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她的眼神不再流露出羞涩的时候,我知道,一切都已经太迟了,她的心已经踏上了衰老的滑坡——尽管她依然极力保持着她的微笑,她的时尚,她的骄傲。
她应该是骄傲的,毕竟像她那样一直坚持认为“自己天生就是个非一般人物”的女生毕竟不多。但是很遗憾,那仅仅只是当她还是个在校女生时,她有骄傲的资本也有骄傲的权利,反正在那些渴望“家外有花”的二等以上男人市场中,像她这样青春亮丽的在校女大学生怎么说也具有相当的竞争优势。她也明白,无论哪个年代,不吃青春饭的女人毕竟比稀有动物还稀有。那些比垃圾还垃圾的大牌女明星,又有几个是靠自己的实力爬上去的?
女人最值钱的部位永远都轮不到她的大脑!
她也毫不隐讳地告诉我,她就那样,她喜欢那样,看我怎么着。
我苦笑,我能够怎么着,我又不打算追你,也不有求于你,反正那是你自己的事,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只是,我看着不太习惯不太顺眼而已。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的人,我天然就属于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类。不过,我和她总算相识一场,所以,我接着解释说,我也不怎么着,假如哪天你突然想起我,我希望你依然将我当作你的朋友。
她笑了,笑得很夸张,就好像长这么大还第一次听到这么好笑的笑话。
我告诉她,最好马上忘掉我刚才那句话,因为她需要找我时已经很大程度上意味着她遇上麻烦了。
她又大笑,但只要不是瞎子都看得出,她的眼眶溢出了一点又苦又咸的液体——也许那就是女人的眼泪吧。
直到后来,她真的很伤心地在我面前大哭一场,我这才想起,原来分手的那天,从她眼眶里流出的真的是她的眼泪。
关于她的故事也渐渐告一段落。
她走的那天,我只说了两个字:珍重!
她突然回过头,扔给我一团纸。我展开,原来是一张触目惊心的医学证明,她得了令每个人都难以启齿的aids。
我惊呆!
我知道世界变化得很快,但想不到,我依然未能跟上她的节拍。
二、
其实我早就应该想到的,她这次的离去,距离我的生活已经越来越远。
我们已经不再属于同一个世界。
只是,我还得装作很高尚的样子,去吧,朝着幸福的方向奔去,爱一个人,难道不就是希望她过得比自己幸福?
毕竟我们曾经相爱过。
也难得这一点她从不否认。
但是,她依然舍我而去。她说,我太没有出息了,日捱夜熬赚的钱还不够她买零食,更谈不上上下小车,出入酒店。
所以,她的离去自然也就在所难免——这大概可算一个富丽堂皇的理由吧。换作是我,我想,我会溜得比她更快。
谁叫我们相逢在一个错误的年代。
后来,我终于明白,爱情可亲但不一定可靠,可亲而可靠的永远都是用来支付爱情的东西。具体什么,我想,我还得作进一步的研究和证实,因为那东西还不肯那么轻易靠近我。
她走的那天,天空居然停止了下雨,也许她是对的,因为上帝仿佛也站在了她那一边。
我又苦笑,莫非我连感动的契机都没有,还是我根本就不配拥有这个权利?
她却很潇洒地拍了拍我的肩膀,说,我会记住你的,因为我记得,你还久我很多未兑现的诺言。
我惊呆,会有人等到比赛结束再举起黄牌亮出罚款单的吗?但至少我又长了一智:在任何情况下,向女人许诺都是一件危险的事情。除非,你彻头彻尾是个无赖,或者是个高明的骗子。
但很遗憾,这两大境界,我都还相差太远,所以,我只有再次背起破旧的背包,继续寻找……
三、
又该出发了。
向一个更加陌生的地方出发。
没有邂逅,没有感动,没有鲜花,没有掌声,甚至没有诗化的心情。
但是,我偏偏选择了这样一个鬼地方。因为我突然明白,至少在别人诧异的目光中,我不会感到过度的害怕。
他们当初岂不也绽露出像我现在的这种表情?
当然,我也不准备隐瞒,这鬼地方至少不会让我再碰上轻易说再见的女人。我真的害怕撞上那种不可预知但又劫数难逃的美丽。既然摆脱不了衰败的命运,倒不如留几分渴望的空间想象的余力作一次精神恋爱。
正确的人生岂非亦如此?
所以我很庆幸,我又拥有一个崭新的开始——太阳不也每天都是新的?
只可惜知道这个秘密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了。
“指点江山”早就蜕化成了“直点金山”,当老老少少高高矮矮胖胖瘦瘦的人们盘算着如何变本加厉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的时候,我敢肯定,她们的声音与野兽的嘶吼无异。
大概这就是青春的代价!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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