一节已相关又相异,只是迟钝如我,没有觉察。

雨铃结婚了,然后她继我之后有了小毛头,然后她随军去了比我更远的地方,然后她在那里开辟了更广阔的事业天地,然后她当领导了,然后她……只是,这一切,只是我以前的一个女友,只是让我在抽屉里存下那一扎书信、几根缎带的一个女友,只是带动我二十年来喜欢读某类期刊的一个女友,所续写的后继故事罢了。

我有了一群新的朋友,与我共晨昏、共烦恼。

只是,我再不会对人说,我不怕,因为有你。

与雨铃,我们仍然时有联系,了解彼此的生活近况,仅此而以。

最近的一次联系是在昨日,她问我最近忙些什么,我答在写一篇文章,雨铃说,你还是一“文青”呀。

我呵呵傻笑。宛若当年。却又明明,不再是当年的一种心情。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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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点评 ☆
风落梧桐点评:

友情不一定要轰轰烈烈,它是平淡中的感动,患难时的不离不弃。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